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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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分局领导成员
局 长:张秀发
副局长:郑树坤

【机构设置】1995年5月,临沂市规划局成立兰山规划管理所;1998年10月,兰山规划管理所更
名兰山规划管理处; 2002年11月,成立兰山规划分局,下设办公室、业务科、管理科3个职能科室,
2006年底有干部职工18人。

【概述】兰山规划分局是临沂市规划局在兰山区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能是:宣传、贯彻、执行
上级有关城乡规划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城乡规划要求,实施对辖区内的所有建设
项目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中心城区批后管理工作,包括建设工程的规划放验线、验槽和竣工
规划验收、违法建筑查处等;负责中心城区外规划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工作,包括初审、放验线、竣
工规划验收等;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几年来,分局按照市规划局党组的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兰山区委、区政府的工作中心,根
据科学编制城乡规划,严格实施城乡规划的原则,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克服困难,勇于奉献,不断
强化规划管理,努力提高规划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大力实施“阳光规划”和“效率规划”,严格遵
守《规划管理内部工作程序》、《政务公开制度》、《规划管理八不准制度》,勤政廉洁、秉公执法;
按照《服务承诺制度》的要求,坚持实行现场办公和上门服务,实施规划建设项目的批后跟踪管理,
依法监督检查“一书两证”制度的实施,认真搞好放线、验槽和竣工规划验收,严肃查处违法用地和
违法建设,圆满完成城乡规划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兰山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突
出的贡献。

【规划管理】批后管理。分局承担着中心城区内建设项目的批后跟踪管理工作,包括建设项目的
放验线、竣工规划验收、违法建设查处等,全年对85个单位的建设项目进行了放验线,建筑总面积达
247万平方。对辖区内已批准实施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居住组团以及旧村改造规划实施情况、沿城
市道路建设的各类工程的规划实施情况、市区重点工程的规划实施情况及南坊片区的违法建设进行检
查。对重要工程和重要城市道路的两侧,坚持平时巡查与双休日巡查相结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市规划法》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与规划执法大队的配合,对违法
建设单位按法定程序进行处罚,并予以通报曝光,有效维护了城市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
临时建设。根据市政府关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要求,为美化亮化城市,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分局对临时建设项目及时进行现场勘察,确定位置,严把放验线关口,并随时监督检查,确保其按规
划审批内容施工。全年受理临时建设项目196项,其中楼体装饰49项、广告牌12项,所有临时项目均
按要求对其进行现场勘察、申报,然后严格按照报建程序办理《临时工程规划许可证》。
村镇规划管理。2005年11月市规划局根据市政府文件实行规划职能上收、人员上划后,原由兰山
区建设局承担的村镇规划管理职能划归兰山规划分局。为响应市委、市政府建设“大临沂、新临沂”
的战略性规划目标,分局积极协调兰山区人民政府,帮助和督促各镇加快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村庄
建设规划修编工作。截至2006年底,完成茶山风景区规划、220千伏钟罗—临沂送电工程市政规划、
南坊街道乔家顶村“金鼎花园小区”规划、枣沟头镇大朱坞村旧村改造规划等。

【队伍建设】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努力加强队
伍建设,分局全体工作人员呈现出良好的精神面貌和积极向上的工作状态。在区委、区政府及市规划
局安排部署和帮助指导下, 精心组织, 周密安排,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又好又快大讨论”暨
“加强行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活动,推动了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干事创业,
加强行风建设,依法行政,提高规划服务水平和质量。

撰稿:李尊士
审稿:张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