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ga&A=9&rec=65&run=13

临沭县委政法委下设办公室、执法督查科、政治处、国安办4个科室,临沭县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正科级内设机构,县委政法委信息网络中心为副科级内设事业单位。临沭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是临沭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与政法委合署办公。全委共有干部职工15人,其中高级技术职称2人。
2012年,全县政法综治工作围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深化"一名政法干警联系一个帮扶对象,一个政法支部联系一个基层单位"两个联系活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狠抓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各项措施落实,取得较好效果。
平安创建 开展平安镇街、平安村居、平安家庭等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和平安行业、平安企业、平安学校等平安创建活动,实现平安建设全覆盖,全县95%以上的村居、企业、单位达到平安标准。开展社会治安基础建设年活动,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和9个工作组,全面排查矛盾隐患,整治治安乱点,规范完善村级综治组织建设,构建完善条块结合、专群结合、动静结合的社会治安基础工作格局,提升社会治安基层基础工作水平。加强综治稳定信息网络规范化建设,严格综治信息报送,健全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制度,各项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加大对基层综治工作人员的培训,先后组织3期培训班,对镇街、部分县直单位综治调解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加强基层党政组织建设、镇街综治组织建设、基层政法单位建设、村居社区综治组织、农村社区警务室、单位内保机构建设。按照"八化"标准,加强镇街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加强村居"十位一体"综治办建设,98%以上的村居达到规范化标准。
严打整治斗争 保持对各类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加大打击和追逃力度,先后组织开展冬季严打整治、"打四黑、除四害"、缉捕重大逃犯攻坚、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夏季治安清查、打击防范"两抢一盗"等一系列严打专项斗争。2012年,公安机关共打掉各类犯罪团伙26个,破获各类案件1625起、直诉354人、调解轻伤202起、逮捕288人、追捕逃犯91名、行政拘留579人;检察机关批准逮捕185件243人,提起公诉323件468人,批捕、公诉准确率均为100%;法院受理各类案件7544件,审执结7383件,结案率97.9%。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在全县治保组织、出租车司机、环卫工人等群体中组建2100余名信息员、联络员,建成覆盖全县、灵敏高效的情报信息网,提高对各种社会不稳定因素的预警控制能力。
治安防范 坚持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推进"天网、警网、民网、平安互助网"工程建设。构建农村治安防范网。推行治安承包,全县所有村居全部建立4人以上的站岗巡逻队伍,推广断电报警器等技防措施,村居普遍安装平安大喇叭,70%以上的村居安装电视监控。构建警民联防网,加强农村警务室建设。全县共建立38个农村社区警务室,建立300人的警区巡防队伍,完善县、乡、村三级巡逻机制,开展警村、警校共建活动。坚持科技强警,加强城区动态巡防队伍建设,建立流动警务运行机制,组建8支巡逻队伍,形成全天候治安动态防控格局,实现区域立体防控。推进"天网"工程建设,通过天网工程直接破获各类案件307起,为刑事侦查提供线索205条,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天网栏目对此作专题报道。深入推进治安保险。全县治安保险覆盖面达95%,提高基层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
矛盾纠纷调解 加强调解中心规范化建设。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多调对接",县镇村"三级联动、协作配合"的大调解机制,人民调解指导员、司法调解信息员"双员互聘"机制,矛盾调解信息交流机制,调解中心综合协调机制,社会矛盾定期排查上报制度等。对社会矛盾、社会治安和社会管理突出问题实行定期排查制度,县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一月一排查汇总;镇街、县直各部门一周一排查汇总;村居、镇街直单位随时排查,随时上报;重大节日等敏感时期实行"零报告制度",遇到突发事件随时上报。各级综治中心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785件,调解成功率达96.7%。全县已建立8个专业调委会,派驻4个调解室,招聘专职调解员106人。全市大调解现场会议上对临沭县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做法进行推广。完善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确保在和谐稳定的环境中发展。2012年,共对29项重大事项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召开各类评估(论证)会议72次,发放征求意见书1000多份。
社会管理创新 加强暂住人口出租房屋管理,完善"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服务管理模式,清查流动人口22000余名,整顿出租房屋3100余户。加强青少年教育管理,坚持学校、家庭、社会联动,有计划、有步骤地对青少年进行全方位的法制教育。加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全县1242名刑释解教人员一人一档,每季度与刑释解教人员见面1次,确保全部纳入管理视线。加强过渡性基地建设,建立临沭曙光安置帮教基地,接收培训刑释解教人员65名,解决22名困难帮扶对象就业。贯彻《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成立县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对全县552名正在矫正人员实行LBS卫星定位。至2012年,全县共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279人,其中解除矫正727人。坚持虚拟社会现实化管理,推广安装非经营性上网服务场所审计系统,将全县113个非经营性上网服务场所,12600多个终端纳入管理。严格落实网吧实名登记制度,加大对娱乐场所管理力度,共打掉"电玩城"赌博窝点12个,处罚黄赌毒违法人员184名。加强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管理,消除了安全隐患,全县枪支弹药、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连续20年安全无事故。着力强化看守所、拘留所管理,监所管理连续23年无事故。
政法队伍建设 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全县政法干警集体观看《选择》等专题片,邀请中央党校教授刘余莉为全县政法干警作核心价值观专题报告。开展"一名政法干警联系一个帮扶对象,一个政法支部联系一个基层单位"活动。全县政法干警联系帮扶企业、村居31个、困难群众356户,召开座谈会21次,举办法制讲座32次,提供司法救助11人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30余件次。推进政法干警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制定印发活动实施方案和检查督导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全县活动开展和督导检查情况,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和检查督导组,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指挥调度、督导检查。开展督导检查活动3次,电话询访100余人次,干警对"四个一律"等内容知晓率达98%以上。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成立执法规范化建设办公室,集中开发网上在线考试、网上督察、音视频资料管理、短信回访4大信息系统,实现执法培训、网上督察、上传资料、回访群众的常态化,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强执法档案建设,严格按照一人一卷、一案一册、统一管理的原则,为每个干警建立一份执法档案,坚持把执法档案建设与岗位责任目标管理相结合,考核结果记入执法档案;开展案件评查和执法督查工作。成立案件评查工作领导小组和3个工作组,坚持"谁评查、谁负责"原则,客观公正地评价每本卷宗办理质量高低,共组织开展案件评查活动3次,评查案件600起;加大执法督查力度,成立由县委政法委分管书记任组长的督导检查组,定期开展工作。
见义勇为事迹 姚广宽、张淑昌事迹 姚广宽,男,汉族,1969年8月出生,临沭县玉山镇姚官庄村人。张淑昌,男,汉族,1989年6月出生,临沭县玉山镇姚官庄村人。
2012年3月18日上午,姚官庄村村民张效忠到地瓜窖内扒地瓜育苗,由于地瓜窖长期不通风、窖内缺氧,张效忠进入地瓜窖20分钟左右,村民张为民家属发现张效忠一直没出来,就到近前查看,发现张效忠已经昏迷不醒,于是她就喊人救命。村民姚广宽听到后,不顾自身安危,很快下到窖内救人,由于感觉呼吸困难又爬上来,这时村民张淑昌也赶到了,他用绳子拴在自己的腰上,让姚广宽提着下到窖内救人,下去后也昏迷不醒,姚广宽与其他村民赶紧将张淑昌拉上来,经过十多分钟抢救,张淑昌终于苏醒。之后姚广宽又把绳子栓到自己的腰上,再次下到窖内将绳子栓到张效忠的腰上,村民一起把二人拉上来,随后送入医院救治,经过在医院的几天抢救,村民张效忠终于被救活。
根据《山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八条第三款之规定,授予姚广宽、张淑昌"临沭县见义勇为模范"。
孙守岩事迹 孙守岩,男,汉族,1955年4月出生,临沭县临沭街道孙蒿科社区人。
2012年3月25日,当天天气不错,又是星期天,许多孩子和家长都到麦田里放风筝。一个小男孩由于放风筝时不注意掉到了麦田边的大水井里,他的姐姐看到弟弟落水后,想把弟弟拉上来,结果也掉进了水中。当时家住孙蒿科社区的吴秀美和12岁的胡阳正好也在附近放风筝。突然听见呼救声,小胡阳转身一看,大水井里有一个年龄和他差不多大的男孩,正在挣扎。他赶紧顺着大水井下去,伸手想把对方拉上来。"那个男孩劲太大,我没拽上来他,反而被他拽下去了。"胡阳说,下水以后他喝了不少水,几次沉进水里,只看到水底下黑黢黢一片,害怕极了。吴秀美也赶紧跑进水里救儿子,第一个入水男孩的妈妈这时也赶到了水边,她们都不会水,但为了孩子她们什么也没想跳了下去。他们入水后发现水太深,不会游水的几人均自身难保。
看到有人落到水里,周围不少放风筝的人围了过来,但站在岸边的人大多都是不会游水的孩子,看到5个人纷纷入水,大家都吓傻了,站在麦田里大声呼救。在西边给麦子打除草药的孙守岩听见呼救声急忙跑了过来,一看到几个人在水里挣扎,有个孩子看起来快不行了。没来得及多想,孙守岩只脱了棉袄跳入水井。他先游到看起来快不行的小男孩身边,将男孩拖到岸边,一个女孩站在水里,吓傻了一动不敢动,"水里危险,你赶紧上去",他从水里托了把女孩,让她也上了岸。然后他再次返回水中,他的棉裤灌满了水,因为年龄大感觉有些体力不支。再次回到水中,孙守岩选择了救第一个掉入水中的男孩,然后游到挣扎的胡阳妈妈身边,对她说:"大姐,我快没劲了。你听我的,不要拽我,我把你推上去。"胡阳妈妈虽然害怕,但是意识还清醒,她使劲哼了一声,然后扑腾着让孙守岩将她托了上去。孙守岩此时再回头看最后一个入水的妇女,已经飘在水面上一动不动,他试着拽了两下,但是根本拽不动了,怎么喊也没有动静。这时闻讯赶来的其他人和他一起将漂在水面的妇女拽了上来。
救人过后,孙守岩默默回了家。两天后,胡阳一家人经过多方打听村邻,找到了他,想给他一万元的现金回报。被孙守岩坚决拒绝了。"我不是为这个救人的,要是收了这个就变味了。"社区里听说这事以后,专门制作了一面绣有"当代雷锋"的锦旗,表示深深的谢意。对此,孙守岩只是憨厚地笑了笑,说:"但愿今后到附近玩的人要小心,不要再有人入水了。"
据村民介绍,这口大井常年蓄水,从来没干涸过,水深三四米,出事那天气温还较冷,孙守岩一路跑来体温升高,又呼吸急促,一下子跳进冷水里是十分危险的,棉衣吸水加上身体抽筋等情况,极有可能会让老孙陷入危险之中。但58岁的老孙却将个人生死置之度外,义无反顾地跳进深井里救人,令人敬佩。
根据《山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八条第三款之规定,授予孙守岩"临沭县见义勇为模范"。
姚兴玺事迹 姚兴玺,男,汉族,1978年7月出生,临沭县玉山镇姚官庄村人。
2012年4月24日,姚官庄村村民姚广恒家中无人,10点许,姚广恒家中自燃起火,火势凶猛,并且快速蔓延。在远处发现着火的姚兴玺不顾个人安危,冲进姚广恒家中将其手扶拖拉机、床、电视机、电冰箱等物品抢到外面。之后又爬上房顶,将姚广恒邻居的边屋扒开,快速地拆出一道隔离带,阻断火势的蔓延,使损失降到了最低。
根据《山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八条第三款之规定,授予姚兴玺"临沭县见义勇为模范"。
李锦顺事迹 李锦顺,男,汉族,1971年9月出生,临沭县蛟龙镇前塘村人。
2012年5月4日下午2点左右,蛟龙镇西塘子村村民王某在骑电动车送小孩到新华小学上学的途中,被2个同骑一辆摩托车的犯罪嫌疑人将所佩戴的黄金项链抢走。王某望着犯罪分子逃跑的身影又气又急,眼泪夺眶而出。在万般无奈之际,本村村民李锦顺从县城办完事开车回家正好路过,遇见王某正在哭泣,李锦顺随即问怎么一回事,听完王某的简要陈述后,李锦顺又详细询问了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作案工具等,王某说了犯罪嫌疑人的大致年龄、身高,并特别提示了抢夺项链的是一个光头,穿着一件白色的方格马夹,年龄均不到30岁,所用的作案工具是一辆红色钻豹125型无牌无照摩托车,李锦顺随即想起在回来的路上行至唐湾路后相村内时,曾遇到过一辆这样的车飞速行驶。李锦顺便告诉王某不要着急,随后驾驶着自己的奥迪A6车追去。当李锦顺追至327国道与唐湾路交汇的路口时,因不知犯罪嫌疑人的具体逃跑路线,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向奔往县城的方向追去。追至327国道张疃村前时,已看见犯罪嫌疑人骑着摩托车的身影。这时前面刚好是327国道蛟龙收费站,摩托车从收费站人行便道飞驰而去,而李锦顺的车前方正好有两辆交费的车辆挡在前面,李锦顺焦急地等待了2分钟左右才通过收费站,随后加快速度一直沿327国道向前追赶,在追至蛟龙镇沙岭子村西时,又看见了犯罪嫌疑人的身影,李锦顺提高车速,在加油站路口与犯罪嫌疑人并行,在确认他们的特征与受害人王某描述的犯罪嫌疑人体貌特征一致后,随即打开车窗示意犯罪嫌疑人停车,犯罪嫌疑人不但不停车,反而加快速度继续逃窜。李锦顺追至井店水电站前,用车逼迫犯罪嫌疑人停车,二犯罪嫌疑人慌不择路,摩托车一头栽进路沟,而李锦顺本人的车也因车速过快,撞到路边杨树上。李锦顺顾不上车辆的损坏,打开车门向犯罪嫌疑人扑去。坐在摩托车后座的犯罪嫌疑人向西逃窜,李锦顺向其追了10米左右时,突然意识到不可能将二人同时抓住,又想起另一个犯罪嫌疑人正在2米多深的路沟内,于是返回,看见该犯罪嫌疑人正向上攀爬,李锦顺想也没想就跳下沟,抓住其胳膊不放,经过一番搏斗,最后将其制服,接着拨打了110,蛟龙派出所民警随后赶到,将该犯罪嫌疑人押至派出所,另一名犯罪嫌疑人也被临沭县公安局网上通缉。
事后,李锦顺仅修车花费3万余元,但他不但不后悔,反而为尽到一个公民的光荣职责而感到高兴。周边群众对于李锦顺这种奋不顾身、勇于同犯罪分子作斗争,及时挽回群众财产的见义勇为行为交口称赞。
根据《山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八条第二款之规定,授予李锦顺"临沭县见义勇为模范"。
王坤事迹 王坤,男,汉族,1978年9月生,临沂经济开发区重沟镇人,现任临沭交警大队肇事处理科科员。
2012年6月20日晚9时40分,临沭县振兴南路华裕服装厂南侧发生一起交通肇事,正在单位加班整理案卷的肇事科民警王坤和两名同事仅5分钟赶到现场。时逢临沭两月无雨,夜色茫茫中,现场周围农民在机声隆隆中抽水抗旱。现场是单方肇事,三轮车在经过附近村民抗旱越路铺埋水管的土梗时撞到路边石头上。由于单方肇事,现场相对简单,王坤和同事仅用10分钟便熟练完成现场勘查。
9点50分,就在王坤完成任务上车撤离时,一辆自南向北的面包车突然飞奔驶来。站在王坤身边的事故驾驶人亲属高某因背对该车,加之农田喧嚣的农机声,对这突如其来的危险毫无察觉。此时的王坤,只要把身子向路边稍稍一侧,便可躲过该车。眼看面包车逼近高某,连喊都来不及的王坤不但没有退缩,反而向前探近高某,双手靠近高某的肩背,用力将他推向路边。眨眼间,面包车带着强大的冲击力,重重地撞上王坤,他当场被撞飞13米远,鲜血顿时模糊了身躯。5分钟后,一身血污的王坤在同事呼唤声中醒来,他开口的第一句话是,那个人(高某)怎么样了?120随即紧急赶来,此时的王坤对抬他的同事和医护人员说,先抬那个人(高某)……围观的群众目睹了王坤被撞的一幕,他满头是血,四肢外衣多处被撞破,反光背心和警服后肩背被撞搓成网状。肇事的红色五菱面包车前部严重变形,挡风玻璃撞碎,两大灯和保险杠全部破碎……后经现场勘查查明,红色昌河面包车车主王某系醉酒驾车,当时意识完全模糊。
从临沭县人民医院的五官科到外科,医护人员见证了王坤伤痕累累的一幕:他身体多处挫伤、左肩关节囊和肛门撕裂、左肩关节脱臼、右腿韧带断裂、半月板损伤,……仅全身伤口缝合就用了三个多小时。因伤势严重,次日,王坤被转入临沂市骨科医院治疗。躺在医院的王坤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当时的第一反应是司机有问题,那危机情景,已毫无时间提醒老高躲避。"王坤在人民群众生命遭受危难的关键时刻,以大无畏英雄气概挺身而出,其舍己救人的壮举经各级媒体报道后,在社会引起巨大反响,社会各界对此纷纷做出反应。王坤救人的报道立即引起数万网民的热议,"最美交警"再度成为网络抢眼的字眼。
根据《山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八条第三款之规定,授予王坤"临沭县见义勇为模范"。
吴兴伟事迹 吴兴伟,男,汉族,1968年4月出生,临沭县郑山街道寨和社区人。
2012年7月8日中午12时20分,刚下过一场暴雨,4岁的武文婷和表姐一起从庆玲理发店(武文婷父母经营,在金沂蒙集团家属院南门对过)出来,去泉井姥姥家。武文婷一不小心,凉鞋掉进了路边的下水道,她在寻找时不慎落入水势凶猛的下水道,并被卷入水中,向西冲去。其表姐见状大声呼救,武文婷的母亲听到声音后跑出理发店,急得连声音也喊不出来了,呆在了孩子落水的地方。这时闻讯赶来了许多群众,其中吴兴伟、古怀波两人意识到水流这么快,孩子可能早被冲到西边很远了,没多商量,两人就不约而同地沿下水道往西跑去,边跑边察看下水道缺口情况。大约跑了300米,他们发现此处的下水道正好有个三、四米长的缺口,从这个缺口能看到下水道水流状况。就在此时,落水的武文婷在下水道水流中出现。当时水流湍急,如果稍差一秒,武文婷就有可能再次被冲进盖着水泥板的下水道,将无法打捞,后果不堪设想。在那一刹那间,最先赶到的吴兴伟义无反顾的迅速跳进下水道,冒着自己被激流冲走的危险,抱住落水的武文婷,用尽全力将其托起,上边的古怀波顺势将孩子抱了上来。武文婷被救起后,脸色发白,感觉没有了气息。吴兴伟、古怀波两人立即实施应急人工抢救,对其挤压,从肚子里挤出了很多水,孩子有了气息并大声哭了起来,这时孩子的母亲等人也赶到。
由于吴兴伟、古怀波及时将武文婷救出,经送医院检查后,孩子除身上有轻微刮伤外,其它一切正常。事件发生后,吴兴伟、古怀波的行为受到了社会各界一致的好评和赞扬。许多新闻媒体纷纷前来采访,对吴兴伟、古怀波见义勇为的救人行为进行了宣传报道。
根据《山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八条第三款之规定,授予吴兴伟"临沭县见义勇为模范"。
徐鑫事迹 徐鑫,男,汉族,1982年11月1日出生,山东金正大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职工。
2012年7月10日,金正大公司职工徐鑫带儿子回老家看望父母。徐鑫回家后听母亲说父亲到河边看水,由于正值前天下过一场大雨,临沂各地河水暴涨,他比较担心父亲,于是便去河边寻找。来到河边看到很多人都在围观水势,由于突降暴雨,将上游的养殖网箱冲到下游河中的一块空地上,因此不少人游过去想捞鱼。徐鑫当时找到父亲,并想和父亲一起回家,但是他父亲说很多年没发过这么大的水了,还想再玩一会,由于徐鑫自小也喜欢在河里游泳,很熟悉水性,于是他也趁着间隙游到河中空地。来到河中空地后大约几分钟,他就听见有人大喊:"快救救他。"他环视一周,发现距离他很近的就只有两个人,再一看从河中冒出一个年轻小伙,当时他心里就想到必须要马上把他救起来,因为水流很急,再往下不到20米,那个年轻小伙就会被冲到大河中央,施救就来不及,会有生命危险。于是他喊着另一个小伙子,用一根四五米长的竹竿,去拉那个落水小伙子。由于水流突然加剧,落水小伙没有抓住,接着一个浪头将小伙子吞没在水流中。于是徐鑫拿着竹竿,跳入水中,并将竹竿推向落水小伙,但是小伙还是没有抓住。眼看就要被水流冲向河中央,徐鑫推着竹竿顺着水势奋力游出大约十几米后,追上了落水者,这时候才发现原来落水的是两个人,一个年龄稍大的中年人紧紧的抱住年轻的小伙子。年轻的落水者抓住了徐鑫推过去的竹竿,当时形势危急,徐鑫抓住竹竿的一头,落水者抓住另一头,徐鑫用尽全力游向河中浮萍(河水冲刷的很多杂物的汇集处),借助着这些杂物,徐鑫把年轻落水者先拉到浮萍上,接着又把年龄大点的落水者也拉上来。之后岸边的人已经找来一根长绳,扔到浮萍处。这时又下来两个施救者,徐鑫和两名落水者在岸上人的帮助下,将落水者施救上岸。上岸后,年轻落水者就已经瘫软在岸上了,年长的落水者一直表示感谢,告诉他,年轻落水者是其儿子。虽然徐鑫当时已经浑身酸软无力,但是他没做休息,趁人没注意时,默默离开了现场。
后来,落水父子俩打听到救人者是金正大公司职工徐鑫后,专门到金正大公司送去锦旗、感谢信,对徐鑫不求回报、不顾个人安危的见义勇为行为给予高度评价。
根据《山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八条第三款之规定,授予徐鑫"临沭县见义勇为模范"。
杜堂山事迹 2012年7月13日下午4时许,一名八岁女孩在县医院南侧苍源河畔玩耍时,不小心一头栽入水中。苍源河正值连日降雨后水位暴涨,孩子瞬间不见了踪影,情况十分危急。此事,县医院医生杜堂山恰好路过此处,距离女孩2米左右的位置,亲眼目睹了这一情景。情急之下,杜堂山来不及思考,一个箭步跳入水中。浑浊的河水淹过他的肩膀,稍有不慎,就有没入水中的危险。此时,杜堂山不顾个人安危,心里只有一个念头,一定要把孩子救上来。他四处搜索,终于抓住女孩的一只胳膊,把女孩拖回岸边。在岸上另外两个人的帮助下,将孩子成功救起。此时在远处和别人聊天的女孩母亲还茫然不知。孩子母亲得知这个情况赶来时,杜堂山已悄然离开现场。
根据《山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八条第三款之规定,授予杜堂山"临沭县见义勇为模范"。
撰稿:李 磊 审稿:张凤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