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村街卫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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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70年代,临沭县从当时的农村社会经济状况出发,着重解决群众的缺医少药问题。村集体提供房屋及基础设施,配备"赤脚医生"(农村半农半医卫生员),建起村集体卫生室。主要依靠村集体经济的支持,实行以小病防治为主的简易农村合作医疗。开展以"一根针,一把草和三土、四自"(即针灸、中草药、土医、土药、土法、自种、自采、自制、自用)为主要措施的农村常见病、多发病防治。80年代,随着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和村集体经济的削弱,绝大多数村集体卫生室已名存实亡。
1986年,全县共有村集体卫生室537处,村卫生从业人员926人,其中,中专学历87人,高中学历203人,初中学历388人,小学及以下248人;90%以上的卫生室房屋破旧、狭小,诊断、治疗、药房不能分开;诊疗设备仅有听诊器、体温表和血压计。20世纪90年代初,夫妻诊所、父子诊所、家庭诊所等个人私自办医现象普遍存在。家庭作坊式的办医,基础设施条件简陋,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差,用药及医疗安全难以保障,预防保健任务得不到落实。虽历经整治,但由于农村的特殊经济和社会环境,加之法制不健全等因素,农村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及服务质量等问题没能从跟本上得到解决。1995年,针对全县农村卫生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在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先行在大兴镇开展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工作试点。1996年,全县20个乡镇逐步推行以"三证、三制、四统一"三证、[三制、四统一:三证,即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药品使用许可证、大输液许可证;三制,即对乡村医生实行工资制、退休制和养老保险制;四统一,即由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统一行政管理及业务指导,统一工资发放,统一药品代购发放、统一乡村医生调配使用。为主]要内容的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同时依法加强监管和整治。通过几年的努力,农村卫生组织得到巩固,医疗服务市场秩序逐年好转。但是,村卫生室的业务用房差、设施简陋、乡村医生业务素质低等问题依然明显存在。2003年,国务院《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县卫生局在对全县1129名在岗乡村医生综合培训的基础上,分期、分批进行考试、考核。对考试、考核合格的1098名乡村医生,依法进行注册并颁发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提高了乡村医生队伍的整体业务素质和医疗质量。2006年,县委、县政府把村卫生室建设列入年度工作"十大实事"之一,提出自2006年起,实施"一乡十室工程",即每个乡镇每年完成十个村卫生室的规范化建设任务,利用三年的时间,使村卫生室全部达到房屋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符合"四室一房"(诊断室、治疗室、健教室、观察室、药房)的规范化建设标准。并通过加强配套建设,普遍拥有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接种包、诊查床、药品柜、高压灭菌设备,以及开展诊疗科目的相应设备。通过以上措施,全县村级医疗机构的综合状况得到较大改善,乡村医生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预防保健和医疗工作得到了保障。各村卫生室能承担村内常见病、多发病诊断治疗和转诊工作及传染病防治、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妇幼卫生服务、健康教育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