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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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公路局327国道临沭收费处原称"327国道沭河大桥收费处",经省政府〔1997〕133号文件批准设立,开征于1997年8月。主要负责过往327国道临沭段车辆通行费收取工作。收费期限展期至2013年6月30日。2007年底,因沭河大桥拓宽改造而暂停收费。次年,在全省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站点名录中予以保留,并经省政府字〔2008〕254号批准,迁至327国道62K+380处,并更名为"327国道临沭收费处"。2010年,随着327国道提升改建为一级公路,启动迁址建设。同年10月26日,恢复收费。内设 5个科室、4个中队,驻有警务工作站1处。有干部职工71人,其中党员13名,专业技术人员8名,收费员50名。2012年全年通过车辆175.9万辆,收费2157万元。
2012年,收费处先后荣获"省级巾帼文明岗""全市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先进单位""全市公路系统庆祝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三等奖""全县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全县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县工会工作先进单位"和"县级工人先锋号"等称号。
加强收费队伍教育和管理,开展争创"文明示范岗""党员示范岗"和春、秋季军训以及"文明服务提升月"等活动,组织收费人员学习收费政策法规、交通行政执法风纪等五项基本规范,学习和把握微笑服务等"四项服务"标准,熟练掌握征收依据、征收标准、征收范围、票据管理和月票办理等程序流程,增强收费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技能,学习掌握心理调解、沟通协调技巧以及面对收费争议和突发事件的应变处理能力。
在收费区开展"山东公路路政日"宣传活动。向过往车主和驻地村镇发放公路法制宣传材料,通过LED显示屏及时发布天气、路况等信息。成立应急处置中心,健全完善各类预案,保障应急处置工作的正常运行。加强与警务工作站协作机制,坚持24小时值勤并及时处置现场堵道行为、收费纠纷和突发事件,增设公安值勤岗亭,联合当地派出所、公安巡警大队驻站警力,多次开展收费秩序集中整治行动,严格落实"一车一杆"和验票(证)放行制度,确保收费区安全畅通。
健全完善荣誉室、廉政室、图书室、电教室、党团活动室和职工之家等"五室一家"、宣传栏、公开栏、警示栏和监督台等"三栏一台"以及医药箱、工具箱、意见箱和保温桶等"三箱一桶"建设。开展"制度建设月"活动,对已出台的采购、车辆、接待、出差和财务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加以修订完善,形成用制度管权、按程序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
推行"一线工作责任制",年初召开推进会,以签订责任书、作公开承诺的形式,建立工作记录,完善督查考核,切实推进重心下移、人员下沉,精力向一线倾注,资源向一线倾斜。值班主任每周至少在收费亭收费1个小时、每天落实"三个三分之一"制度,收费科长、监控室主任每周收费不少于2小时,科室结对联系帮助中队。
撰稿:史纪光 审稿:刘啸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