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婚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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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管理 1987年前,临沭县婚姻登记由乡镇政府办理。全县20个乡镇都单设婚姻登记处。按照婚姻法规定,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由男女双方申请,持单位介绍信登记结婚。1987年起婚姻登记工作统一由县民政部门办理。1990年,贯彻上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纪念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并结合计划生育工作,对违法婚姻清理,全县共清理143对。是年,共登记结婚4800对。1991年,同计生部门密切配合,把婚姻登记同计划生育联系起来,增强群众晚婚晚育的自觉性,晚婚率达98%。是年,为加强婚姻登记工作,县民政局为20个乡镇聘用20名婚姻代办员,并进行法律知识学习和业务素质培训。1997年5月1日起,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工作由县民政局集中统一管理,设立县婚姻登记处,各乡镇婚姻登记处撤销。2001年,县婚姻登记处配备数码相机,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4149对,女性初婚结婚率为91.83%,办理离婚登记66对。2004年,组织婚姻登记员进行业务培训,韩玉银被评为省级优秀婚姻登记员。本年度共办理结婚登记4897对,离婚登记902对。2007年办理结婚登记4037对,离婚登记911对。
丧葬管理 1986年,全县继续推行殡葬改革,实行火化,禁止土葬,火化率达99.9%。1989年,投资8万元修整扩建火化厂,购置火化设施。1990年,火化厂增设冷尸箱等服务项目,全年盈利2.8万元。1992年,认真贯彻执行省民政厅《关于制止土葬滥占耕地、建立劳动人民纪念堂和骨灰公墓的通知》,全县平迁坟21645座,增加耕地面积43.27公顷,建标准化公墓120个,纪念堂1处。1994年,移风易俗工作在县内掀起高潮,春节前后进行三次平坟、迁坟集中整理活动,共迁坟500多座,增加耕地面积3.33公顷。韩村镇、唐岭乡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的作用,为全县移风易俗工作作出表率。1997年春季,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实施平坟还耕,共迁坟37171座,平坟7146座,还耕土地400多公顷,同时清理扎纸户45家,取缔制作大棺木个体户5户、加工大理石墓碑个体户19户,处理大理石墓碑496块,推倒土地庙155座。临沂市委、市政府于3月26日在临沭县召开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现场会议,在全市推广临沭的做法。1998年,与县纪委、监察局联合发文,严禁丧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的行为,提倡节俭文明办理丧事,同时发展殡仪服务站7家。是年,政府及社会各方投资228万元,改(扩)建殡仪馆,添置火化设施2套,更新殡葬车辆12台。2000年,县政府以沭政发〔2000〕22号文件发布《临沭县殡葬管理实施细则》,共印发宣传材料800余份。2003年,殡仪馆统一购置10台高标准殡仪车,实行双重合同化管理。
1986年-2007年临沭县尸体火化情况表
单位: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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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份 │ 化尸数 │ 年份 │ 化尸数 │ 年份 │ 化尸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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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6 │ 1622 │ 1994 │ 3536 │ 2002 │ 3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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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7 │ 1499 │ 1995 │ 3365 │ 2003 │ 36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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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8 │ 2900 │ 1996 │ 3575 │ 2004 │ 34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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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9 │ 2791 │ 1997 │ 3316 │ 2005 │ 4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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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0 │ 3138 │ 1998 │ 3503 │ 2006 │ 38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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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1 │ 3118 │ 1999 │ 3454 │ 2007 │ 4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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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2 │ 3290 │ 2000 │ 37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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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3 │ 3354 │ 2001 │ 379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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