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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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2009年,临沭县被表彰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店头镇被表彰为全省民族团结和谐乡镇。民宗局
先后获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先进集体、全市宗教事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和全市民族宗教信息工作先进集体等荣
誉称号。

【民族工作】 落实各项民族政策,促进民族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民族村居社区建设。2008年,张贺城回族社
区实施旧村改造, 规划建设建筑面积11028平方米、住户90户,并配有车库的三栋居民住宅楼。并在全县率先兴建
了第一个占地2600平方米的绿地文化广场,配备了体育娱乐设施,丰富社区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同年10月,张贺
城回族社区作为先进社区在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和谐村居、社区座谈会上做了典型发言,受到市里的表彰。2009年,
在民宗局和店头镇政府的协调帮助下, 店头镇四个村居在镇驻地东侧规划25.33公顷土地建设店头民族和谐社区。
社区建筑面积186803平方米,绿化面积114258平方米,总投资1.6亿元。社区建成后能容纳4500户,1.4万人居住,
节约土地124公顷。 一期规划建设5栋住宅楼150户,总投资1800万元。产业结构调整。2008年,店头北居新建生态
养殖园一处, 一期规划占地2.8公顷,养殖规模1200头;张贺城回族社区屠宰加工园区投资60万元进行扩建,扩建
后园区占地4.8公顷, 每年增加屠宰能力11000头。2009年,继续在店头养殖园区发展生态养殖4公顷;帮助张贺回
族社区扩建屠宰加工园区1.33公顷。 资金扶持。2008年,张贺城民族小学投资160万元新建一处学校,其中,民宗
局帮助争取上级拨付民族教育专项资金15万元,县教育局拨付30万元,村居筹集资金11.2万元,其余部分使用省教
育专项帮扶资金。2009年5月份,张贺民族小学新校落成,并达到市级规范化学校标准。店头民族小学投资140万元,
新建面积1650平方米的多媒体综合楼一座。

【宗教工作】 以《宗教事务条例》为总抓手,组织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开展了宗教和谐创建活动。组织宗教
界认真开展宗教和谐创建活动。2008年以来,民宗局组织宗教界广泛开展争创文明宗教团体、规范化宗教活动场所、
爱国爱教优秀教职人员、爱国守法文明致富信教公民的“四争创”活动。四川汶川地震发生后,全县各宗教团体共
捐款24万余元,其中基督教界捐款21万多元,佛教界捐款15000元,伊斯兰教界捐款10395元,天主教界捐款1059元。
依法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监督管理。2008年12月,在县基督教三自爱国会办公场所举办全县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
理知识培训班。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财务人员近200人参加了培训。2009年4月,组织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调查摸
底, 掌握真实可靠的数据。联合安监局协调解决农村一处危房聚会点的问题。7月,组织各宗教团体先自查,后由
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团体负责人参加的检查组, 对全县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半年检查; 11月,民宗局研究制定创建
“和谐宗教活动场所”考核标准,召开宗教团体负责人会议,传达全市有关文件精神,举办培训班,安排迎查具体
工作。2009年,临沭县有宗教场所141处,信教人数34656人,主要信奉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与天主教。

撰稿:陈艳霞 审稿:吴 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