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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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司法局下设办公室、宣传科、基层科、政工科、财务科、县社区矫正办6个职能科室。隶属于司法局的二级单位有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社会中介机构山东苍马律师事务所、山东金星伟业律师事务所,临沭县普法办公室与县司法局合署办公,全县设司法所10个、法律服务所11个。2012年,临沭县司法局被临沂市委、市政府授予2011年度"平安临沂建设先进单位"称号,有2名同志被临沂市司法局记个人三等功。
普法依法治理 推进依法治县五年规划和"六五"普法规划,调整充实临沭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增加到43个。召开全县普法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印发《临沭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临沭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分工方案》,明确成员职责、普法工作流程、任务目标和完成时限。3月,组织全县副科以上干部普法考试,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主要领导带头参加,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98%。联合县妇联开展"三八维权周"宣传活动,组织参加"学雷锋、树新风"志愿服务活动,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免费发放各类普法书籍2000余册,各种法制宣传单20000余份。8月,在县城驻地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迎接党的十八大主题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8000余份。9月,开展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系列活动,举办"宪法在我心中"有奖征文活动、宪法知识有奖竞答活动、电视宪法知识竞赛等。12月,组织34个司法和行政执法机关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
律师工作 制定《律师管理考核办法》,明确律师教育培训、考核等内容,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全体律师会议。3月中旬,开展为期一周的律师集中学习培训,重点加强律师执业道德、执业纪律建设。实施"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居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截至2012年底,有56个县直部门聘请法律顾问。开展"企业法律服务年"活动,组织专业法律服务团队,深入全县重点企业、重点工程走访,帮助解决涉及法律服务事项20余件。2012年,律师共担任常年法律顾问116家,代理各类案件761件,其中刑事辩护及代理148件。免费解答法律咨询2800余人次。
公证工作 规范办证程序,以"争创群众满意服务窗口"活动为着力点,落实新的公证业务规定,实现公证事项零过错、零投诉,全年办理1074件公证事项。开通1部公证服务热线电话,方便群众进行公证法律咨询。为困难群众开辟公证绿色通道,积极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上门办理公证服务。针对经济困难的群众,给予公证法律援助,2012年办理6起公证法律援助案件。实行公证员"岗位目标责任制""错案追究制"等制度,严格公证程序。拓展公证业务新领域,介入重大建设项目、新农村建设等项目,继续参与县乡旧城旧村改造工作。先后协助利民社区、红石湖小区、杨楼社区等安置被拆迁户780户。
法律援助 落实法律援助年度目标责任制,把全年任务目标分解到各律师事务所、11个法律服务所和公证处,并明确责任。加强法律援助网络建设,全县10个镇街全部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每个行政村居(社区)设立1个法律援助联系点,明确专人负责,初步形成县、镇(街)、村(居、社区)三级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实现法律援助全覆盖。完善法律援助案件旁听回访制度,组织人员开展6次法律援助案件旁听活动,并对法律援助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开展"法律援助服务为民创优年"主题活动,先后参与"三八"妇女维权周宣传、"学习雷锋争做法律援助志愿者""送法下乡"等活动,发放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卡2000余张。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83件,群众满意率100%。
基层基础工作 全县10个司法所均达3人以上,临沭街道司法所达到5人。通过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招录7名中央政法专项编制人员,基层司法所力量得到加强。3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集中整顿活动,通过教育培训、自查自纠、集中整改等形式,提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整体素质。组织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六统一"活动,7月上旬,在临沭县玉山镇召开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推进会议,统一各司法所名称、标识、印章、规章制度等。各镇街重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人财物上给予支持和保障,半数以上的司法所办公面积达到150平方米以上,全部配备微机、电话、打印机等办公设施,普遍设立司法所办公室、普法办公室、社区矫正办公室、人民调解庭(社区矫正宣告室)、档案室等。8月,为10个司法所配备价值8万余元的微机、打印机和传真机。10月,省司法厅厅长程辉来临沭调研,视察玉山镇司法所,并对临沭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给予肯定。县、镇(街)、村(居、社区)三级调解网络基本形成,并将调解组织向学校、企业、医院延伸,全县共有各类调解组织381个,建成专业调解室16个,实现"诉调、医调、交调、信调"等多调对接。重点突出医患纠纷的化解,在县调解中心设立以第三方调解为主的医患调解室,2012年,成功调处医患纠纷8件。深化边界联防联调工作,与江苏省东海县、赣榆县签订深化边界合作框架协议书,已联合调处6起跨区域矛盾纠纷。根据市司法局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两类"人员"大排查、大走访"专项活动。对排查走访出的问题和隐患,及时分类登记造册,制定有针对性的对策和措施,特别是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上访和生活特别困难的人员,增加教育谈话次数,加大心理疏导力度,做到重点管控、重点转化、重点管教,严密防范。2012年,全县各级调委会共调解矛盾纠纷1096件,调处成功1074件。发挥县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的作用,组织人员定期深入全县11个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指导调研,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加强法律服务所制度建设,严格执行收案登记、代理、收费、财务、档案等制度,全县法律服务工作者无一例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 调整充实县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联席会议、情况通报、成员单位述职、考核奖惩等制度。规范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对于重点帮教对象,安排1~2名镇街脱产干部帮教,并签订安置帮教协议。加强档案管理,累计为全县1242名刑释解教人员建一人一档。各司法所、公安派出所每季度与刑释解教人员见面1次,确保全部纳入管理视线。加强过渡性基地建设,建立临沭曙光安置帮教基地,2012年接收培训刑释解教人员65名,解决22名困难帮扶对象的就业。贯彻《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成立县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对全县552名正在矫正人员实行LBS卫星定位。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各司法所明确1~2人负责社区矫正工作,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执行非监禁刑判前社会调查及禁止令等有关规定,2012年,协助法院等部门开展判前调查78件。至2012年,全县共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279人,其中解除矫正727人。
撰稿:李振华 审稿:薛宝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