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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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为政府工作部门, 机关行政编制6人, 工勤人员编制1人,配备局长1人,副局长2人。
2010年,县民宗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着力维护民族团结,为促进全县的社会稳定和谐发展做
出了积极的贡献。获全市民族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民族工作 落实各项民族政策,促进民族村居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发展。2010年,民宗局深入民族村居调研,
结合民族村居发展的具体情况,筛选上报帮扶项目,为张贺民族社区广场二期扩建项目、店南民族街饮水井项目和
店头民族小学多媒体综合楼项目争取扶持资金22万元,在继续发展少数民族特色养殖业和屠宰加工业的同时,通过
转方式、 调结构重点促进民族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是年初,店头镇4个民族村居组织一批蔬菜种植户到苍山等地
进行学习考察, 通过考察学习,发展蔬菜种植200余亩。依照工作职责加强对民族法规和民族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检查,并联合公安、交通、工商等部门对易发生问题的公共服务场所,相关重点部门就民族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全
面深入的排查,防止歧视或变相歧视少数民族群众的现象发生。落实关于少数民族考生的优惠政策,严格标准,专
人负责,顺利完成了全县17名少数民族考生资格认定工作,切实保障了少数民族考生的权利。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
传活动,营造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社会氛围。我们通过召开少数民族群众代表座谈会,邀请司法部门到民族村居举
办法制教育培训班,在民族学校开展《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专题宣传活动等,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
策、法律法规和民族知识、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民族团结意识和民族政策观念,帮助他们
正确理解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自觉搞好民族关系,推动民族经济发展,促进民族关系融洽。2010年10月,全
省第十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研究制定了《2010年临沭县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方案》,对本次民族团结进步
宣传月活动的指导思想、宣传重点、主题活动、方法步骤等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宣传月活动期间,在城区主要街
道路口设置过街横幅10余处,在民族工作重点乡镇店头镇和曹庄镇悬挂、张贴宣传标语20余处,联合教育部门组织
有关人员组成宣讲团到部分乡镇中学和城区学校举办了3场民族团结知识教育专题记讲座, 发放市民宗局编制的
《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 宣传手册100余册。邀请部分少数民族党员干部、民族村居两委成员、清真寺阿訇、有关
部门执法人员、民族企业代表等30余人进行民族团结进步座谈。
宗教工作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2010年,继续贯彻落实《山东省宗教活动场
所规范化管理意见》和全市实施意见,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指导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继续加强人员、财
务、会计等十项制度建设,凡规模比较大、聚会人数多的宗教活动场所,实行规章制度上墙。通过防汛防火安全检
查,督促佛教观音禅寺等宗教活动场所配备必要的防汛防火器材,加强值班值守,通过不定期的宗教活动情况检查,
促进宗教事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宗教局发布的《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和临沂市
宗教局制定的《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举办培训班,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宗教局制定发布的《宗教活动场所财务
监督管理办法》及临沂市宗教局制定的《实施方案》。巡回检查指导达标宗教场所上水平,在全县宗教活动场所普
遍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行重要规章制度上墙,有关文件存放相应档案盒管理。2010年,全县有宗教团体1个,
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 成员7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临沭县申报省、市级宗教和谐场所18处。全县
信教群众34000余人。其中基督教信众近30000人,联系人陈久选;伊斯兰教信众3200多人,联系人白宝军、王清果;
天主教信众100多人,联系人高希秀;佛教信众550多人,联系人释海富;道教信众50多人。

撰稿:刘静一 审稿:王庆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