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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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委办公室领导成员
主 任:张晓平* 孟凡峰* 李兴强
副主任:周文美 薛汉生
【机构设置】 临沭县老龄委办公室1988年1月份成立,正科级事业单位,属县老龄工作委员
会下设机构,列县委序列,现有6人。各乡镇设有老龄工作委员会,均设办公室。全县303个
行政村建有村居老工委,县、乡、村老龄组织网络齐全。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有28个,
配有专职老龄办主任。
【概述】 临沭县人口老龄化发展迅猛,老龄问题日益突出。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县老年
人口以3.7%左右的速度递增。 截止2005年底,全县有60岁以上老年人口8.9万人,占总人口
数的14%,其中90%以上居住在农村。老年人口比例高于省、市的平均水平。2005年,全县农
民人均纯收入3300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200元,平均分别递增7.3%和7%,老年人的
经济收入水平也保持了同步增长。“十五”期间,县老龄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落实老年
优待政策,发展老年服务设施,加强养老和医疗保障,强化基层老龄工作,丰富老年人精神
和文化生活,各项老龄事业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老年人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不断提高。
【老年养老保障】 “十五”期间,全县在养老保障方面采取以家庭供养为主,家庭、社会、
集体供养相结合的养老保障模式,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2005年底,全县城镇职工养老保
险参保人数3.3万人, 比2000年底增加8400人,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全部实现了按时足额发
放。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社会化步伐加快,社会化管理率为100%,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农
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5万人, 有1500余人已开始领取养老金。对生活困难的孤寡老人和残
疾老人实行了最低生活保障、 五保供养和社会救助制度。确定城镇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120
元,农村为每人每年240元。全县有五保老人1617人,集中供养率达60%,供养标准达到省政
府的要求。分散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1200元,集中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所需资金由
各级财政分担,确保了资金来源。全县有22个村2400名农村老年人享受集体生活补贴,补贴
标准平均每人每月30元。 有33676户农村家庭老人与子女签订了家庭赡养协议书,达到应签
户的90%。 县、乡、村三级老龄机构认真抓好家庭赡养协议的规范化管理和兑现落实,赡养
协议兑现率保持在85%以上,绝大多数农村老年人基本实现了老有所养。
【老年医疗】 “十五”期间,全县医疗卫生事业迅速健康发展,为老年人提供了必要的医
疗保障。全县有3800名城镇老年人参加了医疗保险,医药费得到及时足额报销。县医院、卫
生防疫站等多家医疗卫生单位加强老年常见病的预防、康复机构和设施建设,成立高血压、
糖尿病防治等老年专科门诊,狠抓老年人多发病、慢性病的防治。县内已出现多家个人投资
开办的老年医疗康复机构,并呈现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各医疗卫生单位积极落实老年人就
医优惠政策,为老年人就医提供优先优惠服务,五年共减免老年人挂号费20万人次,为经济
困难老年人减免医疗费50余万元。
【老年维权】 “十五”期间,全县加大了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一规定”等老年法规
政策的工作力度,各项老年法规政策逐步实现家喻户晓,各项优待政策得到较好的落实。五
年来,全县共减免农村老年人出资出劳、“三提五统”、农业税及附加1100多万元。实现了
县内各公园、旅游景点、文化娱乐场所、体育场所对老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成立了县老年
人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发挥督促协调作用,县法院、司法系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老年人
法律咨询、申请、涉老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并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司法救
助。五年来,司法机关共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45人次,减免服务费6750元,实施司法救助
91人次, 减免诉讼费4.73万元,涉老案件立案65起,审结率达94%,涉老部门共接待处理老
年人信访260人次,较好地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老年人精神文化活动】 全县有县级老年活动中心2个,社区、基层老年活动站(室)260
个, 坚持全天开放,保证了老年人体育健身和文化娱乐的需要。县级老年大学1所,基层老
年大学55所, 2005年底在校学员4600人。老年文体组织342个,其中县直60个,乡镇12个,
农村270个。 每逢老人节等重大传统节日或纪念日,县、乡、村各级都组织开展各种类型的
文化娱乐和体育比赛活动,满足了不同层次老年人的需要,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五年来,除每年老人节期间全县举办大型综合性庆祝活动外,共举办老年人运动会两届,老
年门球、台球、乒乓球、象棋、扑克、钓鱼、太极拳、剑、健身操、书画展等全县性的老年
体育比赛、文艺汇演、书画展览等计95次,参加的老年人达7540人次。
【老有所为】 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和老龄组织认真贯彻积极养老的方针,在保障老年人共享
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同时,引导和鼓励广大老年人积极投身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事业中
来。重视开发使用老年人才,充分发挥老年人在各个领域的积极作用,出现了许多老教育工
作者、老医务工作者、老科技工作者、老体育工作者等优秀老年群体,继续为三个文明建设
发挥才智,贡献余热。城镇老年人中,继续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占到了三成以上,有近六
成农村老年人常年从事种植、养殖、加工、商业流通、开发庭院经济等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各级老年协会、老年科协、关工委等老年组织积极参与基层组织建设、社区建设和各种形式
的社会公益活动,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撰稿:袁向 审稿:李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