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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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教育 1978年起,临沭县各级围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组织开展"学党章、正党风""学条规、守纪律、做表率""做勤廉表率,促科学发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等系列专题教育活动。开展"廉政图片展""廉政书画展""廉政宣讲团"等宣传教育活动。1998年起,利用《廉政中国》《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每月一课》和自身查办的典型案例,广泛开展对党员干部的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把反腐倡廉宣传作为廉政教育重要内容之一。聘请廉政宣传通讯员67名,先后为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供稿1100余篇。其中,被中央级采用42篇,省部级采用150余篇,市级采用500余篇。2006年,开展廉政图片巡回展,全县2万多名党员干部参观图片展,从中受到深刻教育。在县电视台开辟《临沭纪检监察》《廉政纵横》专栏节目,着力宣传反腐倡廉建设新成果。
1998年起,坚持每年采取专题业务培训、廉政党课培训、以案以会代训等形式,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新任干部进行查办案件、党风廉政建设、政务公开、宣教工作、纠风治乱、信访举报、信息写作、案件审理、执法监察等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综合培训。至2007年,共授课400余场次,培训党员干部3.5万余人次。其中,到中纪委培训60余人次,省市纪委培训100余人次。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1985年起,中共临沭县纪委协助中共临沭县委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党风大检查和民主评议、测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同时,制定《关于加强党内监督的试行意见》,督促各级党组织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1993年,制定《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暂行规定》《关于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廉洁勤政的若干规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决定》以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重大事项报告、礼品登记等廉洁自律的规定。1999年,清理干部职工多占住房581套,收回加价款301万元。2000年起,中共临沭县纪委每年与县直有关部门、乡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001年,清理机关工作人员借用公款441.8万元,收回441.7万元。2002年,严肃处理违规超标配备小汽车13辆,收回资金270.9万元。2002年,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建立科(局)级干部廉政档案。控制公务接待活动,在农村推行零招待费管理制度,在机关实行月报告、季公开和在财务上单独列项的制度。实行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全县推行"三务"(政务、厂务、村务)公开制度,邀请30名廉政建设监督员和27名特邀纪检监察员,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民主监督网络。
政务公开 2000年12月中办、国办发出《关于在全国乡镇政权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通知》后,县委、县政府认真落实上级要求,对乡镇政务公开作出部署。2005年,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对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提出总体要求。2006年3月,县政府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监察局。为抓好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对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提出具体要求。全县12个乡镇、40个县直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便民服务中心在各乡镇普遍建立。2006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检查,临沭县名列榜首。
2007年,县政府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加大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并下发《2007年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和《2007年度临沭县政务公开工作检查考核方案》,下发《临沭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印发《临沭县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规定考核内容和标准,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不力单位进行责任追究。各乡镇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电子显示器和电子触摸屏。2007年9月,临沭县被确定为"全省政务公开示范点",是临沂市12个县区中唯一获此殊荣的县。2007年11月,在"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座谈经验交流会"上,临沭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作了"推行政务公开规范权力运行"的典型经验介绍,郑山镇、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被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确定为政务公开示范点,县房管局被确定为办事公开示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