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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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临沭县人民检察院内设办公室、政治处、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贪局、反渎局、监所检察科、民事行
政检察科、控告申诉科、职务犯罪预防科、检察技术科、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行政装备科、监察室、检务督察
办公室、人民监督员办公室、案件管理指挥中心和青云、曹庄、临沭3个乡镇检察室。
2008~2009年,临沭县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立足大局,服务大
局,以民为本,关注民生,以党的中心工作为切入点,以查办职务犯罪为龙头,围绕“单项工作争第一,整体工作
创一流,努力争创全国先进检察院”的奋斗目标,突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两项
重点,落实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严打”和维护稳定、诉讼监督三大任务,加强规范化、集约化、人文化三项建
设,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
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廉洁勤政好机关、全市先进检察院等荣誉称号,县委作出了开展向检察院学习活动的决定。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按照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紧紧抓住影响科学发展、侵犯人民权益、
破坏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 集中查办了一批有震动、有影响的大案要案。2年来,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41件50人,
其中科级干部11人, 处级干部2人。强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建设高标准的警示教育展览室,被县委命名为“临沭
县警示教育基地”,和县纪委等七家单位联合下发文件, 实施“百千万”工程,要求全县各单位、各乡镇和各行政
村干部到临沭县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 对百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千名农村干部,万名党员干部进行法制
宣传教育。牵头成立全市首个职务犯罪预防协会——临沭县职务犯罪预防协会,推动形成全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
“大预防”格局,促进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深入开展。对国家级投资2500余万元的大兴镇磨山土地整理项目等重点
工程开展同步预防工作,深入到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村庄就惠农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进行行贿犯罪档案
查询500余次、预防咨询117次,对发案单位提出预防检察建议50余份,促进了从源头上治理腐败。

【刑事检察】 紧紧围绕为改革开放30周年、国庆60周年和奥运会、全运会顺利举办等重大活动营造稳定的社会环
境,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突出打击重点,坚持符合“两个基本”,依法快捕快诉,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
严重暴力犯罪、 多发性侵财犯罪, 始终保持“严打” 的高压态势。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626人,起诉
1040人,上呈市院审查起诉59人。工作中,切实注重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当严则严、该宽则宽,既有力
打击犯罪,又减少社会对抗,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诉讼监督】 突出监督重点,完善监督机制,对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重点监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
刑,以及刑讯逼供、暴力取证、动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等问题。依法进行立案监督18件20人,追捕漏犯28
人,不批捕42件58人;追诉3件7人。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案件提起抗诉1件1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判决裁定
提请市院抗诉15件,建议市院提请抗诉7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5件,办理调解监督案件10件,执行监督案件10件,
经法院再审改变原审判决47件。加大惩治司法腐败的力度,查办执法和司法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
职务犯罪案件3人, 维护了法律尊严和司法廉洁,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信心。查办与监管场所有关的职务
犯罪案件2件5人, 办理监外服刑人员又犯罪案件144件301人,纠正监外执行违法245件次,减刑监督18件18人,保
障了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促进了安全文明监管。

【化解社会矛盾】 在全市率先建立热线广播、热线电话、热线视频、热线电子邮箱和民生热线维权岗“五位一体”
的民生检察服务热线,搭建服务群众、改善民生的新平台。做好涉检信访工作,坚持“三项制度”,创新信访模式,
即坚持文明接访制度、检察长接访制度、举报线索统一管理制度,延伸信访服务方式。参与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化解社会矛盾。健全四项机制即建立首办责任制、规范办案流程、涉检信访
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和考核机制, 规范执法行为。2008~2009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764件次,其中来信26件,来访
738次,举报初查3件,实现了涉检信访去省、进京零上访,息诉罢访率为百分之百。

【检察制度改革】 根据《中共中央转发〈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的
通知》(中发[2008]19号)精神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关于深化检察改革2009—2012年工作规划〉的工作
方案》要求,做好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逮捕权上调一级后的衔接工作,抗诉部门不再承办职务犯罪侦查工作。
严格执行《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议事和工作规则》和《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试行)》,研究落实检察
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的措施。 2009年5月会同公安局、法院、司法局共同制定了《实行〈刑事案件羁押期限管理
手册〉的决定》,推行刑事案件羁押期限管理手册。积极准备落实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改进
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2009年6月,与临沭县法院会签《关于加强民事督促起诉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民事
行政案件执行监督的实施意见》,制定《关于办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暂行规定》和《关于行政执法检察监督
工作的规定(试行)》。落实办案公开机制和检察文书说理制度,主要是侦查监督部门坚持不捕说理制度、逮捕说
理制度,坚持公诉部门、控告申诉部门、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监所检察部门的法律文书的说理。建立与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执法执纪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的联系制度。加强案件管理机构建设,保障案件管理工作深
入开展, 2009年5月设立案件管理中心。落实人民检察院的抗诉职权与职务犯罪侦查职权分别由不同的业务部门行
使的改革意见,实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

【队伍建设】 强化党的建设,促进队伍建设。重点抓班子建设,深入抓思想政治建设,突出抓作风建设。设立全
省基层检察院首个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配备专职书记抓机关党的建设,带动队伍建设,省院、市院、县委分别在
县检察院召开现场会。提升队伍素质,开展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大学习大讨论等活动,举办培训、岗位练
兵活动,实施高层次学历教育。强化内部管理,及时向县人大、政协汇报工作,每半年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一
封信,定期召开执法执纪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座谈会,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和批评。实施文化育检,大力抓检察文
化建设,营造“文明、正气、和谐、向上”的团队精神和机关氛围,增强检察工作发展软实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撰稿:高树芝 刘 方 审稿:冯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