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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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民政局设办公室、财务审计科、优抚安置科、区划地名科、救灾救济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社会
事务和社会福利科、 民间组织管理科8个职能科室;隶属民政局的事业单位有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滨海革命烈
士陵园、殡仪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婚姻登记处、苍马山公墓管理所和退役军人帮扶办公室7个事业单位。
全局共有干部职工76人。全县设12处乡镇民政办公室,12个乡镇敬老院。
2010年,县民政局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提高民生保障
水平、加强民政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以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为目标,以提高民政为民服务水平为核心,以
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为着力点,强化“保障民生、发展民主、服务社会”功能,创新机制,规范
管理,夯实基础,提升效能,全县民政事业实现了新的发展和突破。全县民政工作尤其是双拥创建、优抚安置、社
区建设、五保供养、城乡低保、区划地名等工作走在全市乃至全省前列。县民政局荣获全市民政工作、双拥工作先
进单位、全县行风建设、全县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
社会救助 2010年,进一步建立健全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为基础,以临时救助和慈善救
助为补充的覆盖城乡、制度健全、相互衔接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立起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实行保障标准与
物价指数挂钩联动,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开展城乡低保规范化
建设年活动、“民生民政、为民民政、阳光民政、廉洁民政”活动,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进行全面公开,坚持救
助政策、救助对象、救助金额三公开。严格按照个人申请、村民代表会或党员代表会民主评议,村委会入户审查、
乡镇入户调查后审核、民政局抽查后审批的程序。村居评议结果、乡镇审核结果、县局审批结果三榜公示,每次公
示时间不少于7天, 坚持重大事项县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开展分类施保,严格落实民主评议、三榜公示制度,实行
阳光操作,做到公平、公开、公正,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220元,
补助水平由115元/月提高到125元/月。保障城市困难居民1176户、2560人。农村低保标准由1000元提高到1200元,
补助水平由50元/月提高到60元/月,保障农村困难居民16799户、22765人,全年预计发放低保资金1995万元。2010
年,救助城乡大病医疗困难家庭169户,发放救助款65.86万元。救助困难大学生89名。通过组织“慈心一日捐”和
“送温暖、 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共接受捐款90.41万元,开展了多项慈善救助项目,把捐助资金全部用于救助
弱势群体。建立了慈善超市,加强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力度,全年救助城市流浪乞讨人员23人次。同时,建
立完善低保边缘家庭临时救助制度,对家庭遭受意外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给予临时救助。发放自然灾害生活补助
费38万元,救助困难群众1105户,3370人。解决了冬春荒苦难群众的生活。2010年春节期间走访困难家庭9403户,
23500人,发放救助款170万元,购置棉被2000床,棉衣裤1000件。
农村五保供养 2010年,有五保供养对象1369人,其中集中供养974人,集中供养率达到70%。全县现有敬老院
12处,其中省一级7处,省二级5处,供养床位达到1333个。农村五保对象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
2400元和1500元。五保供养经费全部由县财政承担,列入预算,建立专户,专款专用。五保供养资金实行社会化发
放,由财政部门直接拨付敬老院账户和供养对象个人“沂蒙惠农一卡通”帐户。开展敬老院规范化建设,敬老院基
本达到住房标准化、管理制度化、环境园林化、服务优质化,为五保老人创造了清洁优雅、方便舒适的生活环境。
同时发展敬老院“以院养院”、“以副养院”项目,利用敬老院闲置土地种植蔬菜、果树,发展种植养殖业等院办
经济。做好重阳老人节走访慰问活动。老年节期间,购买440箱火腿肠和115箱饼干,对全县12个乡镇敬老院五保老
人进行了走访。
双拥优抚安置 优抚工作。从高从优落实抚恤补助优待标准,建立优抚对象抚恤补助优待标准自然增长机制,
使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与当地群众生活水平同步提高,确保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年年有增长。2010年,临沭县城
镇、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均为每年每户2600元,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优待资金全部列入县财政预算,纳入财
政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实行专帐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确保抚恤补助优待金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建立以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社会医疗救助为依托,以政府医疗补助为重点,以医疗减免优惠为补充的
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农村1-6级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全部由政府出资加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1
-6级残疾军人和其他城镇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全部加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达到医疗保障全覆盖,应保尽保。为
全县6家县级医院,12家乡镇卫生院及295个村级卫生室,安装“一站式”即时报销程序,实现优抚医疗报销县、乡、
村三级联网, 做到优抚对象小病不出村、大病可转诊、就近能住院、当场能结算。2010全年共有优抚对象12290人
次就诊, 发放门诊政府医疗补助101.5万元,住院政府医疗补助45.83万元,大病政府医疗救助3.4万余元。改善优
抚对象住房条件。对优抚对象住房困难户建房、修房给予适当补助,并对重点优抚对象住房困难户开展危房改造工
程。 全县拨付优抚对象住房补助53万元,帮助44户优抚对象新建房屋147间,帮助37户优抚对象维修房屋87间。开
展优抚对象科技致富示范活动。通过建立社会帮扶机制,采取结对子、选项目、搞培训、送技术、帮资金等形式,
鼓励扶持广大优抚对象成为致富能手。通过示范户的引导、带动作用,全县已有1300多户优抚对象拥有了自己的致
富门路。配合省假肢矫形康复中心,对全县22名建国前入伍的1-5级伤残军人配置了康复器具,为18名老伤残军人、
老复员军人配备了轮椅,为优抚对象发放手杖72根,同时,组织了7个乡镇14名优抚对象分三批分别到省荣军医院、
市荣军医院进行治疗、休养。组织全县老复员军人到市荣军医院进行免费健康查体。以争创全国、全省双拥模范县
为契机,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推进军民双拥共建工作。拍摄专题片《为了崇高的荣誉》和《双拥颂》宣传画册。
2010年5月23日全市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县) 现场经验交流会在临沭县召开,推广了双拥工作经验和做法。2010
年6月22日省双拥检查验收组进行检查验收, 实地查看了县人武部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站,郑山镇北沟头社
区双拥工作站,滨海革命烈士陵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检查组对给予了较高评价。
退伍军人安置工作。按照“安置政策,安置计划,考试考核成绩三公开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原则,实行考
试考核的办法择优安置,整个安置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派员参与并全程监督,增加了安置工作的透明度。为适应
市场经济发展,依托县职业作为培训机构,为退伍军人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岗位、技能培训等一条龙服
务。 有效解决了退役士兵安置难问题。为2010年度退役士兵发放待安置期间的生活补助费15.82万元,自谋职业一
次性经济补助费80.7万元。
拥军拥属工作。 建立健全优抚保障、安置服务、宣传教育、军地两用人才培训和组织协调5个网络,及时解决
部队实际困难,做好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保障工作,并在县人武部设有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法律咨询站,县人民法
院设立了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法庭,县司法局设立了双拥法律咨询站,为军人军属提供法律援助。在“八一”、
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对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和消防大队和重点优抚对象进行了走访慰问,送去慰问金和慰问品。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城乡社区建设工作。2010年,按照“加快农村住房建设—配套完善社区管理和服务—积
极实施‘三上工程’—大力创建生态文明社区”的步骤要求,以城市标准规划农村、以社区标准建设村庄、以市民
标准培育农民,全面建设“服务完善、管理有序、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新型农村社区。坚持把完善农村公共服
务体系作为社区建设的重要突破口,实施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推进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流通网络向
农村覆盖,公共服务向农村拓展,加快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进程。以便民、利民、富民为着力点,坚持规划新
建和改造提升并举的措施, 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村社区总体规划,确定了105个农村社区,12个城市社区。按照扩大
覆盖面、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坚持科学规划,突出建设,提升管理,一手抓试点示范,一手抓务实推进,
全县社区建设步入良性发展轨道,涌现出利民、富民、振兴等城市社区典型,华南、措庄、醋庄、寨和、徐兴、袁
黄峪、月庄等农村社区典型。2010年,振兴社区被评为“全省城市和谐社区示范单位”。
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加强了村民代表会议、
民主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村委会会议制度,推行“四民主一考核”和“四议两公开”制度。2010年,郑
山镇被评为“全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乡镇”。
区划地名 根据临沭城区发展状况,对地名网站及触摸屏信息及时更新。按照省市统一部署,与建设、规划、
交通、土地等部门密切配合,进行属性数据采集、录入、关联,完成了国家地名数据库与电子地图的对接,推进地
名信息化服务。根据市政府和市民政局关于抓紧完成街道办事处挂牌、更换印章等区划调整后期工作的要求,就街
道办机构及村、居、社区规范名称经省民政厅和市民政局批准,并参照本市过去已改街道办和近期改街道办的县区
的做法,提出了街道办机构及村居、社区规范名称的建议,并于11月22日对临沭街道办、郑山街道办进行挂牌。为
加强行政边界线管理工作,制作了“乡镇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网络图”、“乡镇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示意图”、“界线
管理员职责” ,对莒南—临沭边界线进行勘定。结合城区建设现状,在原来178块道路标志牌的基础上新设26块一
级道路标志牌,美化、装点了临沭城区。与城市管理执法局合作,按照道路标志牌的设置标准,在11个乡镇设置一
级道路标志牌66块,三级道路标志牌44块。
社会事务和社会福利 婚姻登记管理工作。以开展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为着力点,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
中体现服务。实现了场所环境设置合理化,登记流程规范化,内部管理制度化,工作队伍专业化,服务手段信息化,
婚姻登记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设立档案室、颁证室、侯登区、登记区、离婚室。配备了各种便民服务
设施,配置排队叫号机,保证婚姻登记规范有序。在婚姻登记处的醒目位置,设置了政务公开栏,把办事依据、结
婚登记、离婚登记的条件、程序、当事人应提供的材料统一公开,让当事人明白办理登记的全过程。坚持当事人自
愿有偿服务原则,把服务项目、价格、标准及投诉电话公开,严格把证件复印、照像等有偿服务与婚姻登记脱钩,
杜绝搭车收费现象,实现了登记、收费、服务从场地到人员的全部分离,打造阳光登记。以便民利民为原则,强化
热情服务、主动服务。开展了婚前免费体检、优生优育、家庭和睦等宣传教育,对弱势群体开通了婚姻登记“绿色
通道”,优先办理。推出节假日预约登记,为服务对象提供电话咨询等服务。规范档案管理,推进婚姻登记信息化
建设。婚姻登记档案实现规范化,登记处设置了专门的档案室,配备了档案管理员,购买了档案盒,安装了档案管
理软件,实现了电子档案“双套制”保管,建立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档案的管理,建立内部局域网,实现微机网络
化管理,对婚姻登记当事人建立起完整的的电子信息档案。县婚姻登记处成功创建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单位和市级
巾帼文明岗。2010年,共办理结婚登记5950对,离婚登记853对,补发婚姻证件985对,出具证明2589份。
殡葬管理工作。深化殡葬改革,规范殡葬行为,在全县开展殡葬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殡葬事
业单位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土葬回潮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封建迷信、大操大办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公墓规划面积
600亩,现已开发30亩,建设墓穴1000个。
社会福利工作。社会福利企业的管理监督和年检力度进一步加强,3家社会福利企业年检均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新办1家福利企业。 开展“微笑列车”和“送光明”活动。对低保户家庭中患先天性心脏病儿童免费手术13人,减
免资金25.6万元。对贫困家庭的唇腭裂儿童免费手术12人;依托南京爱德资金会资助孤儿43人,5.6万元。推荐1名
孤儿到民干院学习, 免除学杂费,每月补助300元生活费。开展“齐鲁福彩助残活动”,为56名残疾人安装假肢。
在全县进行了一次“三无”人员及孤残儿童普查,共掌握登记了152名孤儿,213名贫困家庭儿童信息。
民间组织管理 坚持培育和监管并重的原则,积极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
能到位、作用明显的民间组织体系和法制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民间组织管理体制,充分发挥民间组织提供
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重点培育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行业协会、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公益慈善类、基
层服务类民间组织,支持引导各类基金会和社会事业类民间组织发展。同时,指导民间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健全民
主管理制度,加强诚信建设,提高民间组织公信力和活动的透明度。推进政社分开,增强民间组织自主发展、自我
管理、自我约束能力。完善归口登记、双重负责、分级管理体制,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认真开展了民间组织年检
工作。规范社会组织的审批与管理。加大对非法和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促进民间组织健康有序发展。2010年,共
登记社会团体8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0个。全县应检133个,参检114个,参检率86%。登记贫困村互助资金协会23个,
入会农户9039户,资金总规模912万元,有效缓解了农户生产发展资金紧缺的问题。

撰稿:王福营 李书猛 审稿:李善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