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学制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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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调整 1986年9月,《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公布,规定山东省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分为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两个阶段。1993年,临沭县实现初等义务教育,实行小学五年一贯制。2001年1月8日,临沂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制改革的意见》,临沭县根据小学及初中的生源分布状况,用3年时间对在校的五、四年级学生进行合理分流,对其中年龄偏小、升入初中后学有困难的一部分学生,在坚持自愿的前提下,动员其留在所在小学完成六年学业。在校的其他年级实行整体过渡,完成六年学业。根据2001年5月《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规范义务教育学制,即"十五"期间,国家整体设置九年义务教育课程。临沭县2005年基本完成小学和初中向"六三"学制过渡。高中学制自1986年以来一直为三年。
课程设置 1992年8月,国家教委颁布《九年制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课程方案(试行)》(以下简称《课程方案(试行)》),1993年秋季在全国逐步试行,当年临沭实行。在课程设置方面,《课程方案(试行)》规定小学课程包括学科、活动两部分,主要由国家统一安排,也有一部分由地方安排。学科以文化基础教育为主,国家安排的课程学科包括思想品德、语文、数学、社会、自然、体育、音乐、美术、劳动等9科;活动设置晨会(夕会)、班团队活动、体育活动、科技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校传统活动等。地方课程设置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初中包括思想政治、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音乐、美术、劳动技术等13科。活动设置有晨会(夕会)、班团队活动、体育活动、科技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校传统活动等。1998年2月6日,国家教委印发《关于推进素质教育调整中小学教育教学内容加强教学过程管理的意见》,临沭县对《课程方案(试行)》进行部分调整:小学调整了语文、数学,初中调整了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删减部分教学内容,适当降低教学要求,将部分内容改为选学内容,并适当缩小考试内容范围。2001年,临沂市教育委员会下发《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设信息技术课的意见》和《关于在小学开设英语课的意见》,临沭县在小学开设信息技术课和英语课。2001年6月8日,教育部印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随后印发《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以下简称《实验方案》),从2001年秋季开始课程改革实验。2004年秋季,临沭县小学和初中一年级执行《实验方案》的课程设置,小学一、二年级设品德与生活、语文、数学、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和地方与学校课程,三年级至六年级设品德与社会、科学、语文、数学、外语、体育、艺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与学校课程;初中设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学、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和地方与学校课程。
高中课程设置主要随高考科目的变化进行调整。1977年-1987年,临沭县逐步在文、理两类中增加外语科考试,在理科中逐步增加生物科考试。1994年,采取"3+2"的考试科目设置。1999年2月,教育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3+X"科目设置方案。2004年秋季,山东省进行高中新课改,数学分文理科,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分必修和选修内容,基本能力涉及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四个学习领域的必修内容,人文与社会、科学分别涉及两个领域的必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