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 检察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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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11月,县检察院设立刑事技术科,开展物证检验、现场勘查、文件检验、痕迹检验、拍照、司法会计鉴定等检察技术工作。1990年,受理各类自侦案件15件,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案件各1件。现场勘查8次,拍摄照片231张,现场制图4份,出具现场分析意见书3份,为办案提供了有力的证据。同年开展法医鉴定工作,出具法医鉴定书1份,参与尸检4次。1994年,帮助县保险公司成立保险理赔鉴定中心,拓宽技术检察新领域。1993年、1994年,共受理各类自侦案件474件,现场勘查39次,出具鉴定报告261份。通过设立保险理赔鉴定中心,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5万元。1995年-2003年,共办理各类案件6230起,现场勘查9次,拍摄勘查照片6件,法医检验5803件,司法会计鉴定1件,文检案件9件,办理保险理赔案件402件,协助自侦部门和乡镇检察室初查案件10件,其中立案2件,共挽回经济损失1423万元。
2000年始,建立局域网,至2004年,信息化建设取得长足发展,监控设备配齐,实现与市检察院网络对接,形成数据网络、专线电话、电视会议"三网合一"的网络,同时开展同步录音录像工作。2004年-2006年,共办理各类案件1965起,法医检验1450件,办理保险理赔案件112件,挽回经济损失100万元,协助自侦部门和乡镇检察室初查案件7件。2007年,办理法医检验案件126件,同步录音录像11件65盘。新增高性能服务器、防火墙、高速扫描仪等设备,实现办公办案软件的功能升级、改进,对网上办公办案、监所动态信息管理、车辆管理等,信息化工作全面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