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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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工作

法院领导成员
院 长:石东风* 张玉红(女)
副院长:臧书青* 王旭波 谢耀军
执行局局长:糜相臣
工会主席:王成玉

【概述】 临沭县人民法院下设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审判监督庭、立案庭、执行局(下设执行一、二、
三庭、技术室)、政治处(下设人事科、教育科、装备科)、办公室、监察室、研究室、法警大队、工会13个职能
庭室及临沭、蛟龙、大兴、店头、南古、青云6处派出法庭。全院共有法官64名,其他工作人员35名。
2007年,县法院共审执结各类案件5205件,结案标的额2.39亿元。其中,审结各类诉讼案件4004件, 诉讼标的
额1.62亿元。先后被省高院授予“全省法院队伍建设先进集体”、“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单位”、“创建
五化法庭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被市委、市政府评选为“公正执法先进单位”。
【审判工作】一是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积极参与“平安临沭”建设。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327件,判处犯罪分子470
人, 执行罚金81.15万元。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加强刑事司法领域人权保障,对罪行较轻、确实不致再危害
社会的128名刑事被告人, 依法判处缓刑,促进犯罪分子的悔改。加强了少年审判庭建设,探索运行未成年犯社区
矫治制度,对构成犯罪的24名未成年人,认真做好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使其及时得到矫治。积极参与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全年开展法制宣传6次,召开公判大会1次,提出司法建议3件,多举措预防和减少了犯罪,最大限度地减
少了社会的对立面。
二是依法调节民事纠纷,推进社会和谐进步。全面加强民事审判工作,依法及时审理农业承包合同、农副产品
流通等农业市场化过程中的各类纠纷,妥善处理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债权债务、房地产买卖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
关的案件,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3125件,结案率98%,其中判决984件,调解2063件,案件
调解率66%。
三是依法调节经济、商事关系,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着眼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加大了对商事案件的审理
力度, 全年审结130件,涉案标的3326万元。在工作中树立审执一盘棋的思想,积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并加大调解
力度, 确保了商事案件的顺利执行。共保全标的2261万元,其中外地成功保全财产866万元,较好地实现了法律效
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是依法调节行政审判关系,推进全县民主政治建设。全年依法审结涉及土地、城建、治安等各类行政诉讼案
件79件, 执结非诉执行案件216件,标的额500余万元,并向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4件,依法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
合法权益,支持和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五是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着眼于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既判力,多措并举,加大执行
工作力度。共执结各类案件1201件,执结标的3000余万元。
六是全面加强审判监督工作,确保再审案件实现公正。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方针, 切实加强对再审案件
的监督把关,努力确保再审质量。全年共审结各类再审案件19件,其中依法改判5件。经过再审的案件,服判息诉率达
到78.9%。
【规范管理】 一是继续完善巡回办案模式,深化审判机制管理。以大民事审判格局和审判流程管理为背景,坚持
“两便”原则,继续完善巡回审判办案模式,强化审判管理,规范内部诉讼秩序。全年共巡回办案2072件,其中深
入到便民诉讼点开庭316件,未设法庭乡镇的群众满意率达到95.6%。
二是加强庭审行为规范管理,促进司法行为规范化。在建立法官延误开庭赔偿制度基础上,新出台了《审判人
员庭审纪律规定》,从庭审行为中突出的问题着手,围绕法官到庭时间、着装仪表、言谈举止、对待当事人态度、
文明规范用语使用、职业修养等多环节强化庭审行为规范管理,提高了司法行为规范化、文明化水平。该做法受到
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和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三是构建三级协助执行网络,推进执行机制管理。建立了由县委政法委牵头成立的协助执行工作领导小组、各
乡镇设立的协助执行工作办公室、各村居选聘的执行工作联络员的三级协助执行网络,在半年、年终的综合治理大
检查中,就各乡镇开展协助执行工作情况,法院派员进行考核。该执行网络的运行,大大改善了执行环境,促进了
执行工作的深入开展,较好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权威。
四是坚持“五化”标准,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管理。全院六处法庭全部达到“五化法庭”标准。11月,县法
院在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上被授予“创建五化法庭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队伍建设】 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确保了法院队伍始终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
政治本色。大力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先后组织干警参加省、市法院组织的业务知识培训脱产学习30余次,法官队伍
业务素质得到显著提升。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通过组织全员献计献策、创建和谐法院、案件质量效率大
检查、开展司法建议等具体活动,实现了教育与实际相结合,取得了切实效果;开展了“文明窗口”创建活动,通
过开门征求意见、庭审观摩、优秀裁判文书评选、集中示范接访等具体措施,促进了创建活动的全面开展;积极开
展以组织收看专题片、建立刑事审判分析制度、理论研讨、“四个一”活动、以耻明鉴警示教育、树立先进典型为
主要内容的“以案析理”活动;开展了以调查走访、便民诉讼、巡回审判、指导调解、法制宣传为主要内容的法官
“五进” 活动(即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通过上述措施,把作风建设与审判工作紧密结
合起来,较好地树立了全院法官公正文明的良好形象。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实行“三档管理”,推行精细
化考评机制;逐步完善了《警诫制度》、《审判人员违法办案追究制度》、《审判流程跟踪监督实施方案》和《岗
位目标考核办法》四项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
规定》,做好自查工作。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履行审判职能过程中的监督员作用,干警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明显
增强。
【和谐发展】 一是完善多元化纠纷和谐解决机制。充分发挥诉讼调解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积极组织干
警参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办案方法”、“司法解决社会纠纷的对策与机制研究”专项理论研讨评比活动,加大
民事诉讼调解力度,创新调解方法,提高调解能力,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大力落实司法为民举措。在远离法庭的部分乡镇设立了便民诉讼点,多形式方便群众诉讼,其中远程立案
67件,预约立案17件,上门立案36件,方便了群众诉讼。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确
保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平等地进入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共对39名经济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13.3万元。
三是稳步推进“阳光司法”进程。一方面,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注重搞好统筹协调,确保人民陪审员职
责和权利的正当行使。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审判员、监督员、联络员、宣传员、调解员”作用,实现人民群众对
司法活动的有序参与和监督。全年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案件265件。另一方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办理人大
议案。针对县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县法院对农业承包案件应慎重审理》的议案,认真梳理并组织专题调研,并就
该议案向人大代表做出专题汇报,代表们对法院的详细答复和准确的法律适用表示满意。

撰稿:杨会宪 史运龙
审稿:张玉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