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李兴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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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大兴镇清代隶属郯城县。清康熙二十四年,朝廷在此设沂郯海赣捕盗同知署,李兴
祖为首任同知。《郯城县志》在“宦绩”篇中对李有介绍:
“李兴祖,广宁县人。正黄旗汉军(1) 。由廪生初任庆云县知县。康熙二十四年,新设沂
郯海赣捕盗同知,以兴祖升授。莅任初即躬亲相度,于两省接壤、四山(2)扼要之地建立衙署;
又招降李二和尚余党,予以自新,同入编户为良民。乃于山中建文庙,举行饮射读法(3)之礼,
聚俊秀者与磨砺诗文。不数年,遂翕(4)然有淳醾(5)之风化,旋升河间府知府,转山东盐运史。”

注:(1) 清满族统治者统治满族的军政合一组织,分正黄、正白、正红、正蓝和镶黄、镶白、
镶红、镶蓝八种旗色,称满族八旗。后又编汉人、蒙古人的归附者,称汉军八旗和蒙古八旗。
(2)四山:这里指羽山、磨山、马陵山、蟠龙山。
(3)饮射读法:乡饮、射艺、读经、颂法,统属于孔孟之道的礼仪范畴。
(4)翕xī:相合,和顺。
(5)淳醾mí:古时指重酿的酒。淳,淳厚,味浓。

白话解文:
李兴祖,山西省广宁县人。属正黄旗汉军。由廪生身份初任山东庆云县知县。康熙二十四
年,朝廷在郯城乱沟山集设沂郯海赣捕盗同知,提升李兴祖来任职。李到任之初,将乱沟山集
改名大兴镇,又亲自考察规划,在山东和江苏两省交界、四山扼要之地建立了衙署。为治理地
方,他招降了当地土匪头子李二和尚的余党,允许他们重新做人,并编入户口为良民。然后又
在衙署驻地大兴镇建文庙,定期举行祭孔活动,宣扬孔孟之道;平时喜欢召集当地有学之士研
讨诗文。这样,没过几年,当地官民之间关系比较和谐,民风有所好转,社会治安也比较稳定
了。由于政绩较好,李仅任职四年,便升为河间府知府,以后又当了山东省盐运史,管理盐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