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王卣献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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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卣,临沂人,清康熙年间上疏皇帝,建议在郯城县乱沟山集设捕盗衙署,被清廷接受。
《临沂县志》对其人其事有载:
“王卣,字美公。世居蔡村,埙(1)族人也。天性豪迈。少读书,厌浮华,利思及物。
康熙十八年,圣驾南巡。卣上疏献二策:一,自黑陡涧至羽山二百余里,人烟稀少,草寇
易集。当于郯城乱沟山集(2),设捕盗官,永除盗贼。一,兖(3)属素不产柳,每修筑河口,各
州县出柳千余束。散价百姓,远方买柳,农事荒废。祈自后,暂散价于产柳地方;兼于河堤内
外,或附近旷土,广植官柳,令士兵看守。十年之后,采用不尽。大兴镇设立分府,自此始。
并除沂、郯柳束。
卣(4)以诸生,建利国便民之策,人重其胆识。以寿卒。”

注:(1)埙(xūn):王埙,临沂城西义堂人,当地望族。
(2)乱沟山集:即今临沭县大兴镇一村。
(3)当时郯城、临沂一带辖属兖州道。
⑷卣(yǒu):古代盛酒的器皿,口小腹大。

白话解文:
王卣,字美公,县庠生员。世代居住在蔡村,是王埙的本家。生性豪爽不羁,落落大方。
年少时就爱读书,厌恶浮华,好考虑一些利国利民的事。
康熙十八年(公元1679年),皇帝南巡,路过沂州。王卣上疏建议:一是从黑陡涧至羽山
这二百多里的狭长地带,人烟稀少,草寇容易聚集,应于郯城的乱沟山集,设一捕盗官,以便
及时剿灭,永除盗贼。一是,兖州道所属州县,素来不产柳条。但每次修筑河口,各州县都要
出柳条千多束。把买条子的钱散发给老百姓以后,他们只好到很远的地方去购买,耽误农时,
荒芜土地。建议自此以后,暂时把钱散发给产柳地区,由他们供应柳条;并在河堤内外和附近
的闲散土地上,种上官柳,派士兵看守。十年之后,(柳条)就会长得采用不尽。自此以后,
(朝廷)开始在大兴镇设立分府,并不再向沂、郯摊派柳条。
王卣,一个生员,敢于向皇帝提出利国便民之策。人们都很尊重他的胆识。后寿终正寝。

王卣献疏之后,康熙二十四年,督捕同知署在今临沭县大兴镇正式设立。为此,《沂州志》、
《郯城县志》和《临沂县志》,都将王卣给皇帝的《敬陈利弊以供采择疏》入志。
附:
敬陈利弊以供采择疏
王卣
窃臣见我朝定鼎以来,圣仁浩荡,有加无已。天下熙皞,百姓乐利,深仁厚泽,无异唐虞。
更使小民得见天子而且言情,立法甚善。其有不能尽合民心者,则有一利未兴,一弊未除。幸
遇驾幸东省,谘访舆情,问民疾苦。愿效愚忠,谨献兴除二策。
一、马陵山、羽山,在驾行御路之东,相隔咫尺。南直山东,海、赣、沂、郯四处搭境,
东道衙门不能越俎而代。自黑陡涧以至羽山,方二百余里,人烟稀少,一派荒凉,素出草寇,
山险难征。虽经平定,不得不防。土人相传,响子崖东原有捕盗厅衙门一座,不知起自何朝,
废自何年。今当于郯城地方乱沟山集,仍设一捕盗厅,弹压四处,俱受东兖道辖制。教民卖刀
买牛,开垦荒地。五年本县起税,上能富民,下能安民,一举两得,利国之策一也。
二、沂、郯河柳之累未除。沂郯风土,半山半坡,素不产柳,驾行一过可知。每修河口,
出柳一千余束。发价到州,散与百姓,各处采买。本境无柳,必向外州县出柳之处转行采买。
运至河干,往返六百余里,非两月不能。采买困难,运解更难。伏祈以后发价,散与出柳地方。
兼于河堤内外,或附近旷土,广植官柳,着士兵看守。十年畅茂,采用不尽。除免沂、郯无采
柳之难,且能速济河工,弊之当革者,一也。
有利则兴, 有弊则除,庶不负我皇上驾幸沂、郯巡狩大典,倘蒙迩言是察 ,驾幸之处,
大沛洪仁,万民幸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