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彰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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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沭县委 临沭县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09年度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2010年2月8日)

2009年,全县各级各部门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
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
牢牢抓住“解放思想创新业,跨越发展建强县”这一主题和“一二三四五”的工作思路,按照“全党抓经济,重点
抓工业,关键抓项目,核心抓投入,根本是效益”的经济工作总要求,全力实施大项目、大投入、大招商战略,突
出工业发展、城市建设、招商引资、新农村建设、服务业发展、民生事业等重点,注重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
式,注重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努力实现统筹协调发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在复杂多变的形势下取得了令人鼓舞的
成绩。 为总结工作,表彰先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根据沭发〔2009〕6、8、9号等文件精神,结
合工作实际, 经研究决定,对在综合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临沭镇等6个先进乡镇、县水利局等39个先进单位,
临沭镇、 县建设局等23个招商引资先进乡镇和单位,临沭镇、经济开发区等7个工业经济发展先进乡镇和单位,金
沂蒙集团等43家突出贡献企业, 大兴镇等6个农业工作先进乡镇,临沭镇、经济开发区等13个小城镇暨农村住房建
设工作先进乡镇和单位,经济开发区、南古镇、金正大公司等21个外经贸工作先进单位、乡镇和企业,经济开发区、
临沭镇等7个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单位和乡镇, 临沭镇、县供销联社、中加商业房地产开发公司等12个服务业发展先
进乡镇、单位和企业,人民银行等9家金融工作先进单位,以及经济发展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扎实工作,再立新功。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先
进为榜样,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扎实的工作,攻坚克难干事创业,励精图治加快发展,为早日把临沭建成经济
文化强县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2009年度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奖励情况

附件
2009年度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奖励情况

一、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奖励

(一)先进乡镇奖
根据考核总成绩,授予以下6个乡镇2009年度“先进乡镇”称号。
临沭镇、南古镇、郑山镇、大兴镇、曹庄镇、青云镇

(二)先进单位奖
根据考核总成绩,授予以下39个县直单位2009年度“先进单位”称号。

1、第一类(有招商引资任务的)
一组:
水利局、发改局、财政局、经贸局、规划局、招商局、人事局、开发扶贫办、科技局、旅游局、供销联社、文
广新体局
二组:
安监局、建设局、物价局、交通局、房管局、国税局
三组:
宣传部、人大办、县委办、组织部、政府办、纪委(监察局)、政协办、科协、政法委、统战部
2、第二类(无招商引资任务的)
一组:
人口计生局、第一中学、第一初级中学、检察院、第二中学
二组:
交警大队、供电公司、食品药品监管局、烟草公司、农业发展银行、联通公司

二、招商引资考核奖励

(一)工作先进奖

1、乡镇、经济开发区
一等奖:
临沭镇 奖励3万元;
二等奖:
南古镇、大兴镇、经济开发区 各奖励2万元;
三等奖:
白旄镇、曹庄镇、青云镇 各奖励1万元。
分别授予“招商引资先进乡镇(单位)”称号。
2、县直单位
一等奖:
建设局(商业步行街、中加盛世豪庭房地产等项目) 奖励3万元;
二等奖:
组织部(苍马山旅游开发欢乐谷等项目)、规划局(万家丽园房地产等项目) 各奖励2万元;
三等奖:
招商局(六和饲料等项目)、安监局(联明化工等项目)、县委办(峰源华侨城等项目)、宣传部(佳信工具
制造等项目)、政府办(上海大众丰华直营店等项目)、旅游局(云溪谷及冠山旅游开发等项目)、交通局(新汽
车站建设等项目) 各奖励1万元。
分别授予“招商引资先进单位”称号。

(二)争取无偿资金奖

一等奖:
开发扶贫办 奖励3万元;
二等奖:
财政局、水利局 各奖励2万元;
三等奖:
发改局、经贸局、林业局 各奖励1万元。

(三)项目引荐人奖
授予商业步行街项目引荐人胡华文同志“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先进个人” 荣誉称号,奖励现金2万元,由县财政
承担。

三、工业经济发展考核奖励

(一)工业经济发展先进乡镇

一等奖:
临沭镇 奖励3万元;
二等奖:郑山镇、曹庄镇 各奖励2万元;
三等奖:石门镇、店头镇、南古镇 各奖励1万元。
分别授予“工业经济发展先进乡镇”称号。

(二)工业经济发展先进单位

经济开发区 奖励3万元
授予“工业经济发展先进单位”称号。

四、企业发展考核奖励

根据年初文件规定,奖项设置企业纳税奖、企业创优奖、企业技术改造奖、企业上市融资奖四大类。

(一)企业纳税奖

1、特殊贡献奖
金沂蒙集团纳税过5000万元,奖励20万元。
金正大公司、 史丹利公司纳税过3000万元,分别奖励10万元;根据新增纳税额,另行奖励金正大公司12.42万
元、史丹利公司1.06万元。
分别授予“振兴临沭经济特殊贡献奖”。
授予张超、万连步、高文班同志“振兴临沭经济功勋企业家”荣誉称号。
2、一等奖
对年纳税额2000-3000万元(不含3000万元)的常林集团、烟草公司,分别授予“振兴临沭经济一等奖”。
根据新增纳税额,奖励常林集团4.58万元,烟草公司5.24万元。
授予张义华、刘志刚同志“振兴临沭经济优秀企业家”称号。
3、二等奖
对年纳税额1000-2000万元(不含2000万元) 的伟业集团、供电公司、沂蒙老区酒业公司、农村信用联社、金
源管业公司、金宝诚管业公司,分别授予“振兴临沭经济二等奖”。
根据新增纳税额,奖励伟业集团9.95万元,沂蒙老区酒业公司1.92万元,金源管业公司3.92万元,金宝诚管业
公司0.75万元。
授予闵庆玉、房耀东、滕善华、赵振响、沈金涛、吴锋清同志“振兴临沭经济先进个人”称号。
4、三等奖
对年纳税额500-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的舜德房地产公司、金柳工艺品公司、人民财产保险公司临沭支公
司、信科环化公司、美艺工艺品公司、雷华塑编公司,分别授予“振兴临沭经济三等奖”。
根据新增纳税额, 奖励舜德房地产公司0.15万元, 金柳工艺品公司3.41万元,人民财产保险公司临沭支公司
1.61万元,美艺工艺品公司2.55万元。
授予于嘉华、邱炳胜、高潮、王君正、李景明、高华同志“振兴临沭经济先进个人”称号。
5、新增纳税奖
根据沭发〔2009〕8号文件中“2009年度纳税1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流通企业、建筑安装和房地产等企业,
按新增纳税额的1%计算奖金”的规定,对年纳税100-500万元的企业,分别给予如下奖励。
瓯龙置业公司 4.82万元, 东盛伊思德食品公司 2.67万元,沂沭河洪水东调管理局 2.64万元,兴大食品公司
2.28万元, 山林燃气公司 1.98万元,金正阳房地产公司 1.96万元,中加商业房地产公司 1.36万元,佳柳工艺品
公司 1.28万元,荣华工艺品公司 1.17万元,田园房地产公司 1.04万元,森威板业公司 1.03万元,三兴食品公司
0.73万元,德坤建材公司 0.73万元,天泰建设公司 0.59万元,正茂皮革公司 0.58万元,华诚商贸公司 0.55万元,
正大商贸公司 0.52万元,农友化肥公司 0.42万元,白云工艺品公司 0.38万元,移动公司 0.34万元,山田研磨材
公司 0.31万元,晴朗工艺品公司 0.29万元,佳景工艺品公司 0.15万元,荣鑫搪瓷公司 0.1万元,建设银行 0.02
万元。

(二)企业创优奖

金正大公司“金正大及图”商标新获“中国驰名商标”称号 奖励10万元。
常林肥业公司迈金农牌复合肥新获“山东名牌产品”称号、雷华塑编公司“雷华及图”商标
春雨肥业公司“诗邦及图”商标新获“山东著名商标”称号
各奖励1万元。

(三)企业技术改造奖

授予金沂蒙集团、金源管业公司、常林肥业公司、金正阳管业公司等4家企业“企业技术改造先进单位”称号。
对完成投资1000~5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且投产见效的金沂蒙集团循环水改造系统、常林肥业公司10万吨
温控肥项目、 金正阳管业公司电机及煤气加热系统改造项目, 分别给予企业法定代表人1万元奖励; 对完成投资
5000万元~1亿元(不含1亿元)且投产见效的金源管业公司热轧生产线三期项目,给予企业法定代表人3万元奖励;
对完成投资1亿元以上且投产见效的金沂蒙集团供热锅炉改造项目,给予企业法定代表人5万元奖励;
企业上市融资奖,因无达到奖励标准的企业,故不再奖励。

五、农业工作考核奖励

(一)综合奖

一等奖:
大兴镇 奖励3万元;
二等奖:
南古镇、临沭镇 各奖励2万元;
三等奖:
朱仓乡、玉山镇、青云镇 各奖励1万元。
分别授予“农业先进乡镇”称号。

(二)种植业结构调整奖

临沭镇、南古镇、大兴镇、曹庄镇、蛟龙镇、青云镇 各奖励0.5万元。
分别授予“农业种植业产业结构调整先进乡镇”称号。

(三)林业生产奖

临沭镇、玉山镇、南古镇、朱仓乡、白旄镇、店头镇 各奖励0.5万元。
分别授予“林业生产先进乡镇”称号。

(四)畜牧生产建设奖

青云镇、店头镇、白旄镇、大兴镇、石门镇、玉山镇 各奖励0.5万元。
分别授予“畜牧生产先进乡镇”称号。

(五)农村能源建设奖

青云镇、店头镇、石门镇、大兴镇、朱仓乡、白旄镇 各奖励0.5万元。
分别授予“农村能源建设先进乡镇”称号。

六、小城镇暨农村住房建设工作考核奖励

按照沭政办发〔2009〕 2号文件和《关于公布〈全县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精神,
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从上级扶持资金中列支),补助资金用于小城镇建设。

一等奖:
临沭镇、青云镇、郑山镇、朱仓乡、南古镇、玉山镇 各补助30万元;
二等奖:
白旄镇、经济开发区、店头镇、石门镇 各补助20万元;
三等奖:
蛟龙镇、曹庄镇、大兴镇 各补助15万元。

七、外经贸工作考核奖励

(一)单位奖

经济开发区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年度实际利用外资工作任务,授予“外经贸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奖励
1万元。

(二)乡镇奖

1、利用外资工作(只完成外资一项的)
青云镇、白旄镇、店头镇、玉山镇 各奖励0.5万元。
分别授予“外经贸工作先进乡镇”称号。
2、外贸工作(只完成外贸出口一项的)
南古镇, 奖励1万元;郑山镇,奖励1万元;曹庄镇,奖励0.8万元;蛟龙镇,奖励0.7万元;朱仓乡,奖励0.6
万元;大兴镇,奖励0.5万元。
分别授予“外经贸工作先进乡镇”称号。

(三)企业奖

1、外经贸工作突出贡献奖
(1)利用外资工作
金正大公司,利用外资732万美元,奖励3.7万元。
授予“外经贸工作突出贡献企业”称号。
(2)外贸工作
兴大食品公司出口809万美元、荣华工艺品公司出口632万美元(出口在500万美元以上,且增幅超过30%) 各
奖励3万元。
分别授予“外经贸工作突出贡献企业”称号。
2、外经贸工作奖
(1)利用外资工作
金沂蒙生物科技公司,利用外资180万美元,奖励0.7万元。
授予“外经贸工作先进企业”称号。
(2)外贸工作
金沂蒙生物科技公司出口1486万美元
奖励1.5万元;
金柳工艺品公司出口1053万美元、美艺工艺品公司出口1093万美元 各奖励1.1万元;
东盛伊斯德食品公司出口994万美元 奖励1万元;
三兴食品公司出口553万美元 奖励0.6万元。
分别授予“外经贸工作先进企业”称号。
3、 对当年成功申办境外实体企业的皓天工艺品公司(在阿联酋注册“阿联酋金星建材设备有限公司”)和金
正阳管业公司(在香港注册“香港金正阳贸易有限公司”),各奖励0.5万元。

八、重点项目考核奖励(与工业经济发展奖项部分重复,奖金减半)

(一)乡镇奖

一等奖:
临沭镇(金正大60万吨/年专用控释肥、 佛光照明二期、鲁南大化45万吨/年复混肥、城南工业园) 奖励1.5
万元;
二等奖:
郑山镇(福瑞达生物化工、金宝诚二期10万吨/年热轧无缝钢管、金正阳15万吨/年储热式无缝钢管加热炉节能
改造)
曹庄镇(金源管业三期20万吨/年热轧无缝钢管、隆树化工三期6500吨/年氯甲烷生产线)
各奖励1万元;
三等奖:
店头镇(富佑福饲料30万吨/年饲料生产线)
大兴镇(联明化工咪唑及BIT生产、坤伟LED节能灯、福来漂白制剂)
朱仓乡(六和饲料30万吨/年饲料生产线)
各奖励0.5万元。
分别授予“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二)单位奖
经济开发区(阳光建陶二期、金辉管业、金仕达五金工具)重点项目投资得分(162.63分),达到乡镇投资得
分最高值(临沭镇99.49分)的1.5倍以上,授予“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单位”称号,奖励1.5万元。

九、服务业发展目标考核奖励

(一)乡镇奖

一等奖:
临沭镇(周庄仿古一条街、李蒿科钢材批发市场) 奖励3万元;
二等奖:
青云镇(镇驻地沿街商贸楼和集贸市场改造建设)
白旄镇(鲁南条柳编交易市场、镇驻地沿街商贸楼建设)
各奖励2万元;
三等奖:
南古镇(醋庄沿街商贸楼、交通客运站、干沟渊集贸市场建设)
石门镇(俱超市、鲁南家俱超市、镇驻地沿街商贸楼建设)
蛟龙镇(沿街商贸楼项目、利成集贸市场建设、驾驶员培训中心)
各奖励1万元。
分别授予“服务业发展先进乡镇”称号。

(二)单位奖

一等奖:
供销联社(农村社区服务中心4个,基层社商住楼建设7个,改造提升农家店80家,乡镇超市1处) 奖励3万元;
二等奖:
商贸总公司(中央商城改造提升) 奖励2万元;
三等奖:
人民医院(病房大楼建设) 奖励1万元。
分别授予“服务业发展先进单位”称号。

(三)企业奖

一等奖:
中加商业房地产开发公司(商业步行街、银座超市) 奖励3万元;
二等奖:
南宇旅游实业公司(云溪谷景区、东部欢乐国14个项目等) 奖励2万元;
三等奖:
临沂交通运输公司临沭汽车站(新汽车站) 奖励1万元。
分别授予“服务业发展先进企业”称号。

十、金融工作考核奖励

根据沭发〔2009〕 8号文件规定:按“当年全县金融机构各项贷款新增额的万分之二”的奖金额,对各金融机
构进行奖励。
人民银行,1.70万元;
授予“金融工作特殊贡献单位”称号。
农村信用联社,2.01万元;农业银行,1.80万元;工商银行,1.49万元;
分别授予“金融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农业发展银行,1.19万元;中国银行,0.91万元;建设银行,0.25万元;邮政储蓄银行,0.21万元;银监办,
0.94万元。
另外, 人民银行2009年向上级行争取无偿补贴资金352万元,按争取资金的1%奖励,另行奖励人民银行3.52万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