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管理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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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卫生管理体制 1987年前,临沭县乡镇卫生院人财物由县卫生局管理。1987年,根据上级有关改革部署,结合临沭县实际,对全县卫生管理体制进行改革探索,全县14所卫生院的人、财、物下放到乡镇政府管理。乡镇卫生院的行政、基础建设、人财物等由乡镇政府负责管理;县卫生局负责对乡镇卫生院的业务管理和指导。院长、副院长的任用及职工调动与县卫生局会商后,由县人事部门办理手续。"三权"(即人、财、物)下放期间,采取"乡镇政府拿一点、卫生院筹一点、群众投一点、社会捐一点"的筹资措施,推动乡镇卫生院基础建设,全县乡镇卫生院的整体面貌得到进一步改善。但是,由于用人机制的不完善和乡镇卫生院人员工资的"两全一八十"(即防保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全额工资拨付,在职职工80%工资拨付)不能及时、足额到位等因素影响,全县医疗卫生资源特别是技术力量搭配不合理现象突出,乡镇卫生院运转出现步履维艰,生存困难,少数乡镇卫生院面临倒闭的困境。2003年起,县政府开始筹备乡镇卫生院上划工作,至2006年年底,乡镇卫生院的人财物重新划归县卫生局管理。
1987年起,全县医疗卫生单位推行"五制"改革,即院、站(所)长负责制、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岗位目标责任制、全员聘用合同制、结构工资制。院、站(所)长由县组织、人事和主管部门考察任用,并签定任期目标合同;股级单位的副职由正职提名经相关部门考察批准任用;科室负责人及科室人员由单位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用,并层层签定岗位目标责任书。对专业技术职务实行综合量化赋分评定,并设岗择优聘用;工资与工龄、学历、技术职务挂钩,并实行绩效和奖励工资制。此次改革,把公立医院进一步推向市场,加上政府投入不足,医疗保障体制尚未完全建立,导致各级医院以药养医,维持运转。出现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医患关系日益紧张。
基层医疗机构规划布局 1996年,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临沭县卫生现状,本着因地制宜、合理布局、保证质量、方便群众、利于管理的原则,和省有关乡镇卫生院功能定位的要求,制定临沭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将曹庄、芦庄、店头、朱仓、白旄5所乡镇卫生院确定为中心卫生院,其他乡镇卫生院为一般卫生院。中心卫生院以医疗为主,在技术力量、医疗设备和业务用房建设等方面有重点地加强和倾斜;一般卫生院以防保为主。同时,对卫生技术人才进行调整搭配,确保重点单位、重点科室、重点项目和重点环节的技术需求。各乡镇对行政村卫生室进行重新规划布局。在设置上本着有利于方便群众就医、有利于医疗和用药安全、有利于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的原则,按服务半径不超过1.5公里,服务人口不少于500人基本要求设置村卫生室,并依照国家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配备乡村医生和医疗设备。另外,根据卫生部以政府举办为主导,社会力量为补充的办医方针,按照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准入标准,适当增设厂、矿、企(事)业单位卫生室和个体(民营)医疗机构,逐步形成政府、单位和社会共同办医的新格局。
服务模式转变 1986年-2007年,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在服务理念、服务模式上主要发生了"四个转变"。即变"以医疗为中心"为"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变在院"坐堂等诊"为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变医疗型医院为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型医院;变医疗业务单一型为纵横向联合型。在办医方向上,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和"以人为本"的理念,改善就诊和住院环境,简化病人诊疗程序,为病人和病人家属提供简便、快捷的服务。在办医模式上,改变过去在医院坐堂等诊的做法,深入社区,走街入户,为居民进行健康查体并建立健康档案,开设家庭病床,送医送药上门,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知识宣传教育等全方位服务。同时,县直医疗卫生单位组织专门力量,分片包干,对乡镇卫生院的管理、业务等有针对性的对口帮扶。县中医医院、临沭镇卫生院等医疗单位根据医疗业务工作开展的需要,加强内引外联,与医疗器材生产厂家或县外医疗单位联合购买先进医疗设备或引进技术服务,开展医疗检查或专病诊疗合作,拓宽业务范围,提高诊疗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