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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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临沭县民政局设办公室、财务审计科、优抚安置科、区划地名科、救灾救济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
社会事务和社会福利科、 民间组织管理科8个职能科室;隶属民政局的事业单位有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滨海革
命烈士陵园、 殡仪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婚姻登记处和苍马山公墓管理所6个事业单位。全局共有干部职
工76人。全县设12处乡镇民政办公室,12个乡镇敬老院。
2008~2009年,双拥创建、优抚安置、社区建设、五保供养、城乡低保、区划地名等工作走在全市乃至全省前
列。先后被授予“全国民政工作先进县”、“全国双拥模范县”、“省级文明单位”、全省双拥模范县五连冠等荣
誉称号;2009年县民政局荣获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单位、全市民政工作、双拥工作先进单位、全县行风建设、振兴
临沭奖状等荣誉。

【社会救助】 建立起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实行保障标准与物价指数挂钩联动,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
因物价上涨而降低。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通过银行直接划拨到低保对象个人账户。为所有低保户建立了档案,发
放了低保证。同时,加强规范管理,开展分类施保,严格落实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制度,实行阳光操作,切实做到
公平、公开、公正,有效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提高城乡低保水平,城乡低保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
保,全县在保城市低保对象2569人,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月180元,人均月补助水平提高到115元;农村低保基本
实现规范化、 制度化,全县在保农村低保对象21496人,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年1000元,人均月补助水平提高到
50元。同时,建立完善低保边缘家庭临时救助制度,对家庭遭受意外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给予临时救助。通过组
织“慈心一日捐”和“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2008年共接受捐款540万元,其中接受汶川地震捐款486.2
万元; 2009年募集资金132万余元,开展了多项慈善救助项目,把捐助资金全部用于救助弱势群体。同时建立了慈
善超市,为慈善事业搭建爱心平台。加强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力度,全年救助城市流浪乞讨人员23人次。

【农村五保供养】 全县现有五保供养对象1392人,其中集中供养974人,集中供养率达到70%。全县现有敬老院
12处,其中省一级7处,省二级5处,供养床位达到1333个。五保集中供养补助水平达到每人每年2400元,分散供养
补助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1200元。五保供养经费全部由县财政承担,列入预算,建立专户,专款专用。五保供养资
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由财政部门直接拨付敬老院账户和供养对象个人“沂蒙惠农一卡通”帐户。2008年,12处敬老
院全部安装空调解决了冬季取暖问题,五保对象供暖率达到100%。敬老院配置电视机、健身器材、太阳能热水器等
设施,设立了卫生室、洗浴室、文化娱乐室。敬老院基本达到住房标准化、管理制度化、环境园林化、服务优质化,
为五保老人创造了清洁优雅、方便舒适的生活环境。大力发展敬老院“以院养院”、“以副养院”项目,充分利用
敬老院闲置土地种植蔬菜、果树,发展种植养殖业等院办经济。

【优抚工作】 严格政策标准,认真落实各项优抚政策,积极拓宽领域,丰富载体,开展一系列关爱活动,让优抚
对象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从高从优落实抚恤补助优待标准。建立优抚对象抚恤补助优待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使优抚
对象的生活水平与当地群众生活水平同步提高。严格按照自然增长机制进行测算,然后与国家标准进行对比,从高
执行, 确保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年年有增长。 2009年,临沭县城镇、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均为每年每户
2200元。建立新型优抚医疗保障制度。出台《临沭县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建立起以新型农村合作医
疗、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社会医疗救助为依托,以政府医疗补助为重点,以医疗减免优惠为补充的多形式、多渠道、
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农村1~6级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全部由政府出资加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1~6级残疾军人和
其他城镇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全部加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达到医疗保障全覆盖,应保尽保。县城6家医院,12
家乡镇卫生院以及295个村级卫生室全部安装优抚医疗“一站式” 即时报销程序,实现了优抚医疗报销县、乡、村
三级联网,做到了优抚对象小病不出村、大病可转诊、就近能住院、当场能结算。2008年10月,民政部在临沂召开
全国优抚医疗保障工作现场会议,临沭县以专题片《心系革命功臣,健全医疗保障》的形式作了典型经验介绍。开
展“关爱功臣活动”。大力改善优抚对象住房条件。对优抚对象住房困难户建房、修房给予适当补助,并对重点优
抚对象住房困难户开展危房改造工程。 2年来, 全县拨付优抚对象住房补助53万元,帮助157户优抚对象新建房屋
472间,帮助92户优抚对象维修房屋312间。及时解决优抚对象出行难题。为优抚对象发放小拐240根,大拐110副,
配备轮椅68辆,解决了他们的实际困难。积极开展困难官兵家庭救助。出台《临沭县困难官兵家庭救助办法》,对
现役军人因家属下岗失业、因病、因灾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官兵家庭建立长效救助机制。共走访困难官兵家庭63
户, 发放救助金8.1万元。开展优抚对象科技致富示范活动。通过建立社会帮扶机制,采取结对子、选项目、搞培
训、送技术、帮资金等形式,鼓励扶持广大优抚对象成为致富能手。通过示范户的引导、带动作用,全县已有1300
多户优抚对象拥有了致富门路,成为农村经济建设的有生力量。

【退伍军人安置】 按照“安置政策,安置计划,考试考核成绩三公开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原则,实行考试考
核的办法择优安置,整个安置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派员参与并全程监督,真正做到规范操作、阳光安置,增加了
安置工作的透明度。2007年以来,全县共接收转业干部35人、城镇退伍义务兵187人、转业士官113人,全部得到妥
善安置, 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率达到55%。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2009年临沭县依托县技工学校成立退伍军人职业技
能培训学校,为退伍军人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岗位、技能培训等一条龙服务。举办退伍军人专场招聘会
7次,接待政策咨询1213人次,由县财政支付资金免费培训退役士兵1069人,推荐就业716人,有效解决了退役士兵
安置难问题。

【拥军拥属工作】 从部队所需入手,建立健全优抚保障、安置服务、宣传教育、军地两用人才培训和组织协调5
个网络,及时解决部队实际困难,积极为驻沭部队官兵营造和谐的发展环境。大力支持驻军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
深化“好米好面供部队”、“粮油科技进军营”等优质服务活动,及时帮助部队驻军改善生活。几年来,共为驻军
官兵举办信息化业务培训5次, 提供咨询20多次,努力提高驻军官兵运用信息组织训练、进行军事演习的能力;支
持驻军活跃军营文化,军民联谊联欢12次,向县武警中队赠送科技、法律图书6000册,丰富了驻军官兵的文化生活。
认真做好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保障工作,并在县人武部设有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法律咨询站,县人民法院设立维护
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法庭,县司法局设立双拥法律咨询站,为军人军属提供法律援助。在“八一”、春节等重大节日
期间,对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消防大队和重点优抚对象进行走访慰问,送去慰问金和慰问品。落实军休人员生
活待遇和政治待遇。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城乡社区建设工作。临沭县抓住“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的良好机遇,积极创新机
制,强化措施,围绕“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社区建设要求,以便
民、 利民、富民为着力点,坚持规划新建和改造提升并举的措施,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农村社区总体规划,确定105
个农村社区,12个城市社区。截至2009年已建成农村社区36个,涌现出利民、富民、振兴等先进的城市社区,寨和、
措庄、袁黄峪、北沟头等农村社区典型。2009年,全市社区建设促进会参观了北沟头社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
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加强村民代表会议、民主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
小组、村委会会议制度。推行“四民主一考核”和“四议两公开”制度,建立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和政务大厅,推行
为民服务代理制,建立县、乡镇、村(居、社区)三级为民服务代理网络。2009年,郑山镇被评为“全省村务公开
民主管理先进乡镇”。

【区划地名】 编制《临沭县城区地名规划方案》。结合临沭县城区建设现状和发展规划,从着眼城市的长远发展
和现实需要出发, 依据国家地名管理法规和地名规范化的要求, 完成《临沭县城区地名规划》编制方案。建立起
“临沭县地名信息查询系统”。投资10万元,开通了临沭县地名查询网站;开发了“三位一体”管理软件;新购置
触摸屏3台; 配置地名声讯查询;地名信息查询进入数字地名信息时代。城区道路命名工作。按照城区地名编制规
划方案,重点开展了城区新增道路的命名更名工作。多次召开专题研讨论证会议,制定出道路名称初步方案,广泛
征求意见。城区有路无名的现象得到了改善。地名标准化服务。城区道路标志牌是一个城市的名片,能反映出一个
城市的文明程度。 全县投资68万元,新设、更换一级道路标志牌100块,三级道路标志牌78块,新设的地名标志牌
新颖、醒目、美观、牢固,成为城区一道亮丽风景。出版发行区划地名图书资料。会同县交通局、县建设局、县旅
游局、 县党史办、 县史志办等十多个单位和部门,收集大量相关资料,出版发行第三代《临沭县政区地名图》、
《临沭县城区地名图》和《临沭县交通旅游地名图》和《临沭县地名故事》一书。

【社会事务和社会福利】 婚姻登记管理工作。以开展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为着力点,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
中体现服务。实现了场所环境设置合理化,登记流程规范化,内部管理制度化,工作队伍专业化,服务手段信息化,
婚姻登记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投资近15万元租用了面积达650平方米办公场所,投资6万余元购买了
微机、打印机及部分办公桌椅、空调等。设立了档案室、颁证室、候登区、登记区、离婚室。配备了各种便民服务
设施,配置排队叫号机,保证婚姻登记规范有序。在婚姻登记处的醒目位置,设置政务公开栏,把办事依据、结婚
登记、离婚登记的条件、程序、当事人应提供的材料统一公开,让当事人明白办理登记的全过程。开展婚前免费体
检、优生优育、家庭和睦等宣传教育,对弱势群体开通婚姻登记“绿色通道”,优先办理。推出节假日预约登记,
为服务对象提供电话咨询等服务。婚姻登记档案实现规范化,登记处设置专门的档案室,配备档案管理员,建立档
案管理制度。建立内部局域网,实现微机网络化管理,对婚姻登记当事人建立起完整的的电子信息档案。县婚姻登
记处先后荣获县级“文明单位”、“三八红旗集体”和“振兴临沭劳动奖状”、全市“巾帼文明岗”、“全国婚姻
登记规范化单位”等荣誉称号。
殡葬管理工作。在全县开展殡葬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殡葬事业单位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土葬回潮问题得到较
好解决,封建迷信、大操大办现象得到有效遏制。2008年,死亡火化尸体4027具;2009年,死亡火化尸体4114具。
社会福利工作。社会福利企业的管理监督和年检力度进一步加强,4家社会福利企业年检均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开展了“微笑列车”和“送光明”活动。对低保户家庭中患先天性心脏病儿童免费手术17人,对贫困家庭的唇腭裂
儿童免费手术3人; 救助在校贫困孤儿43人,为56个低保家庭残疾人安装假肢。在全县进行了一次“三无”人员及
孤残儿童普查,共掌握登记152名孤儿,213名贫困家庭儿童信息。

【民间组织管理】 重点培育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行业协会、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公益慈善类、基层服务类民间组
织,支持引导各类基金会和社会事业类民间组织发展。同时,指导民间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增
强民间组织自主发展、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能力。完善归口登记、双重负责、分级管理体制,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
认真开展民间组织年检工作,参检民间组织139个,参检率91%,其中优秀10个,合格97个,不合格19个。新登社会
团体19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6个。加大对非法和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促进民间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撰稿:王福营 李书猛 审稿:庞运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