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评先创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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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内全国劳动模范为6年评选一次,省级劳动模范为5年评选一次,市级劳动模范为4年评选一次,县级劳动模范为3年评选一次。1949年-2007年,全县共有全国劳动模范2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1人;省级职工劳动模范20人,省级农业劳模29人,获"富民兴鲁"劳动奖章者16人;市级职工劳动模范41人,市级农业劳模14人,获"振兴沂蒙"劳动奖章者57人;县级劳动模范110人。先模人物详细情况参阅本志人物编。
1987年,开展争创模范职工之家和争当模范职工之友活动。2005年-2007年,共开展四届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双十佳"评选活动。2006年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基层工会组织、厂务公开、企业文化、亲情教育"四进车间(班组)""感恩父母·孝亲敬老"亲情教育进企业、文明班组、文明车间、文明员工活动。创建省级职代会优秀星6家,市级职代会先进星33家。每年年终对全县工会工作先进单位、个人进行表彰奖励。2007年度表彰全县工会工作先进单位142家,先进个人89人,全县女工工作先进单位29家,先进个人20人。2006年县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被评为山东省先进女职工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