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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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局领导成员
党组书记、局长: 刘长明
副 局 长:蔺匡运 王通民
纪检组长:姜明秀(女)
总经济师:王 牧
【机构设置】 临沭县国家税务局设办公室、税政管理科、征收管理科、人事教育科、监察
室、计划统计科、办税服务厅、税源管理科、信息中心(事业编制)9个职能科室。下设1个
直属稽查局和7个管理分局。在职干部职工112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占82%。
【税收计划执行情况】 2006年,继续深化征管改革,强化依法治税,推进精细化管理,累
计组织税收入库20858万元,比2005年同期增长22.9%,继2002年收入超过一亿元之后,突破
了二亿元大关,是县国税局成立之年(1994年)5918万元的3.52倍,年均递增10.18%。
【分税种收入】 2006年,各税种都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增值税入库16126万元,同比增长
17.9%,其中增值税直接收入12210万元,同比增长4.6%,免抵调库3916万元,同比增长95.9
%,消费税入库2532万元,同比增长22.6%,企业所得税入库974万元,同比增长80.8%;外商
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入库300万元,同比增长725%;个人利息所得税入库913.8万元,
同比增长40.88%;车辆购置税入库12万元,同比增长500%。直接形成县级收入4668万元,同
比增长23.99%,加上中央返还,预计为县财政贡献1亿元收入。
【精细化管理】 一是逐步完善执法机制。重点加强了执法工作机制建设,完善相关制度,
开展经常性的税收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活动,解决执法随意性和不规范行为。二是提升执法
素质。经常性开展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培训,组织全系统人员学习《税收征管法》及其实
施细则,并通过达标考试;认真梳理行政执法和行政审批项目。三是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
针对行业特点加大税收秩序整治力度,组织税收执法检查,对各类涉税违法案件依法进行查
处,共查处涉税违规业户1800余户(次),查补税款、罚款和滞纳金1500余万元。四是优化
执法环境。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宣传形式、深度、广度和宣传重点不断丰富和发展。
【税收创新】 一是改革征管模式。取消专管员管户制度,成立以“征、管、查”三分离的
新征管格局;建立“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
强化管理”的征管模式;以综合征管软件V2.0上线为标志,实现税收征管信息化;按照属地、
分类管理原则,实行征收、监控分离,实施业务重组,规范征管流程;设办税服务大厅,实
现承诺服务和“首问负责、一站到底、全程服务”的“一窗式”全职能服务模式,办税程序
进一步简化, 纳税人在几分钟内即可办完纳税事宜。到2006年底,全县98%以上一般纳税人
企业和大部分小规模企业及个体业户都能通过银行网点、网上申报纳税。二是搞好“阳光国
税”建设。县局机关及所属各单位均开辟政务公开栏,开通“阳光国税”网站,设立国税人
员监督台。在县城各大商场、商业街及各乡镇驻地设立国税公开栏,按月公布税负评定、纳
税情况和有关税收政策。另外,向社会聘请特邀监察员,在内部配备兼职监察员,定期召开
监察员座谈会,使“阳光国税”建设取得较大成效。三是税收网络建设形成格局,信息化技
术支撑作用不断增强。从建局至2006年,计算机拥有量已增至百余台,全系统基本每人一台,
税收管理和税务内部管理都纳入计算机管理,并实现省、市、县局和分局的联网。
【扶植地方经济】 一是积极兑现税收优惠政策。2006年,先后办理涉农(复混肥)征前减免
税收2.19万元、 福利企业优惠25.53万元、出口退(免)税5574.4万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
优惠136.73万元。二是简化办税流程,减少审批手续,实施限时服务。尤其是实行“一窗式”
服务以来,各项办税时间缩短一半以上,深受纳税人好评。三是积极扶持企业发展。充分发
挥行业职能优势, 帮助纳税人出谋划策,全年提出合理化建议120余条。四是进一步优化税
收环境。落实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开辟再就业减免税审批绿色通道,2006
年共为个体业户减免税收20余万元。
【队伍建设】 一是坚持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廉政专题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
六大精神等学教活动。二是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机制,引导广大干部树立终身学习,终生受教
育的思想理念,学习型机关初步建立。2004~2006年,全局有11名同志获得临沂市国税系统
“十佳能手”称号。三是通过竞争上岗,把年轻有为的同志充实到中层领导岗位, 使班子整
体素质、领导水平不断提高。四是严格落实制度,形成制度管人机制,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
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廉政建设】 实施 “一把手工程”,由主要领导对廉政建设负总责,从局党组到各分局
领导班子,坚持每年开两次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开展自查自纠,对查出的问题大
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落实廉政责任制,县局与所属单位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
与干部家庭签订《廉政保证书》和《文明公约》;制定《禁酒令》和《禁止参加非正常娱乐
活动》两项禁令,采取明查暗访,对违反两项禁令者严格处罚;加大纠风工作力度,重点查
处和解决税务人员在征收工作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滥征、滥罚、乱收费和收“人情税、
关系税”现象,以及在执行公务活动中“吃、拿、卡、要”和以权谋私、侵占纳税人利益等
问题;实施财务集中核算和政府采购制度。
【精神文明创建】 先后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全省国税系统文明建设先进局”、
“市级文明单位”、全市“公民道德教育百佳示范单位”、全县行风建设、行风评议先进单
位。 下属7个基层分局和机关科室分别获得省、市级青年文明号和巾帼示范窗口荣誉称号,
28人获得市级以上先进税务工作者称号; 所属8个基层单位全部被县委、县政府命名为县级
文明单位。
撰稿:王 东
审稿:刘长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