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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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宗教局领导成员
局 长:禚洪平
副局长:王秀山(回)* 张教如(回) 吴涛
【机构设置】 临沭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原与县委统战部合署办公。2002年6月机构改革中,县
委、县政府下发沭发〔2002〕23号文件,决定设置民族宗教事务局,为政府工作部门,机关
行政编制5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配备局长1人,副局长2人。
【概述】 2001年以来,县民宗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全力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持续保持了民族宗教界的安定稳定,为全县的安定稳定作出
了积极的贡献。先后获得全省宗教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全省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清理整治工作
先进集体,全省民族宗教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民族宗教信
息工作一等奖第一名;全县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全县“百村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全县“城
市建设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全县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全县“平安临沭建设”先进单位、全
县先进党支部等荣誉称号。2003年,全市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清理整治工作现场会在临沭召开。
【民族工作】 全县共有32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4550余人,其中回族3500余人,占少
数民族总人口的76.9%, 100人以上的少数民族还有壮族、蒙古族、满族等;现有曹庄镇张
贺城回族村、 店头镇店东回族街、店南回族街、店西街、店北街5个少数民族聚居村街;有
店头清真寺和张贺城清真寺两坊清真寺;有店头镇民族小学、张贺城民族小学两处民族小学;
有张贺面粉厂等规模较大的民族企业和金星集团、 亚星集团、常林集团等3家民族产品定点
生产企业,46家清真饭店等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业户。
2001年以来,民宗局以促民族团结进步繁荣为主题,以宣传贯彻《山东省清真食品管理
规定》等法律法规为抓手,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搞好协作,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依法收缴非法出售的清真标识牌143个,查处违法经营行为4起。在少数民族聚居村街广泛开
展“平安进万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活动,制定了《临沭县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群
体性事件应急预案》,认真排查影响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聘请23名清真食品管理监督员,帮助开展清真食品管理监督工作,全县没发生一起因清真食
品不清真引发的矛盾纠纷。先后争取上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无偿划拨10万元资金,支援建设
张贺民族小学, 无偿划拨28.5万元资金,支援店头镇民族小学实现了整体搬迁;无偿划拨5
万元资金,支援张贺回族村道路建设;无偿划拨2.22亿元贴息贷款支援金星集团、常林集团
两个民族用品定点生产企业的生产。县委书记赵启全带领交通、财政、水利、民政、民宗等
有关部门负责人到张贺回族村现场办公,协调落实资金10.5万元,用作村内道路硬化、旧村
改造启动资金。协调安排市、县帮扶工作组到少数民族聚居村街驻点帮扶,无偿筹措划拨76
万余元资金,支援张贺回族村实行电网、自来水改造,美化、绿化、净化、亮化村庄;无偿
筹措划拨32万余元资金,支援店头镇店东回族街实行自来水改造和道路硬化;无偿筹措划拨
15万余元资金,支援店头镇店南回族街实行自来水改造和道路硬化。经常开展民族工作调研
活动,写出10多篇有分量的民族和民族工作情况调研报告,给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民族工作
部门制定决策提供参谋和依据。2006年,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沭发[2006]12号文件《关于
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意见》,县乡村各级普遍建立了民族工作
网络和长效机制,并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普遍增强了作好
新形势下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提高了各民族群众的政策、法制观念,
初步形成各民族互相尊重,团结和睦的良好局面,各项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蒸蒸日上。
【宗教工作】 全县主要有基督教、伊斯兰教、天主教、佛教四种宗教,宗教活动场所141处,
信教群众3万余人。 其中,基督教有活动场所137处,副牧师1人,长老3人,神学生4人,信
教群众2.7万余人; 伊斯兰教有活动场所清真寺2个,阿訇2人,穆民3500余人;天主教有活
动场所1处, 信教群众100余人;佛教场所一处,信教群众550余人。全县各个行政村都有基
督教信徒。信仰伊斯兰教的穆斯林主要聚居在曹庄镇张贺城回族村和店头镇驻地的店东回族
街、店南回族街、店西街、店北街四街道。天主教信众主要聚居于县城驻地和郑山镇沙埠村、
石门镇驻地。佛教信徒主要聚居于县城驻地和朱仓乡。
2001年来,民宗局立足维护全县稳定大局,每年一月份开展宗教法规宣传月活动,大力
开展送法律、送科技进教堂活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组织信教群众广泛
开展学法用法、科技致富活动。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逐步加大宗教行政执法力度,
依法驱散取缔非法宗教场所11处,处罚组织非法宗教活动的自封传道人10人次,申请县法院
强制执行2人次,司法拘留1人。经常开展宗教工作调研活动,写出10多篇有分量的宗教和宗
教工作情况调研报告,给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宗教工作部门制定决策提供参谋和依据。县委、
县政府制定下发沭发[2003]27号文件《关于建立宗教工作管理责任制的意见》,具体规定了
县、乡、村和县直有关部门管理宗教工作的任务、目标;民宗局利用半年的时间对全县基督
教私设聚会点进行了全面集中清理整治,全县逐步落实了县、乡、村三级管理责任制,建立
健全了宗教事务管理的长效机制,将宗教事务管理纳入了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
全县宗教界持续保持安定稳定的良好局面。
【宗教团体】 一是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1986年4月12日召开第一次代表大会,45名
代表出席会议, 选举庞洪德为主任。第二次代表大会于1994年4月16日召开,52名代表出席
会议,选举李丙兰(女)为主任。第三次代表大会于1999年3月1日召开,57名代表出席会议,
选举陈久选为主任。三自爱国会,主要带领全县基督教会和信徒走“自治、自传、自养”的
道路。二是伊斯兰教清真寺管理委员会。全县有店头清真寺、张贺清真寺两个清真寺管理委
员会。一个寺管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2~3人,委员若干人,每个清真寺聘请住寺阿訇1人。
店头清真寺寺管会主任许林沛,阿訇王清果;张贺清真寺寺管会主任张教立,阿訇白宝军。
三是临沭县佛教观音禅寺管理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委员若干人,现聘请住寺僧
人释海富为监院,僧众5人。四是临沭县天主教祈祷所,负责人高希秀。
【信息工作】 民宗局对涉及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讲话、调研新成果、工作新动态,以及做
好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举措、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均及时编发《临沭民族宗教》,上报市局、
县委县府领导。 “十五”期间,共编发《临沭民族宗教》150余期,市局采用80余篇条,县
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采用30余篇条。民宗局年年被市局和县委办公室表彰为信息工作先
进单位。2003~2005年,连续3年取得全市民族宗教信息工作一等奖第一名的成绩。

(撰稿:陈艳霞 刘静一 审稿:禚洪平 张教如 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