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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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临沭县环境保护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环境保护工作的职能部门。两年来,县环保局在县委、县政府
领导下,积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水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科学发展观总揽全局,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突出抓好污染源总量控制、污染源治理、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等重点工作,全县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环境质量总体
保持稳定,环境保护工作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国控断面新沭河大兴桥和张疃河石门头桥水质均优于国家Ⅳ类水质,
符合地表水功能区划要求。大气环境持续好转,城区空气质量全部达到国家二级以上标准。各项环境质量指标均名
列全市前茅。2008~2009年,县环保局并先后被评为全市新农村建设“千村帮扶”工作先进单位、第四批市级绿色
学校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全市环境保护先进单位”“全市环境监察先进单位”,并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先进基
层党组织”、“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

【环境监督管理】 2008年,县环保局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规范建设项目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对所有新改扩建项目
进行依法审批,初步建立总量控制与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将总量控制的要求落实到项目审批中,
对没有完成总量控制任务或污染物排放总量超环境容量的乡镇或企业实行限批。全年共审批建设项目56个,同时向
市局转报建设项目5个。 分期分批对全县的所有建设项目环评手续和环保验收手续进行一次全面的督查检查,对违
法违规的企业或个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实行建设项目文本和电子档案双重管理,方便查阅。污染物
减排。圆满完成年初制定的COD削减4%和SO2削减3%的减排目标。实施《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地方标准,认真组织制定限期治理方案,对辖区内所有水污染物排放单位限期治理达标排放情况进行了核查,对省
重点监控企业、污水处理厂和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内外的废水排放单位分类整治。并向不达标单位下达限期治理验
收通知单,促进淮河流域临沭境内水质的提高,保障南水北调东线工程临沂段调水水质。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
作。2008年3月,临沭县进行了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共选聘普查指导员31名、普查员236名,投入经费30余万元。
经过成立机构、制定方案、选聘培训普查员、普查审核、录入校验、比对数据等一系列工作,共普查工业源586家、
农业源4422家、 生活源327家、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3家。 普查数据:2007年度全县用水量8960.22万吨、用煤量
541789.7吨、工业废水排放15383700吨、化学需氧量排放5618.28吨、氨氮排放346.48吨、二氧化硫排放6028.35吨、
烟尘排放4244.79吨。
2009年,县环保局继续执行各项法规和制度。建设项目审批。认真执行建设项目的有关法律法规,引导建设单
位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工艺,努力做到增产不增污,按照国家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高
耗能、 重污染的项目一律不批。2009年县环保局共审批建设项目112个,其中报告表55个,登记表57个。同时按照
规定,共向市局转报建设项目32个。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跟踪检
查力度,多次对未验收的项目进行清查,督促企业办理环保验收手续,及时掌握新建项目的工程进展情况和配套建
设的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 并组织人员对已竣工的新建项目的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验收,全年共验收项目4个。
辐射源安全管理。对全县19家辐射工作单位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填写《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申报登记与变更申
报表》、《辐射工作单位现场执法检查表》,签订《辐射安全责任书》;完成《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材料上报工
作和《临沭县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污染物总量控制】 总量减排工作。根据《临沭县“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调整计划》,开展主要污
染物减排工作,2009年圆满完成年初制定的COD削减2%和SO2削减1%的减排任务,落实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
管理制度, 切实做到增产不增污。环境统计工作。完成29家单位的环境统计数据上报工作,按时上报4个办法及国
家重点企业季报数据。污染源普查工作。完成全县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档案整理工作和污染源普查工作总结和技术报
告编写工作,顺利通过上级的验收。同时,根据省局统一部署,完成污染源普查2008年主要污染物数据更新工作。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2009年完成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更新调查工作,并新增杀虫剂调查,建成全县POPs污染
源数据库。

【生态保护】 2008年,县委、县政府为搞好生态县建设工作,调整了生态县建设领导小组,与各乡镇和有关单位
签订了生态县建设目标责任书,把生态县建设纳入政府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内容,并建立了相应的考核机制。县环保
局坚持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并重的工作思路, 围绕重点地区、 重点生态环境问题,实施分类指导、分区推进。以
《生态市建设县长目标责任书》和《生态县建设规划》为总抓手、以污染防治为重点,全面开展生态县建设的各项
工作。国家和省、市有关生态建设的法律、法规得到了有效贯彻,生态破坏事件得到控制,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
建设工作通过环保部委托省环保局组织的考核验收。创建生态县和环境优美乡镇指标达到年度考核要求;饮用水源
保护、生态农业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危险废物管理等各项工作都达到年度工作目标。同
时全县积极开展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集中处理工程,建立“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
垃圾处理机制。实施农村沼气工程和秸秆“生物堆”还田。推广使用缓控释肥,减少化肥面源污染。推广集约化、
规模化、生态化养殖模式。采用全过程污染防治措施,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着力改善县区生态环境状况。
2009年,在当年的迎淮检查中,全县按照《十一五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年)》目标要求,坚
持“治、用、保”并举的策略,从分散治污向系统治污转变,从城市治污向城乡统筹治污转变,从无害化治污向资
源化治污转变,以支流保干流,以局部保全局,初步实现了县内全流域的休养生息。同时坚持多措并举,全力推进
生态县建设。 先后实施凌山头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设物理隔离带1000米,设置交通警示牌4个,界标27
个, 进一步保障了凌山头水库水质安全;治理总长度近8公里苍源河综合整治工程,已入选“山东省最佳人居环境
工程” 项目;建设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2号填埋区及渗沥液处理站和为部分村庄配置垃圾回收设施,建设华盛化工
有限公司及金沂蒙集团有限公司环境风险防范整治工程;将金沂蒙集团有限公司循环冷却水移出牛腿沟,改善牛腿
沟流域水环境质量; 牛腿沟污水处理厂和城市污水生活处理厂分别实施了污水处理再提高工程, 使污水排放达到
《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污水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建成市级标准化规模养殖场44个,采取“养殖+沼气+种植”
循环生产模式,养殖污染得到进一步整治;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为蛟龙镇后里店村申请中央农村环境综合
整治专项资金100万元, 是临沭县首次申请到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工程计划于2010年动工建设并竣工。积极开
展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有8个乡镇分别获得省、市级环境优美镇称号,59%的指标达到全国生态县建设标准。

【环境监察】 环境监察大队是隶属县环保局的二级单位。其职能是负责辖区内排污企业的排污费征收、污染事故
的调查处理以及污染治理设施的现场监管。2008年,大队以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为着力点,以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
活环境为目标,创新机制,真抓实干。根据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
省、市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开展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严查环境违法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2千余人次,
关停土小企业2家, 共立案查处55起,处罚金额为36.2万元,依法征收排污费466.49万元。为改善牛腿沟水质,对
牛腿沟流域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牛腿沟流域20余家重点企业、重点断面稳定达标排放。各企业按照标准达标排放,
保证汇入牛腿沟污水处理厂的废水COD浓度控制在300毫克/升以下。 同时确保牛腿沟污水处理厂设施正常运转,使
牛腿沟入沭河水质小于100毫克/升。在全县清理小淀粉加工,对近60家小淀粉加工企业进行断水、停电、拆除生产
设施,遏止了小淀粉加工蔓延的势头,有效地保护全县的水环境安全。对白云石开采加工行业开展综合整治活动,
共整治白云石加工户53家,消除了白云石开采加工过程中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加强污染源的日常监察和不定期
巡查,除了按规定的对一般污染源一年监察一次,重点污染源每月监察一次;还加大对污染较严重行业治理设施运
转情况的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并据实作出处理,督促各污染源单位建立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台帐,确
保全县各污染源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认真处理环境信访案件, 进一步健全环保有奖举报制度, 发挥环保热线
“12369”的作用;全年共办理信访案件254件,其中国家环保部转来1件,省局转来3件,市局转来47件,本县信访
203件;所有案件均已办理,结案率100%,没有发生一起污染事故和集体上访事件。
2009年, 环境监察大队坚持开展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严查环境违法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3千余人次,关
停土小企业15家, 挂牌督办企业1家,立案查处33起,处罚金额为45.4万元,依法征收排污费335.46万元。继续实
施全县清理小淀粉加工专项行动,对全县近40家小淀粉加工企业进行断水、停电、拆除生产设施。以粉尘、烟尘、
含酚废水、化工异味综合整治为重点,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县环保局出动执法人员上百人次,对县内建陶、化工、
石灰窑、碳酸钙等生产企业进行检查,共整治企业8家。切实履行监察职能,严格污染源的日常监察和不定期巡查。
对污染严重的企业治理设施运转情况加大监察力度和检查频次,认真填写《现场监察登记表》,发现违法行为及时
进行制止,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处理意见。认真处理环境信访案件,进一步健全环保有奖举报制度,抓好信访处理
工作,共办理信访案件287件,其中国家环保部转来1件,省厅转来4件,市局转来55件,本县信访227件,所有案件
均已办理,结案率100%。

【环境监测】 临沭县环境监测站是县环保局的技术机构,对辖区内的水、气、声进行监测。2008年,监测站以实
施《临沂市环保局“十一五”环境监测计划》为重点,全年共提报各类有效手工监测数据9981个,其他各类监测报
告140余份。 具体措施:以推进监测站标准化建设为契机,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加大对环境监测基础设施的投资,
加强监测能力建设。按照《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的通知》要求,不断强化监测程序和质量保证措施,并对该体系的
运行进行了管理评审和内审,为通过计量认证的复核工作作充分准备。做好新沭河水质自动监测站的管理工作,严
格执行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质量保证、各种仪器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等制度,保证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的长期稳
定运行。同时,每天进行远程操控,发现数据异常,及时派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检查,确保故障在24小时内解决。
2009年,监测站共提报各类有效手工监测数据11480个,其他各类监测报告140余份,完成了上级安排的各项工
作任务。根据《临沂市2009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迎查目标责任考核方案》的工作要求和《临沂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
护规划》,对县城饮用水源地凌山头水库的监测项目将增加到29项。

【迎淮检查】 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临沂市代表山东省接受国家2009年度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现场考核。
临沭县仅跨省界断面的就有2个, 压力巨大。为此,县委、县政府按照《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
年)和《临沂市2009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迎查目标责任考核方案》的要求,出台《关于成立临沭县环境保护及淮河流
域水污染防治迎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和《临沭县2009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迎查目标责任考核方案》,成立领导小
组和督察指导组、综合协调组、宣传报道组、后勤接待组等相应的工作机构,对全县环保工作和迎接淮河流域水污
染防治工作进行详细安排,并对重点项目建设实行一周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制度。是年,全县坚持高标准、高起点、
严要求,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落实好“治、用、保”生态治理新理念,先后投资2亿多元,科学治污,精心施工,
所承担的14项迎淮工程全部竣工,水污染防治由点源治理向点、线、面综合治理提升,取得了明显成效。

撰稿:仓 波 审稿:胡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