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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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己任,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以打造“五个沭检”为抓手,着力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强化三项建设,检察工作取得新的发展和进步。
预防和查办职务犯罪 坚持有案必查。既坚决查办大案要案,又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犯罪。共立查贪污贿赂案件17件17人,渎职侵权案件6件6人,其中,科级干部4件4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6件16人,约占70%;新型城镇化建设、涉农、食品安全、教育、计生、环境资源等重点领域20件20人,约占87%;行贿犯罪案件1件1人。坚持科技强侦。配备手机取证系统、话单分析系统、心理测试仪、车辆跟踪器等现代化侦查装备,提升侦查办案能力。坚持打防并举。向县委呈报《2013年度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报告》,受到县委主要领导批示;成立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巡回宣讲报告团,宣讲17场次,受教育人数3000余人;制作廉政宣传广告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公益宣传活动;与县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检税共建活动,实行预防职务犯罪志愿者制度。
刑事检察 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突出打击重点,依法快捕快诉。共办理审查批捕案件361件507人、审查起诉案件399件605人,其中,批捕严重暴力、涉枪涉爆、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嫌疑人35人、起诉37人。严厉打击非法上访、扰乱社会秩序犯罪,当捕则捕,该诉必诉,上访率迅速下降70%。深入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94名犯罪情节轻微、无逮捕必要的作不捕决定,对18名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等作不起诉决定;完善检调对接、刑事协商机制,促成和解12件15人。着力提高办案质量。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掌握批捕、起诉条件,批捕和起诉案件的准确率均为100%。通过召开联席会、座谈会、会签文件等形式,加强与法院、公安等机关的沟通协作,执法效率和办案质量明显提升。
法律监督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共监督立案9件12人,监督撤案6件6人,追捕追诉44人,抗诉2件,不批捕92件141人,不起诉10件18人。强化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提请市院抗诉2件,协助市院办理建议提抗案件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经法院再审改判5件,办理诉讼违法行为调查案件3件、执行监督案件4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1件。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试点工作,通过与“12345”市民服务热线建立案件线索移送机制,与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局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实行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年度报告制度等,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效果,共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7件,有力促进行政机关规范执法。强化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纠正监管违法16件、监外执行违法21件,立查受贿犯罪案件1件1人,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
检察制度改革 深化检务公开工作。积极开展案件信息查询和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工作,有利于增加司法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提高公众对诉讼过程和结果的认同感。规范检察机关法律文书公开,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依照《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山东省公安厅 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规定》,进一步规范轻微刑事案件公诉工作,提高公诉案件办结率。2014年,共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78件,占起诉案件的29%,均无一错漏,案件审结率由去年的52%提升至59%。如杨某危险驾驶案在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第二天就起诉至法院,既提高办案效率,又体现“宽严相济”的精神。对因邻里纠纷、家庭纠纷引发的轻伤案件、侵财案件以及交通肇事等轻微刑事案件,一方面快速办理,另一方面积极主动主持双方当事人就民事部分进行调解,尽可能地化解双方矛盾,从而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例如崔某通故意毁坏财物案。犯罪嫌疑人崔某通因婚恋纠纷毁坏他人财物,数额5770元。移送审查起诉后,嫌疑人犯罪情节较轻,具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较好,同时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受害人谅解崔某通的行为。为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县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崔某通决定不起诉。部署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根据中央关于《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意见》要求,高检院决定部署开展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和监督程序改革。全年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专项检察活动的监督1次,控申接待3次,旁听职务犯罪庭审2次,列席检察工作会议6次,召开人民监督员定期座谈2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对讯问犯罪嫌疑人、查封扣押冻结款物实施现场监督2次,参与对初查终结的职务犯罪线索、立案侦查后法院已作生效判决的职务犯罪案件、侦结后作不起诉处理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办案回访12件次,通过这些活动,进一步拓宽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极大地调动了人民监督员履行监督职责的积极性。
三项建设工作 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开展案件评查,抽查各部门案卷220册,发现问题31件,限期进行整改;做好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应用工作,严格落实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重要案件信息发布、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检察宣告等制度,促进了规范执法。深化检察信息化建设。强化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运维保障,做好政务管理系统平台运行准备工作,开展非涉密网络和职务犯罪侦查情报信息系统建设,促进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深化基层基础建设。围绕检察室职能作用发挥和效能提升,创建网上“校园法制教育基地”、微信公众号、检察微博和检察QQ为主要内容的“四维信息平台”,提供法律咨询、接受控告申诉举报和检察宣传等服务;制定派驻检察室对“两所一庭”法律监督实施细则,形成常态、长效的监督机制;全程参与监督农村“两委”换届,开展对新任“两委”成员的警示教育,促进基层和谐发展。
撰稿:朱 辉 审稿:冯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