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和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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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房产和住房保障局下设城市房屋征收办公室(正科级)、住房保障中心(副科级)2个二级单位,内设办公室、财务科、开发管理科、交易监理科、评估所、测绘中心、房政科、审核科、物业管理科、执法监察科、住房保障科、政策法规科12个职能科室。全局现有干部职工65人,大专以上学历52人。
2012年,临沭县房产和住房保障局先后获"市级文明单位""全市住房保障先进单位""全市全市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先进单位""全市产权产籍管理先进单位"等称号。
房地产开发 结合全县房地产开发市场实际,从稳定房价入手,进行深入调研分析,强化制度建设,细化工作措施,加强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规范开发企业经营行为。执行商品住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终端控制,对房地产市场加强季度综合检查和竣工验收备案,为购房户把好每一道关口。举办临沭县首届"金明寓杯"房展会,搭建政府、企业与群众的住房信息交流平台。2012年,共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7.6亿元,实现商品房销售10.2亿元。全年房地产开发企业共纳税1.5亿元,同比增长15%。高层商品房住宅销售均价3100元,与去年同期持平;多层商品房住宅销售均价2850元,同比上涨4.8%。
物业服务 推行物业服务等级化管理制度,将物业服务分成5个等级,按照5个等级服务标准收费,真正做到服务收费"质价相符"。加强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按程序使用维修资金,确保维修资金和物业质量保修金专款专用,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房屋征收 规范征收程序,旧城改造工作稳步推进。按照"县里控规划、定政策,街道为主体具体实施"的工作思路,坚持"统筹规划、依法改造、公开透明"的原则,积极指导参与调查摸底、制定方案、入户动员、协议签订、政策答疑、腾空验收、安置还建等每一个环节,确保每一个改造项目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顺利实施5个城中村和8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做到依法改造、和谐改造,实现城市得发展,群众得实惠的"双赢"目标。
产权产籍管理 优化服务环境,房屋产权产籍管理规范有序。对服务大厅进行现代化信息改造建设,安装运行房地产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办事程序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杜绝人情收费、弹性收费,树立房产窗口文明服务形象。严把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关,提高办事效率,房屋登记确权发证准确率达100%。
住房保障 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住房保障的各项政策,创新机制,强化措施,确定"保基本、多渠道、可持续"的住房保障目标,构建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棚房区改造安置房、廉租房货币补贴"五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2012年共建设保障性住房2295套,其中,经济适用住房60套,公共租赁住房1784套,建设安置还建房451套;已到位奖补资金4617万元。实行"保障房源、分配过程、分配结果"三公开,规范保障房准入和退出机制,做到住房保障"应保尽保"。在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招投标、工程监理、竣工验收等制度,按照户申报、单位审核、大口把关、县住房保障领导小组组织各职能部门审核、社会公示的程序,实行严格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对已入住保障性住房住户进行年度复核,审查不再符合条件的退出保障范围,形成动态管理的长效机制。
2012年临沭县房产业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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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务名称 │ 数量(份、套) │ 面积(万平方米) │ 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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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房买卖 │ 1388 │ 15.3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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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初始登记 │ 101 │ 29.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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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改房上市 │ 82 │ 0.8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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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房施工面积 │ 5657 │ 67.3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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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产投资额 │ │ │ 7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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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房销售 │ │ 38.1 │ 10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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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地税部门征收契税、营│ │ │ 1017 ┃
┃业税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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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胡 磊 审稿:王守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