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教育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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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体制改革 1986年4月,临沭县委、县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在全县实行分级办学、分工管理的教育领导管理体制。县政府通过县教育局进一步加强对全县教育的宏观管理,主管普通高中、职业中专、教师进修学校、实验小学、振兴小学等县直学校;乡镇政府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小学、成人教育和幼儿园,村级组织承担相应的办学责任。乡镇成立教育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原乡镇文教助理任主任,有财务会计、成教中心校长、义务教育督导员和托幼辅导员各1人。在学校内部管理上,各乡镇分别建立"四中心",即中心初中、中心小学、成教中心、中心幼儿园。在乡镇教委的统一领导下,这四中心分别成为各个体系业务研究中心、教育指导中心、信息传递中心。1991年,根据国办发〔1987〕69号和省府〔1990〕21号文件规定,托幼事业由县妇联移交县教育局主管,教育局成立幼教办公室,乡镇专职幼教辅导员更名为乡镇中心幼儿园园长。1995年10月,乡镇联中全部取消,每个乡镇只保留1所中心初级中学。2001年1月,全县乡镇合并为12个,20个乡镇教委合并为12个。2002年,县委、县政府根据农村义务教育"实行在国务院的领导下,由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的管理体制,自1月1日起,全县农村中小学工资管理权限收归县管,由县财政设立工资资金专户,确保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2003年华桥中学撤销,2004年官庄中学撤销。
自1986年起,全县中小学校普遍实行校长负责制,党支部起监督保证作用。1993年,全县开展以校长选聘负责制、教师定编聘任制、待遇奖励工资浮动制、教育工作岗位目标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四制改革"。2002年,实行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后,乡镇教委主任、中学中层以上教干由县教育局直接任命,乡镇小学教干由乡镇安排,全县教师的人员调配权全部收归县教育局,由县教育局根据需要合理调配。2004年,为加大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力度,制定《关于中小学教职工核编定岗和聘任工作的实施意见》。2005年,全县逐步推行中小学核编定岗和教师全员聘任制,形成"按需设岗、择优聘用、合同管理"的用人机制。
办学体制改革 1986年,临沭县实行县、乡(镇)两级办学的体制。在职业教育方面,1988年起,开创了职业教育联合办学的新路子,县职业中专于1988年、1989年、1990年先后与临沂农校、山东建筑工程学校、临沂商校联合举办果树、工业与民用建筑、企业管理三个专业委培班;1993年,与县委组织部联合举办农村后备干部中专班等(内容见本编第二章临沭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条目)。
1991年,全县实施义务教育后,开始实行密集小村庄联合办学,逐步进行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至1995年,全县小学由1991年的425所调整到204所,联办覆盖面达90%以上,至2007年调整到105所。初中:撤销原有的联中,由1986年的71所调整到2007年的20所。高中:1986年有普通高中5所。2001年,为满足全县高中教育需求,县委、县政府在县城东南部,建临沭一中新校。同时,深入挖掘各学校潜力,积极盘活高中教育资源。临沭一中在河滨街租1.07公顷土地作为分校,用于高三补习教学,租赁百货公司30间房屋,用于特长班教学。临沭二中收购工艺美术公司,并租赁镇南街1.87公顷土地,使校园面积扩大到6.73公顷,借职业教育布局调整之际,在沂蒙创业园(临沭镇李蒿科)建设了占地6.67公顷,容纳48个教学班的分校。2004年,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取消股份制办学,临沭一中新校改为公办学校。2005年,临沭一中新校区和老校区分离,依托老校区成立临沭县实验中学,临沭一中新校区改称临沭一中。至2005年,全县基本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职业教育:自1995年开始,先后将职业高中、职工中专撤并到县职业中专,2003年,将临沭五中整体合并到县职业中专作为分校。县职业中专占地面积达23.6公顷,年招生能力达40个班规模。
教育经费投入体制改革 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基础教育实行"由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财政体制,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用法律形式确定实施义务教育所需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筹措,予以保证,提出"地方负责,分级管理","谁办学谁掏钱"的原则。1989年,国家对财政体制改革,设立乡一级财政,包括教师工资在内的10多种支出放在乡财政,进一步强化"谁办学谁掏钱"的投资体制。1992年颁布的《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进一步把以地方为主负担教育经费的特征加以明确。基础教育管理责任下放,乡镇负担大部分义务教育经费,农村义务教育逐渐形成"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以乡为主""人民教育人民办"的局面,乡镇政府和农民承担农村义务教育的主要责任。这一投入体制,形成义务教育投入机制的多元化,调动了乡镇政府和人民群众办学的积极性,促使乡镇政府加大教育投入,推动临沭县义务教育的发展,较快地改变了当时农村义务教育落后的面貌,对"两基"目标的实现发挥积极促进作用。其间,全县完成了几次大规模的校舍建设工程。
1991年后,县、乡两级党委、政府按照"三个增长、一个优先"的原则,千方百计挤出资金用于义务教育。县委、县政府制定《关于增加教育投入的若干意见》,自1993年起实行教育费附加"乡征县管乡用"的管理体制,确保民办教师工资和中小学公用经费。落实省委、省政府进一步拓宽筹资渠道的四项措施,开通12条教育基金筹集渠道,动员社会各界干部群众捐资助学,集资办学,并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大张旗鼓的表彰,仅1995年全县干部群众捐资集资就达3315.4万元,"两基"总投入达7858.5万元,加上前期的几次校舍建设工程,1986年-1995年教育总投资达1.3亿元,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条件得到根本的改善。
1999年6月,县教育局、县财政局按照《山东省中小学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全县乡镇教育财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体制改革,对全县教育系统的会计、出纳人员实行了委派制度,会计单位由711个减少到40个,会计人员减少700余人,节约大量的人力物力,减轻了财政负担,规范了学校学财务管理,财务管理水平和质量进一步提高。
2002年,全县按照上级规定实行税费改革,教育经费主要由县乡两级财政全额预算安排。2003年9月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后,全县逐步落实"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县级政府承担教育发展规划、经费安排使用、校长和教师人事等方面统筹管理的主要责任,义务教育投入从"以乡镇为主"转向"以县为主",农村义务教育投入总量不断增加,政府投入所占比重大幅提高,农民负担逐步减轻,教职工工资发放得到保障,教师队伍稳定,素质普遍提高,学校布局得到优化,农村中小学危房逐步减少,办学效益不断提高。
2006年2月,县教育局成立教育系统会计结算中心,实行"校财局管",结算中心与计划财务科合署办公。全县中小学校、乡镇教委取消会计,每个单位只保留1名报账员。
素质教育 1996年6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后,省、市、县多次召开会议,开始启动素质教育工程。1998年5月29日,临沭县召开全县素质教育现场会,参观南古镇中心小学和周庄乡中心小学提供的素质教育现场,推广其做法和经验。
2001年-2005年,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工程,临沭县在提高师资水平、优化资源配置、改善办学条件的基础上,以改革招生考试和评价办法、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为突破口,以优化教学过程、提高课堂教育质量为核心,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初步建立起素质教育的运行机制和评价体系。
2006年,全县实施教育现代化工程,加大教育资源配置,成功争创省级教育工作示范县。全县驻城学校及乡镇中心中学、中心小学基本开足开齐全部课程,为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美术、实验等学科配齐教学设备和专职教师,地方课程也正常开课。
2007年起,全县加强规范办学的刚性管理,将素质教育贯穿于幼儿教育、中小学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等各级各类教育工作中。全县小学采取学科日常学业成绩无分数评价制度,建立素质教育综合档案。初中毕业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由单一的终结性评价转变为过程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并把评价结果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和高中招生录取标准的重要依据。普通高中采取综合素质评价,填写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报告。认真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阳光体育运动》,深入开展两课(体育、艺术课)、两操(广播操、眼保健操)、两活动(课外、文体活动),确保中小学生在校每天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