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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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人民法院下设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审判监督庭、立案庭、执行局(下设办公室、执行一、
二、三庭、技术室)、政治处(下设人事科、教育科、老干科)、办公室、监察室、研究室、法警大队、工会13个
职能庭室,及临沭、蛟龙、大兴、店头、南古、青云6处派出法庭。全院共有工作人员87人,其中法官52人。
2010年,临沭县人民法院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强化管理服务和教
育激励措施,及时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全方位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全年共受理案件7218件,同比增长4.1%,审(执)
结6952件, 结案率96.3%,同比上升7.8%。各项工作和建设取得新的发展和进步。被临沂市综治办和临沂市妇女联
合会授予“临沂市维护妇女权益先进集体”,被临沭县委、县政府授予“平安临沭建设先进单位”。县人民法院执
行局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一等功。
执法办案 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把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关口,综合衡量从严和从重情节,重
点对70件111名严重暴力犯罪分子、 20名累犯惯犯依法严惩;对501名初犯偶犯、10名未成年人犯和271名其他轻微
刑事犯罪人依法适用缓刑; 对176件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案件附带民事部分适用调解结案;积极推进刑事被害人
救助制度,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消除犯罪活动引发的不稳定因素。
着眼于维护“后危机” 时期市场经济秩序,审慎处理845件因资金链断裂引发的企业债务和担保案件,灵活采
取财产保全措施,尽量维护企业正常生产运营;及时审结22件因市场价格剧烈波动引发的房地产纠纷案件,依法确
定违约责任,合理调整违约金,平衡各方利益;积极运用破产重整等法律手段,挽救濒临停产倒闭企业16家,妥善
处理困难企业与弱势群体的关系,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多种途径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着力消除发生群体性
事件的隐患,较好地实现了“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
坚持“送达诉状时必调,证据交换时必调,开庭审理时必调,送达裁判文书时必调,上诉前必调”。“五必调”
做法,找准利益平衡点和感情切合点,强化诉讼调解,依法对2894件婚姻家庭、赡养、邻里纠纷等传统民事案件调
解结案, 调解率达68.5%。坚持诉前、诉中、诉后全程协调,最大可能地运用和解方式处理行政纠纷,特别是针对
农村土地征用、城市房屋拆迁、劳动和社会保障等群体性行政争议,巧借外力,加大协调,采用案内沟通、外围疏
导等方式,强化辩法析理,促进达成共识,争取互谅互让,努力从源头上化解官民矛盾。
以巩固清积成果为重点,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营造守法诚信社会氛围,形成破解执行难社会合
力,有效实现胜诉当事人权益,维护生效裁判权威。全年执结各类案件1931件,标的额达1.53亿元。针对执行工作
中存在的各种难题,充分运用执行联席会议制度,通过与社区、村组等基层组织联动,努力解决被执行人难找的问
题;与工商、国土、房产、银行联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努力解决执行财产难寻的问题;与公安、检察联动,依
法打击抗拒执行的违法行为,努力解决应执行财产难动的问题;在人大、组织、纪委的支持下,敦促相关单位依法
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努力解决协助执行义务人难求的问题。
审判管理 建立审限动态监控机制,上收审限延长审批权由院长统一行使,依托信息化管理平台,及时进行预
警、催办、督办,督促法官法定审限内均衡结案。规范独立审判权,严格落实合议庭制度,突出强化院、庭长监管
职责,管住重点岗位和重点案件,抓好审判流程和关键节点,使法官“行权必有据,用权必受限,有责必担当”。
推行案例指导制度,在审委会工作刊物上发布各类典型示范案例35个,统一全院同类案件的裁判尺度。依托案件质
量评查机制,结合中央政法委部署的“百万案件评查”活动,实现审判管理与考核奖惩对接,将审判绩效考评结果
作为法官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主要依据。
落实司法为民各项措施,让人民群众信赖司法,愿意选择并方便利用诉讼途径化解纠纷、维护权益,通过有效
扩大司法引导功能的作用范围服务社会管理。在立案大厅,完善诉讼指引、风险提示、判后答疑等窗口功能,引导
群众依法、正确表达诉求;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起诉的案件;完善巡回审判、案件速裁等
便民审判方式;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依法减免缓诉讼费11.2万元。畅通信访申诉渠道,实行“诉访分离”机制,落
实首问负责、预约接访、带案下访等制度,化解涉诉信访积案37件。
针对案件审理和执行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反映在司法领域的各
种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为提高社会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供司法服务。建立重大案件稳定风险
评估机制,预防稳定风险。结合本县行政案件的审理,形成《行政审判司法审查报告》,剖析行政机关败诉原因和
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强化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经济社会管理的服务职能。
着力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司法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位一
体”大调解格局中的引导作用。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成立刑罚执行对接工作领导小组,协助做好特殊人群的跟
踪帮教。
机制创新 建立执行快速处置机制。成立院长任总指挥、分管院长和执行局长任副总指挥的执行指挥中心,下
设执行“111”和速执行动组,由指挥中心统一指挥调配。同时开通执行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执勤、5分钟出警”
制度,及时受理执行线索、处置突发事件,执行重大疑难案件,全年共执结案件1931件,执结标的1.53亿元。
建立刑罚执行对接机制。成立以县法院分管院长为组长,政法委执法督察科科长为副组长,公检法司有关科室
负责人为成员的刑罚执行对接领导小组,定期到临沂监狱、微山监狱等监禁机关与罪犯谈话谈心,了解服刑情况,
督促安心改造,并根据改造情况向市中院提交减刑、假释建议20份,均被采纳。同时,着眼于增强非监禁刑罚执行
效果,对42名轻微刑事罪犯进行了社区矫治,其中37人矫正完毕,顺利回归社会。
建立均衡结案促进机制。针对人民法庭受理案件数量失衡、审判资源超负荷运转和相对闲置现象并存、民商事
案件结案率整体不高这一实际,探索实施民商事案件动态分流制度。每月月初由立案庭综合分析各法庭临近审限案
件数、超审限案件数和结案率、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等指标,对人均存案数较多的法庭新收案件进行合理分流,并将
分流案件办理情况纳入审判绩效考核。年内共集中分流案件4批327件,审判资源运转率明显提高,法官的工作积极
性和主动性明显增强,基本实现了收结案均衡。
队伍建设 全面开展司法良知教育,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加强正面典型示范,营造“对职业忠诚,对法律敬畏,
对人民负责”的工作氛围,让全院干警在潜移默化的积极影响中,筑牢职业道德底线,养成公正司法的职业自觉。
强化警示教育,定期举办反腐倡廉专题讲座,从规范司法行为开始,整顿工作作风,加大查处力度,认真落实《人
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通过竞争方式选拔15名优秀法官充实到中层领
导岗位,推行轮岗交流、横向交流46人。丰富和完善教育培训形式,通过续职培训、岗位练兵、法官教法官等活动,
培训法官68人次,着力提高法官正确适用法律、做群众工作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
全面公开维权渠道、审判流程、执行程序和监督措施等信息,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和说服力,提高文书质量。
坚持重大案件和审判信息新闻发布制度,积极接受舆论监督。积极参与人民陪审员换届选任工作,认真组织业务知
识培训,全县40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726件,法院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增强。
坚持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重大部署、重点工作和重要问题及时向县委汇报,紧紧依靠县委领导解决
法院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负责地向人大报告、汇
报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邀请旁听庭审、上门走访、发放征求意见函等方式,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
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不断改进工作。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审结检察机关提出的抗诉案件4件。坚持新闻
发布制度,认真对待媒体意见,积极接受舆论监督,不断改进工作。
着力强化人民法庭职能,在法庭开展诉调对接、立案信访等工作,进一步落实诉讼便民措施。全面加强法庭与
街镇、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组织的协同联动作用,努力使矛盾发现在基层,解决在基层。坚持院领导班子成员对
口联系法庭制度,主动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撰稿:杨化芝 解自旭 审稿:张玉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