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王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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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椽(1747~1815),字钜颖,号砚亭,祖籍曹庄镇朱村,后随曾祖父析居旺南庄。椽自
幼聪敏, 强记博闻。6岁能背《四书》、《五经》,10岁左右以诗词歌赋闻名乡里,15岁入文
庠,乾隆庚寅(1770)年恩科中举,时年23岁。
王椽考中举人后,以教书为业。乾隆辛丑(1781)年,朝廷大选教职官员,他以大挑二等
入选,先后任山东成武、博兴和沾化县教谕(1) 。58岁时,(嘉庆乙丑年)考中三榜第六十一
名进士,钦点“即用”知县,分发湖州补用。赴湖北等候年余无缺职;又奉旨分发河南候补,
年余仍待职未就。忽家书传报父病故,遂以丁忧(2)上奏朝廷回籍守孝。
由于他在候补及守孝期间不拿俸禄,所以家境逐渐贫困。同科进士、时任江苏邳县知事孙
某,邀他前往帮助该县征收田赋,并暗示他可以从中做点手脚,以补充家计。但他廉洁仁厚,
从不克扣,也没收分文贿赂。收赋后,只得些工钱回家。
从邳县回家后,他大部分时间用于著书立说,钻研理学经文,写了不少诗词歌赋,并译注
了《圣经全文》、《四书文稿间斋》,《砚亭诗文集》等作品。
王椽守孝期满, 仍赴湖北候补。 不久,京山县知县缺职,遂奉谕赴任。时值嘉庆二十年
(1814年)春,他已是67岁的年高之人,但仍以饱满的热情,在管家护送下,携妻子到京山县
赴任。
上任不几日,在一次升堂审案时,见一犯事青年跟随衙役大摇大摆的走上大堂,在众衙役
的威吓声中,竟立而不跪。这使王椽感到惊奇和生气。正要动怒时,书隶上前耳语告知:“此
人是公生子,见人大一辈,见官不下跪。所谓公生子,即公公与儿媳生的孩子。”椽听后愤怒
至极,惊堂木一拍,大声喝道:“父夺子妻,牲畜不如,毁我伦理,乱我纲常,生其孽子,不
以为耻,反以为荣,实在是罪不可赦,快拉下去重责。”
事后,王椽深入民间调查乡风民俗,方知陋习颇多。其根源是京山县地处偏僻,历代官吏
不理政务民风,以致于恶风陋习滋生。于是,下决心以儒家之道正民风、立民俗、讲礼仪、论
纲常。制定“乡规民约”,颁布通令告示,惩治了一批流氓恶棍,使民风日渐好转,社会稳定。
由于他正民风,除陋习,礼贤下士,勤政为民,深受当地民众拥戴,所以在任职一年后的
夏天,当地百姓为褒扬其政绩,特寻捕一大蟒蛇作为重礼相送(大蟒蛇是当地贵重礼品)。王
椽得知有人送礼,连忙表示谢绝,但众人已将礼品抬至堂上。只见滑杆之上,红绸披盖。椽不
知何物,正欲再次推辞时,只听执事者开始宣读颂扬溢美之词,后猛掀红绸披盖,露出一条长
丈余、粗如升斗、遍身鳞甲、眼射绿光的巨蟒。王椽大惊,“啊”的一声,昏死过去。经众人
急救,抬入后堂诊治,半日方醒。自此得了重病,治疗无效,不久客死他乡。
王椽去世后,家无发丧、回乡之资,夫人蔡氏哭得死去活来。多亏管家胡某颇知世故,立
即封锁死讯,以知县令召集县内名流来衙。谎称知县老爷病重,无钱医治,恳请各位解囊相助。
因王椽颇有政绩,故多人自愿捐赠,才筹足路资,由家人扶其灵柩回故里安葬。

注:⑴教谕:《续修郯城县志》载,王椽任山东荣成县教谕。
(2)丁忧:旧时指任官期间遇到父母去世,上报朝廷,回家守孝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