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老年人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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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临沭县60岁以上老年人47209人,占总人口的8.3%。1997年,全县60岁以上老年人口有6万余人,占总人口的10.8%,进入"老年型"县行列。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全县60岁以上老年人68603人,占总人口的11.47%。2005年,全县老年人口比例上升至14.2%。2007年,全县老年人口8.7万人,占总人口的14%。
1988年1月,临沭县老龄问题委员会成立,由县委副书记担任主任,下设办公室。1990年4月,改名为临沭县老龄委员会。2003年12月,更名为临沭县老龄工作委员会,为县政府主管全县老龄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老龄委自成立起,维护老年人权益,为老年人服务,使老年人事业得到较快发展。
老年人权益保障 宣传和评先树优 1988年7月,《山东省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若干规定》颁布实施。是年10月19日(农历九月九日)全县开展各种活动,庆祝山东省第一个老人节。1996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颁布实施,县老龄委积极组织各种活动宣传。至2000年,全县共印发宣传材料万余份,举办各种类型的学习班、培训班750多期,培训各种理论骨干4570人,各种形式宣传2500多次。同时结合普法宣传,把老年法规和尊老敬老传统美德列入全民普法、中小学德育教程、村规民约内容,作为精神文明建设评比的重要条件。1999年,老年节期间,与县委组织部、县老干局等单位联合举办县"信合杯"首届老年人体育运动会,共有50多个单位、543名老年运动员参加比赛。2006年组织参加"临沂网通杯"庆祝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颁布实施十周年知识竞赛活动,共收答卷382份,并获三等奖3名,优秀奖14名。2007年,开展"感恩父母·孝亲敬老"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教育活动,并组织参加全市老龄工作20周年成就展,精心制作图文并茂的展板,从不同侧面再现临沭县老龄事业20年的发展历程,展示老龄工作取得的成就。
1989年,县委、县政府表彰敬老爱老、老有所为先进集体9个、先进个人61名。1997年开展敬老好儿女金榜奖、老有所为奉献奖、重视老龄工作功勋奖评选活动。2004年开展孝亲敬老、健康寿星评选活动:先后有毛圣范被评为全省老龄工作先进个人并记三等功,郭振江被评为全省敬老模范个人,甄玉珍被评为全省模范老人,李善美、张学香、王晓被评为"全国孝亲敬老之星",袁玉荣被评为"沂蒙十大孝星",宋维春、赵兰翠、李时氏3位百岁老人获"蒙山寿星"等称号;郑山镇丰岭村被评为"全国敬老模范村居"。
农村家庭赡养协议和维权 针对部分子女不赡养老人的社会问题,临沭县各级老龄机构把在农村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作为重要工作,常抓不懈。此项工作1990年下半年在周庄乡进行试点,1991年逐步推广到全县各乡镇,并进行公证。至1999年,全县共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近4万份。2005年,全县开始新一轮家庭赡养协议书的签订工作,共签33676户,占应签户数的90%。此项工作把赡养老人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解决了部分家庭老人无人赡养的问题。
2001年,全县各级司法部门普遍建立老年人法律援助组织,在基层律师事务所设立老年人权益法律维护岗,聘请社会人士担任执法监督员。对老年人法律咨询、申请、涉老案件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审理,并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十五"期间,司法部门共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46人次,减免服务费6750元;实施司法救助91人次,减免诉讼费47300元;涉老案件审结率达94%,涉老部门接待处理老年人信访260人次。2007年,司法救助老年人5人次,减免诉讼费750元,法律援助老年人10人次,减免律师费6000余元。
政策优待 1998年,临沭县开始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优待老年人的规定,60岁以上老人免义务工、劳动积累工及各种集资,70岁以上老人免村提留、乡统筹。2000年,全县20个乡镇不再向老年人征收"三提五统"和其他集资。2003年,全县开始换发全省统一的新版老年人优待证,至2005年共发放老年人优待证5万余份。"十五"期间,全县共减免农村老年人出资出劳、"三提五统"、农业税及附加1100多万元;有22个村2400名农村老年人享受集体生活补贴;医疗单位为老年人免收挂号费20万人次,为经济困难老年人减免医疗费50余万元。2004年,县内百岁以上老人长寿补贴金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执行。对生活困难的老人和孤寡残疾老人实行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和社会救助制度(见本章社会救助节)。2003年12月,县委、县政府下发《关于切实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2007年9月,下发《临沭县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为全县老龄事业全面发展提供组织和政策保障。1998年全县有百岁以上老人4人,2000年有百岁以上老人5人,2004年有百岁以上老人7人,2006年全县有百岁以上老人15人。
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临沭县各级认真贯彻积极养老的方针,制订优惠政策,鼓励老年人投身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事业。2001年,全县离退休人员创办、领办的经济实体130多个,参与离退休人员达200多人。各级老年协会、老科协、老教协、老体协、关工委等老年团体积极参与社会科研、咨询、关心教育下一代、基层组织建设、社区建设和各种形式的社会公益活动,继续发挥才智,贡献余热。2006年,县政府启动农村老年活动基地建设工作,提高农村老年人"老有所乐"水平。2007年,积极组织老年人参加"临沂市首届中老年才艺电视大赛"活动,县内李同忠、韩守如分获临沂市首届中老年才艺电视大赛一、二等奖。是年,全县有县级老年活动中心2个,社区、基层老年活动站(室)260个,县级老年大学1所,基层老年大学55所,老年文体组织342个,老年活动基地示范村24个(每个乡镇2个)。每逢老人节等重大传统节日或纪念日,县、乡、村各级都组织开展各种类型的文化娱乐和体育比赛活动,满足不同层次老年人的需要,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