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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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领导成员
局 长:孙鹏凌
副 局 长:糜玉刚 张运民
纪检组长:董玉堂
工会主席:孟凡卿
监察大队大队长:马宗华
【机构设置】 临沭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政府职能部门。
2002年6月9日,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县直党政机关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成立临沭县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与临沭县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2005年7月,县安监局被列为
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综合管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
理职权;负责监督管理工商贸企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依法
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
经营单位;组织协调和参与一般事故、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安全生产
宣传教育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组织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
执业资格制度;承担县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等。全局设办公室、综合监察科、监督管理科
3个行政职能科室, 行政编制8人,工勤人员1人,局直属副科级单位有临沭县安全生产监察
大队,事业编制8人。截至2005年底,全局共有干部职工15人。
【概述】 县安监局自2002年6月成立以来,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创新监管方式,
不断加大执法监察力度, 全县安全生产形势逐年好转。 2002年,全县共发生各类一般事故
451起,死亡59人,受伤427人,经济损失127.3万元。2005年,全县共发生各类一般事故162
起, 死亡30人, 受伤141人, 经济损失58.22万元。 与2002年相比,分别下降了64.08%、
49.15%、66.98%和58.27%。全县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连续8年被
市政府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县”。2002年、2005年,县安监局两次被山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评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2004年、2005年连续两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平安临沂
建设先进单位”,2004年荣获“县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05年荣获“县级文明机关”荣
誉称号。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强化领导力量。根据工作需要,县政府每年都调整充实县安全
委员会,由常务副县长任县安委会主任,分管副县长任常务副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005年初,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调整县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工作职责、工作制度的通
知》和《关于进一步落实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职责的通知》,明确全县各级各单位的
安全生产职责, 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二)形成定期会议制度。县政府每季度召开1
次常务会议, 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县安委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安全委员会全体成员会
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部署下步的工作任务和措施。对重大问
题,随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三)实
施“一岗双责” 制度。2003年8月,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临沭县人民政府各位领导安全生产
责任制暨“一岗双责”一览表》,明确要求县政府各位领导在抓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要抓好
安全生产工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都明确和落实了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其他副职负
责分管部门、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全县上下形成了各级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
制。(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每年初,县政府都与各乡镇政府、县直各部门和中央、省、
市驻沭各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也分别与所属单位层层签
订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
【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 (一)机构和队伍建设。2001年12月,在乡镇机构改革中,率
先在全市设立了安全科员。 2002年8月24日,县政府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县、乡(镇)、村
(街)安全生产三级监管网络的通知》,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都按要求成立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2004年9月,县政府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现场会,在面上推广了临沭
镇、南古镇在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建设方面的经验和做法。2005年12月10日,县政府召开第
八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在乡镇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部门和
行业主管部门也按要求设立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强化了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和
指导。各生产经营单位普遍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建立、
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工作台帐和岗位操作规程。(二)建立安全生产资料库。
建立了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商贸企业、学校、医院、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等方面的安全生产资料库。对全县42处重大危险源,逐一登记建档,实施重点监控。
2002年底,对全县409家从业人员8人以上、固定资产50万元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登记建
档, 建立了生产经营单位数据库。2003年8月,对生产经营单位数据库进行补充,增加企业
156家。 (三)派驻安全生产督查组。县政府每年都向各乡镇、重点企业派驻安全生产督查
组,实行包点负责制。各督查组每月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并及时将督查情况报送县
安委会办公室。 (四)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自2002年以来,依法对153
处非生产性建设项目进行了审批,确保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
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五)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003年3月10
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临沭县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
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县安监局、公安局、建设局、卫生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等
部门按照县政府要求,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编制《临沭县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处
置预案》、《临沭县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预案》、《临沭县道路交通重特大事故应
急救援处置预案》、《临沭县爆炸物品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预案》、《临沭县重特大中
毒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预案》、《临沭县重特大建筑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金沂蒙集团、沂蒙
老区酒业公司、金正大公司等制定了本企业的《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预案》。全县上下基
本建立了反映灵敏、上下贯通的应急救援体系,并逐步走上制度化和规范化,有效地减少了
事故造成的损失。
【安全生产大检查】 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在重要节日、重点时期都带队深入
基层、深入企业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县安委会根据季节特点和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定期在
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落实整改单位、整改责任人
和整改完成时间,采取现场监督整改、限期整改、责令停产停业整改、重大事故隐患跟踪整
改等一系列措施,确保检查和整改效果。对到期不整改或整改达不到要求的,依照《安全生
产法》 等法律法规严肃进行处理。 2003年、2004年,县政府对较大的10个事故隐患下发了
《关于进一步做好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的通知》,每一个隐患都明确了由分管该行业的副县长
作为监管领导。2005年,县安委会对较大的33个事故隐患下发通知,每一个隐患都明确主管
部门和监管单位,确保事故隐患得到彻底整改。自2002年以来,县政府、县安全委员会共开
展安全生产大检查93次,下发事故隐患整改指令书1957份,查出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和不安全
因素8799条。
【安全生产执法】 针对新形势下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把强化安全生
产监管放在重要的位置来抓,完善各项安全生产执法制度,进一步加大执法监察力度。2004
年,开展“安全执法服务年”活动,一手抓严格执法,一手抓优质服务,加强了安全生产应
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2005年,成立安全生产行政案件审理委员会,定期
对行政案件进行审理。制定《临沭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临沭县安全生产行政
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等规范性文件,规范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行为,提高了安全生产执法
水平。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县政府组织县安监局、公安局、监察局、总工会等部门组成
事故联合调查组,严格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受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
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责任单位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对事故责任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自2002年以来,每年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调动方
方面面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强化全民安全意识,推动各项防范措施和安全责任的落
实。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开设专栏,通过举办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专
题讲座、编发安全知识短信、悬挂张贴横幅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大力
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商贸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和电工作业、金属
焊接切割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自2002年以来,共培训电工、电焊工、安全
管理人员4000余人次。通过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把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和国家的方针、政
策推广到群众的生产实践中,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编发《安全生产简报》。
自2005年1月创刊以来,每月编发1期。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县委、
县政府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举措,曝光忽视安全生产、发生事故的典型案件,刊登各单位安
全生产工作动态、经验做法,通报事故情况,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指导面上安全生产工
作的开展。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组织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自
1998年以来,连续组织开展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及烟花爆竹、道路交通、
压力容器、公众聚集场所、供用电、建筑施工、农业机械、燃气、防雷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活动。在整治活动中,各牵头部门认真制定具体整治措施,组织、指导、协调开展专项整治
工作,各有关部门和乡镇密切配合,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查处了大
量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安监局牵头组织开展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
项整治活动。(一)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在整治中以各类采石场为重点,严厉打击乱采滥挖、
非法开采等非法行为,集中整治、规范露天采石场和爆炸物品的使用行为。2002年,共查封
14处非法采矿点。 2003年,依法查封两处非法开采重晶石的矿井,关闭2家不具备安全生产
条件的小采石场。 2004年,对全县48个停产粘土砖厂的废弃烟囱和1个废弃水塔实施爆破清
除,对62家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下发停采或停产通知书。2005年,发放非煤
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32个。(二)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2002年,对全县98家加油站进
行安全检查,摸清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底数。2003年,对全县加油站进行清理整顿,
培训加油站站长、安全管理人员146人,对78家加油站进行安全评价。2004年,依法对7家加
油站和1条硫酸钾复合肥生产线责令停业整顿,对1家肥料厂的氨站责令关停。2005年,对无
证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的67家从业单位责令停产整顿,对12家从业单位依法予以关闭。到
2005年底, 9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83个加油站取得甲种危险化学品
经营许可证,231个农药经营户取得乙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撰稿:孟凡卿 王晓 审稿:孙鹏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