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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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导成员
局 长:马善亭* 王振启
副局长:石赛鹤* 杨作科* 左杰* 谢海林* 张晓平 李玉勤 李忠山 朱孟范
纪检组长:耿兆民* 王立清* 薛建银
工会主席:李玉勤* 朱孟友
党组成员:王海波* 凌梓强 袁世文
农村保险处 主 任:杨作科* 张晓平
副主任:于永波
劳动保险处主任:左杰* 凌梓强
机关保险处主任:王立清* 谢海林*
医疗保险中心主任:谢海林* 杨守春* 袁世文
劳动就业办公室主任:曹瑞府* 袁春礼
劳务输出办公室主任:邢茂利* 张怀森
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胡吉胜
【机构设置】 临沭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设办公室、劳动监察科、劳动争议仲裁办公室、劳
动工资科、 社会保险科、规划财务科、信息中心7个职能科室,以及农村保险处、劳动保险
处、 医疗保险中心、机关保险处、劳动就业办公室、劳务输出办公室、劳动监察大队等7个
事业单位。全局共有干部职工149人,其中,高级技术职称的7人,中级技术职称的26人,大
专以上学历的109人。
【概述】 2001年以来,临沭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以促进就业再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体
系为重点,以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纽带,强化管理,深化改革。“十五”期间,城镇
每年实现就业再就业4000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保持了全县就业局势的基
本稳定。 每年通过劳务输出转移农村劳动力1.5万多人(由劳动部门输出的农村劳动力中接
受专业培训者占50%以上) 。社会保险基金连续多年实现收大于支。2005年,各项社会保险
基金总收入10668万元, 总支出8124万元, 累计结余2亿元。全县2707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和
2553名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以及1028名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均能按时足额发
放。劳动关系协调力度不断加大,同时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依法查处了一些企业不
参加社会保险、不缴纳社会保险费、不签订劳动合同等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五年共立
案1464起,追缴社会保险费815万元,补发拖欠克扣职工及农民工工资350余万元。查处非法
使用童工行为, 辞退非法使用童工67人。依法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642起,为当事人挽回
经济损失1500余万元。
五年来,临沭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先后荣获“山东省劳动保障系统先进集体”、“山东
省劳动保障系统维护社会稳定先进单位” 、 “山东省劳动保障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山东省农村养老保险档案年检优秀”、“省医疗保险征办工作目标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
“2005年度全省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工作先进单位”、“2005年度全省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先进
单位”、“山东省医疗保险工作先进单位”、“全省2003~2004年度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先进
单位” 、 “全市就业再就业先进工作单位”等荣誉称号。连续五年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
2004年被县人大评为人民满意单位,2004、2005两年被评为行风建设十佳单位和全市劳动保
障工作综合考评第一名,多项工作获得省级先进。工会工作、信访工作、计划生育、城市建
设、信息宣传等工作,也多次获县先进单位等称号。
【劳动就业】 强化就业服务,促进就业再就业。以“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
府促进就业”为导向的就业机制初步建立,就业规模持续扩大,结构逐步优化,就业形式更
加灵活。一是强化目标责任制,把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乡镇、企业,每年按月调度。根据目标
任务和政策调整情况,及时做好资金测算,筹措落实再就业补助资金。二是根据国家、省、
市新出台就业政策,结合本县实际,制定相关实施意见,确保就业政策的顺利启动和有效落
实。三是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完善服务制度,推进就业服务的专业化、制度化和社
会化。通过开展“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帮助困难群体人员再就业。四是运用各种手段对城
镇失业的源头进行调控,通过规范企业减员行为,合理调控企业分流减员规模,将城镇登记
失业率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劳动工资与劳动合同签证】 “十五”期间,对企业工资的宏观调控体系进一步完善。一
是引导企业健全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逐步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规范收入分
配秩序,完善企业工资支付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二是推行企业欠薪报告制度。认真做好企
业工资清算和工效挂钩工作,及时清理企业拖欠职工工资行为。三是加强职工档案管理。五
年间,共整理档案3.1万份,清理失效档案4000余份,实际现存档案26865份全部实现了微机
自动化管理。四是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做好对企业劳动合同订立、解除、变更、终止、续订
等环节的监督和指导工作。努力扩大集体合同覆盖面,指导国有企业做好改制后集体劳动合
同的重签、续签工作。2005年,全县企业劳动合同鉴证率达98%以上。
【劳动监察】 一是牢固树立“监察先锋”的理念。实行“一体化”执法,加大执法力度。
加强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统一配备办案工具和车辆,实现了“机构、编制、人员、场地、
设备”五到位,为顺利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创造了条件。二是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
力度。多次举办企业政工人员培训班,广泛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
传活动。通过组织年度检查、专项检查、举报检查和普法宣传等办法,重点查处企业不签合
同、不缴保险、克扣拖欠工资、使用童工、非法中介等违法行为。三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
联合有关部门,健全政府维权协调机制,形成预防与打击违法行为相结合的工作机制。2001
年以来,年均年检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及部分个体工商户近700家。
【劳动争议仲裁】 一是建立和不断完善劳动争议调解体系。对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实行先调
后裁,并建立企业内部调解、区域性调解和仲裁调解相结合的多层次、多渠道的调解体系。
二是完善仲裁制度,提高办案效率。实行“一步到庭”简易办案制度和“阳光仲裁”办案制
度,实行“四公开”,(即开庭案由、时间、场所公开,仲裁程序、规则公开,组庭审理人
员公开, 仲裁结果公开),杜绝有案不受、超期结案现象,使结案率保持在95%以上。三是
为困难职工开辟劳动争议仲裁“绿色通道”,实行人本化仲裁。对困难职工的案件实行优先
立案、优先审理、优先结案、协助兑付;对生活困难、无力缴纳仲裁费用的当事人,依法办
理“减、缓、免”费用手续。2001年以来,劳动争议仲裁结案率始终保持100%。
【劳务输出】 按照“巩固烟台、拓展上海、开发五大区域”的工作思路,积极做好劳务输
出工作。一是通过“走出去”、“请进来”,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用工基地,拓展新领域,开
辟劳务输出新市场。2001年以来,已开辟用工基地200多个,建立驻外办事处5处。二是搞好
信息服务。投资近50万元,配备了大型电子屏幕,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城乡一体的劳
动力市场, 每年到劳动力市场咨询报名者达5万人次。另外,加强村级信息体系建设,每年
培训信息员400余名, 扩大了信息传送渠道。三是加强驻外劳务办事机构自身建设,提高管
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制定切合实际的管理制度,配合用工单位搞好日常管理,维护好农民工
的合法权益。四是积极整合资源,搞好技能培训。开发适用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特点的教
材和培训形式。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抓好自身职工培训的同时,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社会保险】 “十五”期间,深化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
五大险种得到长足发展。企业职工养老基金依法征缴,确保了离退休人员养老金100%的发放;
到2005年, 基金累计滚存结余1.4亿元,居全省县级第一;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得
到加强,基本实现了企业退休人员从“企业人”向“社会人”的转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
险坚持在改革中发展,建立健全了参保登记制度、退休复检制度、基数申报和缴费稽核制度,
基金管理实现了规范化、制度化。农村养老保险建立了多层面工作制度,运行规范。医疗保
险通过扩面征缴,完善基金管理,运行良好。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征缴管理机制
逐步健全。到2005年底,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3109人,与2000年相比,增加10628人; 机
关事业单位参保人数12812人, 增加604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30600人,增加4229人;医疗
保险参保人数30236人,增加16178人。
【职业培训】 “十五”期间,大力加强职业培训工作。一是落实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措施,
细化高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保障等操作办法,建立高技能人才合作培养制度,
加快培养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知识技能型人才。二是以县就业训练中心为主,积极开
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再就业培训。落实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政策,帮助更多的下岗失业
人员提高再就业能力。 三是开展创业培训。实施创业“1+1助推行动”,完善创业培训与小
额贷款、创业服务相结合的有效方式。为创业者提供培训、政策、资金、技术、信息“一条
龙”服务。四是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认真落实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每年都开展职业资格
持证上岗专项检查活动。不断扩大职业技能鉴定范围。“十五”期间,相继开辟了企业人力
资源管理、心理咨询、职业指导等新的职业鉴定领域。2005年,全县中级技工占一线职工的
比重由“八五”末的35%提高到55%,高级工以上技术工人由5%提高到15%。

(撰稿:于永波 王夫强 审稿:王振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