法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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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领导成员
院 长:吴辉
副 院 长:凌平 王金国 陈克忠 张玉玺
纪检组长、工会主任:贾光明
执行局局长:马志晓
政治处主任:庄岩(女)
办公室主任:郝中勇

【机构设置】2006年,兰山区人民法院下设执行局(正科级,内设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执行三
庭)、政治处(正科级,内设组织人事科、教育培训科)和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
庭、行政审判庭(与赔偿委员会一个机构两个牌子)、审判监督庭、立案庭、办公室、研究室(加挂
审判委员会牌子)、技术室、监察室、法警大队、兰山法庭、南坊法庭、半程法庭、义堂法庭、银雀
山法庭18个职能部门。

【概述】2006年,兰山区人民法院在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支持、
指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区委提出的“建
设更加富裕、平安、文明、生态、开放、活力的和谐新兰山”为工作要求,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措施,以服务党和国家大局为己任,全面开展审判和执行工作,以开展社会主义
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为契机,狠抓队伍建设,以开展规范化行为年活动为抓手,强化监督,规范管理,
提高了案件质量与效率,推动了全院整体工作开创了新局面。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促进社会和谐。充分发挥打击职能,从严从快地依法惩处各类刑事案件,严
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调节职能,公正高效地调处各类民商事案件,依法将
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促进社会和谐;充分发挥监督保障职能,既依法稳妥地审理“民告官”案
件,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依法慎重地处理行政执行案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有
效减少了社会矛盾对抗,促进社会民主团结;充分发挥维护职能,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方法,最
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效缓解了执行难的局面。
大力加强教育培训,提高队伍素质。2006年,一方面遵照中央、省、市、区委和上级法院的部署,
认真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使干警进一步增强了党性,牢固树立了“依法治国、执法为
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法治理念,进一步坚定了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国家、忠
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另一方面,积极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激发广大干警的学习热情,提高了分析
和解决疑难案件的能力;再一方面,通过开展“八荣八耻”教育活动,使广大干警铭记荣辱准则,明
荣耻之分,做当荣之事,拒为辱之行,警示干警严以律己,廉洁勤政,清白做人,一尘不染。
健全完善制度建设,促进规范化管理。充分利用开展“规范司法行为年”活动这一大好时机,不
断完善司法行为操作规程,严格司法程序,明确司法责任,促使全院的整体工作达到了制度化、规范
化,保障了全院审、执工作实现了优质高效。
狠抓基层基础建设,实现办公自动化。既按照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人民法庭建设标准》,对五处基层法庭加大了投入,充实了人员,保证了经费,达到了省
高院规定的“五化标准”,又根据全院实际需求,有计划地更新约60台微机,8辆办案车辆,并对全
院车辆安装了GPS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提高了车辆管理的透明度和规范化,全院基本实现了办公自动
化、交通通讯现代化、管理微机化和装备现代化。

【刑事审判】2006年,区法院坚持“严打”斗争不动摇,对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既依法从严打击了爆炸、绑架、放火、抢劫、盗窃、故意伤害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
罪,严惩了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犯罪,又始终坚持服务经济不放松,及时审理合同诈骗、生产、
销售伪劣产品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1~12月份,全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094件,判处
犯罪分子1571名,打击、震慑了犯罪,维护了社会稳定。
受理的全部刑事案件中,附带民事诉讼301件;职务犯罪41件, 占3.75%;未成年人犯罪130件,
占11.88%,人犯266名,占16.93%。以上案件在押被告人1150人,取保候审344人,其他1人。通过审
理,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有91人,占5.79%;3~10年(不包括10年)的有334人,占21.26%;3年
以下有期徒刑的有283人,占18.01%;拘役的99人;管制2人;单处罚金5人;免刑18人;由公诉机关
撤诉15件,19人;所判罪犯中适用缓刑的596人。所结案件上诉134件,二审维持87件, 变更14件,
改判3件,发回重审1件,撤诉1件。
在受理的刑事案件中,2006年度生效判决犯共计1571名, 其中民工121名、 其他农民1213名,
合计1334名,占同期生效判决犯的84.91%;无业人员112名,占7.13%。

【民商事审判】2006年,区法院共受理民商事案件6062件,其中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1019件,
占全部案件的16.81%, 合同纠纷案件2807件, 占46.3%, 权属、 侵权纠纷及其他民事案件2236件,
占36.89%。
在各类民商案件中,其中离婚纠纷937件,买卖合同纠纷1222件、借款合同纠纷605件,道路交通
事故人身损害赔偿588件,数量居区法院民一庭受理的各类案件前列。以上几类案件与往年相比所占
比率突出,引人关注:离婚案件的高比率反映出随着社会的发展,家庭不稳定性增强,也反映了公民
自我意识的提高;买卖合同、借款合同案件,一方面反映了全区市场的积极态势,另一方面也反映了
随着市场的活跃和经济的良好走势,融资类案件增多,民间借贷的高比率一定程度上可能滋生经济的
不稳定因素;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大量增加,与大量私家车的增加不无关系,也对临沂的
交通管理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

【行政审判】2006年,区法院审结行政案件103件,执结行政执行案件697件,开展行政诉前保全
执行650件。涉及城建、公安、交通、技术监督、计划生育等部门。其中房屋登记48件;行政许可36
件。
较之往年,涉房产登记、规划、拆迁的城建案件所占比重较大,这与近年来临沂市大力进行城区
改造、房地产开发以及公民的维权意识日益提高有着很大的关系。区法院遵照党委指示精神和上级法
院指示,
一方面依法稳妥地受理、审理“民告官”案件,及时纠正行政执法的违法行为,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
的合法权益,督促了行政执法机关转变作风,依法行政、执政为民。另一方面依法慎重地受理执结行
政执行案件,严肃制裁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违法行为,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教育行政管理相对人树
立守法经营、依法办事的意识,遵纪守法,减少了与行政机关的管理矛盾。再一方面依法严谨地开展
行政诉前保全执行工作,对违规应受处罚而想方设法规避处理的交通车辆等财产予以查封保全,警示
违规人员去掉侥幸心理,主动履行行政处罚义务。

【执行工作】2006年,区法院共执结执行案件3679件,执行标的额为2.89亿元。
区法院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委52号文件精神和最高法院关于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坚持按照“一手抓审判,一手抓执行”的工作思路,多措并举,狠抓执行工作,维护法律尊严,彰显
公平正义。一方面,对那些东躲西藏、转移财产、暴力抗法、妨害执行的违法行为,加大力度,严厉
制裁,督促和教育被执行人权衡利弊,积极履行。另一方面,创新执行新方法。通过区委、人大、政
府的全力关心和支持,构建了社会联动威慑机制,从而使执行工作机制得到创新,执行力度得到了加
强,执行效率得到了提高。同时,根据全院的执行工作实际,还大力开展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和
执行百日会战活动,使一大批执行难案件得到了清理执结,最大限度地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撰稿:马文娟
审稿:吴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