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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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志办公室领导成员
主 任:陈传才* 丁宝岩* 张伟峰
副主任:王艾荣* 王恒光* 刘建华(女) 徐金田*
【机构设置】 临沭县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成立于1982年5月。办公室下设人秘科、编
辑部,共有工作人员5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有副编审1人,编辑1人。
【概述】 县史志办公室的基本职责是代县政府拟定全县地方史志工作规划及规范标准,并
组织实施;负责县级志书的编纂和旧志整理工作;对县直部门承编的各类专业志进行业务指
导,并负责审稿验收;负责县政府主办的《临沭年鉴》的编辑出版工作;培训基层修志人员,
交流经验,进行方志理论和方志编纂业务研讨;负责县情资料的收集、整理、研究;为各级
部门提供县情咨询服务;编写地情教育丛书等。在做好本身业务工作的同时,积极进行方志
业务理论研究。“十五”期间,县史志办公室共在省以上刊物上发表业务论文20余篇。先后
有3人多次被省、 市史志系统评为《山东年鉴》“优秀撰稿人”、山东省史志工作先进工作
者、临沂市史志工作先进个人和临沭县“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
【发挥县志资源作用, 服务社会】 为尽快发挥第一部社会主义新方志——《临沭县志》的
社会效益,县史志办公室积极开展了《临沭县志》的宣传和征订发行工作。广泛宣传《临沭
县志》的整体内容和特点,充分利用县志资源,开展读志用志活动,并向省内外推荐《临沭
县志》,让人们更多地认识临沭、了解临沭、热爱临沭。自发行之始至2005年底,已向社会
各界发行志书2000余部,让社会各界和外地人士更好地了解了临沭县情、地情,在扩大对外
开放、资政、教化、存史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积累资料,服务县志续修】 资料是史志编纂工作的基础。首部《临沭县志》出版发行后,
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在搞好对《临沭县志》资料开发利用服务社会的同时,注重了县志资料
的积累。几年来,史志办采取多种形式对有关临沭的各类历史资料进行了深入挖掘、整理,
共积累文字资料30余万字,图片资料一宗。为续修《临沭县志》工作奠定了部分资料基础。
【指导专业志编纂】 县史志办公室除集中力量搞好自身业务工作外,还对县直各部门编写
和出版专业志书进行上门指导,对提高基层编写人员素质,提高部门专业志质量起到了重要
作用。先后组织人员深入到县直10多个承编专业志的单位检查指导工作,与各单位保持经常
性联系,及时交流经验,互通情报,把县志办搜集到的各种资料及时提供给各承编单位,并
根据新方志的标准质量要求,从政治观点、资料运用、体例结构、文风等方面对专业志进行
修改评审。“十五”期间,全县共出版发行部门志10余部,受到社会的广泛好评。
【为省、 市史志部门提供稿件】 县史志办公室参与了《山东各地概况》、《山东省新时期
杰出人物》、《山东省志·方志志》、《山东风物大全》、《临沂地区志》、《临沂市场志》
等志稿的编写工作,提供稿件约10余万字,图片30余幅。参与《山东年鉴》、《临沂年鉴》
组稿、撰稿工作。《山东年鉴》、《临沂年鉴》是省政府、市政府主办的综合性工具书,历
年来时间安排早,质量要求高,数字要求准。县史志办公室为很好地完成临沭县专栏的撰稿
工作,采取早研究、早着手、早送样、早定稿的四早措施,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省、市年鉴
的组稿、 撰稿任务。县史志办根据省、市史志办安排的工作任务,及时提供临沭专栏条目8
万余字,图片50余幅,为省、市年鉴出版缩短周期,保证质量作出了贡献。2001年、2002年
连续两年被山东省史志办评为《山东年鉴》优秀供稿单位;撰稿人多次被省史志办评为优秀
撰稿人。
【学习贯彻《山东省史志工作条例》 ,搞好地情咨询服务】 《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
(简称《条例》 )于2005年9月29日,经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
议通过。 第一,该条例自2005年12月1日颁布实施以后,县史志办首先在第一时间组织全体
史志工作者开展学习活动,领会《条例》精神实质,掌握规范性要求。第二,在媒体上广泛
深入地宣传《条例》内容,由县政府分管史志工作的副县长、县史志编委会副主任朱孔科就
学习贯彻落实《条例》发表了电视讲话,同时与县人大法工委、县政府法制局联系,将《条
例》内容列入普法教育内容。第三,为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以县政府沭政发
[2005]40号文件,全文转发《条例》。《条例》的颁布实施对推动史志工作走向规范化、法
制化轨道发挥了重要作用。县史志办按照《条例》的规定,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
认真开展了行政执法工作,加大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力度,确保志书和综合年鉴的编纂工作,
在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和各部门、社会团体的广泛参与下,得以健康有序地开展;杜绝违背
法律规定,擅自编纂冠以行政区划名称的地情资料活动发生;规范运作方式,将行政区划内
的各级各类专业志书和专业年鉴的编纂工作纳入政府管理的范围之内。行政执法对于建立史
志工作的长效机制具有重要的保证作用。除组织全县史志工作者深入学习、贯彻《条例》之
外,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依法加强地方志工作,还为从事史志工作的人员依法
办理了执法证; 利用掌握综合信息的优势,2006年1月创办了《临沭史志》期刊,对县内发
生的大事要事进行收集整理,对学习贯彻《条例》其到了重要作用,同时围绕临沭的经济建
设与社会建设,开展了有针对性的专题地情研究;积极筹建具有临沭特色的地情文献库和地
情文献网站,以便更好地为公众提供必要的咨询服务。

(撰稿:王玉琳 审稿:张伟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