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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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人民法院设诉讼服务中心(下设立案庭、速裁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下设办公室、执行一庭、执行二庭)及政治处(下设组织人事科)、办公室、监察室、研究室、技术室、法警大队,辖临沭、蛟龙、店头、南古、青云、经济开发区6处人民法庭。全院共有编制数134人,在职干警113人,其中,法官55人,研究生以上学历9人。
2015年,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以"司法行为规范年"活动为抓手,以推进司法改革试点工作为动力,以基层基础和信息化建设为保障,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年共新收案件8333件,审执结8117件,分别同比上升9%和4.65%。
刑事审判 审结各类刑事案件500件608人。坚决打击黑恶势力、涉毒涉暴等严重刑事犯罪,依法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等暴力犯罪41件68人;审结毒品犯罪18件37人;审结抢劫、猥亵、拐卖等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31件37人。突出抓好大要案审理,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34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46人。严厉惩治重点领域犯罪。审结合同诈骗、金融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37件56人。审结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污染环境等犯罪13件25人。审结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93件109人,依法审理被告人吴某云、刘某兰等多次到天安门、中南海寻衅滋事案。依法对147名犯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的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对317名罪行较轻的初犯、偶犯、过失犯,或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的被告人,判处管制、拘役等较轻刑罚或宣告缓刑。认真开展刑事自诉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工作,审结刑事自诉案件45件,调解撤诉36件。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3件16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民商事审判 审结民事案件3732件。其中,婚姻家庭、赡养、继承等纠纷1175件;人身损害、民间借贷等纠纷1162件;环境污染、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医患、工伤等纠纷858件;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流转等纠纷27件。审结商事纠纷1327件,标的额1.8亿元。其中,金融借款、信用卡等纠纷600件;买卖、保险、加工承揽、租赁合同等纠纷704件。加大案件繁简分流力度,提高简易程序适用率,用足用好小额诉讼程序和速裁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4293件,占比82.14%,其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一审终审案件53件,司法确认案件16件,适用速裁程序裁决案件503件。
行政审判和非诉执行 依法审理行政争议案件83件。其中,判决撤销和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责令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5件,判决行政行为合法有效或维持行政机关行政行为9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92件,裁定准予执行280件,不予受理8件,不予执行4件。加强与行政机关良性互动,通过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召开联席会议、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提出司法建议等方式,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执行工作 加强执行信息化应用,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和执行信息查控中心建设,建立司法协助网络平台。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持续开展涉民生案件、金融机构案件等专项执行活动,维护民生福祉和金融秩序稳定。加大违法行为制裁力度,联合公安、检察机关开展打击拒执犯罪专项活动,依法对1014人失信被执行人在法院网曝光台公开曝光,对57人限制高消费、限乘高铁、限制出境,对279人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措施,对1人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被告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实现打击拒执罪常态化。全年共执结各类案件1658件,结案标的1.04亿元,实际到位4474.8万元,标的到位率43%。
审判体制改革 构建审委会→院庭长→审判管理部门"三位一体"的审判管理体系,强化审委会在审判管理中的职能作用。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2015年,中层正职以上干部(含院长)审执结案件3657件,占结案总数的45.1%。完善审判质效评估考核体系和流程管理办法,增加案件收结比、结案均衡度等考核量化指标。开展庭审、文书、卷宗"三评查"活动,落实排名通报,促进案件质效提高。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度,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按照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部署,探索法官员额制试点改革,把临沭法庭作为改革试点法庭,对人员进行分类管理,建立"1+1+1"新型审判团队。科学厘定分管院长、业务庭长、主审法官和法官助理的职责权限,简化裁判文书签发程序,建立主审法官会议制度,为合议庭和主审法官提供智力支持,实现"由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
信息化建设 建设法院业务主干网络,满足科技法庭、视频会议及高清数字安防的数据传输。建设8处标清科技法庭、3处高清科技法庭,实现庭审直播、录播、远程提审等功能。建设司法文书纠错、OA办公自动化、智能辅助办案、大文件存储和掌上法院等操作系统,完善网络防火墙、安全入侵检测、网络安全认证系统,对内外网进行物理隔离,实现专网专用;率先在临沂法院系统开通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打破时空限制,提高拍卖参与度和成功率。被山东省高院表彰为全省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并在全省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基层基础建设 征地筹建临沭法庭、开发区法庭,投入资金70余万元对蛟龙法庭提升改造,新建2处审判庭全部实现科技化,安装高清安防系统,实现与院直机关对接,增设诉讼服务站、法官工作室,完善诉讼服务、诉调对接、司法调解等功能,方便群众诉讼。在人、财、物等方面向基层倾斜,新提拔干部一律到基层任职,新进青年干警全部到基层锻炼,全面落实基层法庭庭长职级待遇。
队伍建设 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开展"结亲连心"活动,坚决反对和纠正"四风"。坚持文化引领,开展法官讲坛、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查、办案质效竞赛等活动,组织干警赴高等院校集中开展素能研修,实现干警全员轮训。开展道德讲堂、书画摄影、文体比赛等文化活动,传播法治好声音,激发司法正能量。速裁庭庭长高晓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并在省电视台做人物专访。开展"争创文明庭室"活动,规范着装、考勤、请销假等制度,每月实名通报,并计入年终考核。制定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监督责任实施办法,明确责任清单,层层传导压力。邀请上级法院、纪委领导作廉政报告,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向当事人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开展"回访案件当事人"活动,教育引导法官自警自省。
附:全国法院办案标兵事迹 高晓,女,1975年3月生,中共党员,1996年参加工作,先后从事民事审判、刑事审判、审判监督、诉讼服务等工作,现任临沭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副主任、速裁庭庭长。连续两届被评为全市法院办案能手、全省法院办案能手,全省法院十佳办案标兵,全省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荣立个人一等功一次、二等功一次,多次被授予"巾帼岗位明星""三八红旗手""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
从事审判工作20年间,高晓一直坚守在执法办案第一线,用专业、干练诠释对公平正义的执着与追求;用耐心与热忱彰显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高尚情怀;以不输男性的坚毅和果敢,在矛盾纠纷中寻求突破,在利益瓜葛间把握平衡。每一起案件,她都精益求精;每一个当事人,她都平等对待。年平均结案450余件,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信访,被辖区群众亲切地成为"百姓法官"。
高晓在具体办案中,力求通过庭前会议、庭审、调解或裁判说理,对当事人的每一个争议予以恰当回应,把当事人心中的每一个问号拉直,让当事人赢得清楚,输的明白。为此,她严谨规范庭审中的一言一行,严守法官的中立地位,用心倾听当事人诉求,审慎对待当事人诉辩,情理交融写好裁判文书。她是同事眼里的"拼命三娘",更是群众眼里的法官典范。
高晓认为,一名职业法官,必须拥有三种情怀:对法官职业的忠诚情怀,对公平正义的执着情怀,对当事人怀有深厚的人文情怀。为此,她给自己定下"三不办"规矩:努力钻研审判业务,不办错案;坚决排除人情干扰,不办人情案;坚决抵制物质利诱,不办金钱案。一个严守中立的法官,仰视国微,知道自己是在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主持庭审,知道自己的责任是追求真相、明辨是非;敲击法槌,知道自己是在用良心作出公平的裁判;合上案卷,知道自己已倾尽全力、问心无愧。公平正义就会在每一个案件中得以显现。
撰稿:曹珊珊 王艳妮 审稿:侯 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