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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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临沭县人民法院下设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审判监督庭、立案庭、执行局(下设办公室、执
行一、二、三庭、技术室)、政治处(下设人事科、教育科、老干科)、办公室、监察室、研究室、法警大队、工
会13个职能庭室,及临沭、蛟龙、大兴、店头、南古、青云6处派出法庭。全院共有工作人员86人,其中法官52人。
2008~2009年,临沭县人民法院牢固树立“以当事人为本”的司法理念,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
作主题, 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两年间,共审执结各类案件13255件,结案
标的额5.1亿元, 为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先后被省高院授予“全省优秀法
院”,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履行计划生育分工职责先进单位”,被县委、县政府授予
“平安临沭建设先进单位”、“全县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等。

【执法办案】 2008~2009年,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786件,判处犯罪分子981人,其中审结抢劫、强奸、故意伤害
等危害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暴力犯罪99件151人, 审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经济领域犯罪案件
27件54人,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29件35人。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的基本
原则, 依法对327名罪行较轻、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被告人适用缓刑。强化定期回访和跟踪帮教措施,完善对未
成年罪犯的教育、感化和挽救机制建设,促进较轻刑事被告人和未成年被告人尽快回归社会。
积极维护金融危机形势下的市场经济发展秩序,依法审结买卖、建设工程、运输、保险等商事纠纷2008件,涉
案标的1.8亿元。 高度关注民生,依法审结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相关
的民事案件6296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强化辩法析理,大力加强诉讼调解工作,民商事案件调解
撤诉率67.2%。 积极推进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加强诉讼与人民调解、行业调解、仲裁等非诉讼纠纷化解方式的
衔接,推动诉讼外化解矛盾纠纷821起,促进了社会关系和谐。
畅通行政诉讼渠道,引导人民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审理土地、城建、工商、交通等各类行政
诉讼案件190件, 执结非诉执行案件362件,执结标的290余万元。积极探索建立行政案件协调解决机制,综合运用
召开座谈会、 协调行政机关改进行政行为等方式,推动118起行政诉讼案件实现了撤诉结案,增进了人民群众与行
政机关之间的理解信任。
对所有执行案件坚持穷尽法律释明、穷尽财产调查、穷尽执行措施的“三穷尽”原则,依法用足、用活查封、
扣押、冻结等强制手段,共执结案件3422件,帮助当事人实现合法债权1.3亿元。大力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
通过拘留、拘传、执行曝光、限制融资等执行强制措施,集中清结各类积案2432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9000余
万元。 在全市法院率先建立了执行111快速反应机制、接访·对话信访化解机制、执行联动威慑机制等执行工作长
效机制,促进了执行工作的健康快速发展。
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畅通诉讼渠道,完善审判公开、诉讼引导、办案监督等便民利民各项措施,使当
事人参与诉讼更加方便快捷。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化解工作,严格落实“三定一包”、责任倒查和领导干部公开接访
制度,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87件次,初信初访处结率96%。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方针,积极做好审判监督工
作,受理各类再审案件25件,依法纠正了确有错误的裁判。

【审判管理】 2008~2009年,制定《加强审判管理的若干意见》、《审判执行工作评估办法》和《审判工作调度
分析评价制度》等审判管理制度,建立审判执行工作调度例会和重点案件分析评价制度,坚持“每周一调度,每月
一通报、季度一分析”,构建审判质量效率监督管理体系,有力地促进审判执行工作朝着“案件质量更高、办案效
率更快、办案效果更好”的方向良性发展。
严格执行《审判委员会庭审观摩评价制度》,不断加大内部监督管理力度,总结审判经验,规范审判指导,切
实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狠抓院长庭长办案制度的落实,严格实施案件中止报批、审判形势分析调度、改判发回案
件责任追究、超审限案件责任追究等制度,切实发挥院长庭长的管理职能;通过组织“样板庭”评比、庭审观摩等
活动,切实发挥模范庭审的示范作用,全面加强审判权监管。
通过开展“以案析理”、裁判文书质量评查、优秀裁判文书评选等活动,稳步推进裁判文书改革,着力提升裁
判文书制作水平,确保裁判文书形式条理、逻辑缜密、说理充分、内容公正,确保诉讼结果赢得当事人和社会最广
泛的认同,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的意见》,完善巡回办案机制和案件分流制度,合理优化法庭审判资源,
不断创新远程立案、假日法庭、流动法庭等便民诉讼机制,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法庭的司法职能
和社会职能双重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

【机制创新】 在全市法院率先成立执行指挥中心,建立执行111快速反应机制,快速处置执行线索、执行突发事
件和暴力抗法事件。创新“接访? 对话”机制,实行执行调查权、裁决权、实施权分权运行,建立流程管理、执行
公开、执行听证、执行和解等制度。健全完善信息互通、部门联动的执行工作联动威慑机制,充分发挥县、乡、村
三级协助执行网络作用,形成了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社会合力。
建立健全民意沟通表达机制,采取随案发放监督卡、设立举报电话、定期回访当事人等方式,多渠道多途径听
取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作风。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诉讼费20.6万元,发
放司法救助专线基金9.3万元。 建立案件速裁机制和繁简分流制度,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一审案件8040件,简易程序
适用率84.9%,最大限度地减轻当事人诉累。
不断拓宽审判工作接受外部监督的渠道,聘请10名特邀监督员全面监督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作风建设;充分
发挥人民陪审员“监督员、联络员”作用,利用人民陪审员来自群众、贴近群众的优势,依法监督、支持法院工作;
定期开展回访当事人活动,广泛征询当事人对法官在执法办案、审判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定期召开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座谈会议,通报法院工作情况,虚心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队伍建设】 两年来,持续深入地开展对“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的学习教育,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
主题实践活动,从思想上真正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切实增强广大法官对人民法院人民性
的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和实践认同,确保人民法院队伍建设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领导。
广泛开展创建学习型法院和争当学习型法官活动,在全市法院率先与烟台大学法学院建立全面友好合作关系,
聘请知名法学家担任专家顾问。按照“总体规划、分类教育、整体推进”的思路,开展各类专项培训活动15次,选
派法官到上级法院参加培训70余人次,多次举办学术报告会、十佳办案能手经验交流会、“法官教法官”学习成果
汇报会等,广大法官驾驭庭审、适用法律、诉讼调解、文书制作的能力不断增强。
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 主题实践活动,牢固树立 “以当事人为本”的司法理念,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
问题,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审判作风的意见》,倡导亲民、爱民、公正高效、严谨细致、文明司法、
廉洁自律的审判作风。成立审务督察委员会,多方位加强庭审监管工作,通过明察暗访、实时监控、随机抽查等途
径查找违反法官行为规范和“五个严禁”的行为,干警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
进一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严格落实最
高法院“五个严禁”规定,通过廉政讲坛、警示教育、廉政自查、廉政谈话等形式,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切实
加大查处力度,对举报投诉涉嫌违法违纪的人员,严格落实诫勉谈话、调离审判执行岗位等制度,对有问题的依法
依纪严肃处理。通过开展法治格言宣传、打造廉政文化长廊等活动,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深
入开展。

撰稿:杨化芝 曹珊珊 审稿:张玉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