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文明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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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1991年,在全县农村开展"十大金星文明户"(爱党爱国金星、科技致富金星、文化教育金星、遵纪守法金星、移风易俗金星、计划生育金星、团结和睦金星、勤俭持家金星、无私奉献金星、环境卫生金星)评选活动,将内容详细分解为30条标准70条细则,2006年又作了进一步完善。至2007年年底,全县共评选出"十大金星文明户"8万余户。1998年开展"文明一条街"建设活动,改善农村的环境卫生状况,提高农民生活质量。2007年,全县建成"文明一条街"700余条。为顺应新形势下农民群众求富求美求乐、渴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愿望,将创建活动由户、街向整个村庄拓展延伸,于2004年开展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2005年,开展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乡镇、文明生态村"为主要内容的精神文明建设"三级联创"活动。至2007年年底,全县有5个乡镇被评为省、市级文明乡镇,12个村被评为省、市级文明村,建成文明生态村120余个。临沭县开展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的做法,2005年被省文明委评为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创新案例二等奖。2006年,临沂市在临沭县白旄镇华山村,郑山镇丰岭村、罗屯村,临沭镇徐兴街,大兴镇李格庄村召开文明生态村建设现场会,推广临沭县的创建经验。2007年11月,青云镇李埠子街史佩丽家庭被全国妇联授予"第六届全国五好文明家庭"。
文明城市创建 2000年起,通过开展"门前五包"(环境卫生、美化绿化、立面整洁、周边秩序、整体效果)、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活动,城市管理工作得到加强,改善了县城环境卫生、交通、市场秩序,为群众营造了一个舒适的生产生活环境。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第三届、第五届、第六届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县。2005年5月,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按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把122项创建指标任务分解细化到64个责任单位,广泛发动,全面动员。各责任单位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在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内,整理完善文字档案材料1100余份,安排实地考察现场60多个,发放创城宣传提纲、调查问卷和《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1万多份,悬挂张贴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宣传口号300多幅,制作大型公益宣传牌20个,顺利通过文明城市测评团的考核验收。
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 先后制定《临沭县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文明社区创建工作的意见》等文件,通过召开现场会等形式加强对文明单位、文明机关的管理。每年度都对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机关、文明村镇、文明社区进行复查评选。从1986年始争创省级文明单位、1987年始争创地(市)级文明单位并开展县级文明单位评选、2003年始争创省级文明机关、2007年始评选县级文明机关,至2007年年底,全县共有省级文明单位10个,省级文明机关4个,省级文明村镇5个,市级文明单位40个,市级文明机关4个,市级文明村镇12个,市级文明社区9个,县级文明单位84个,县级文明村26个。开展"城乡牵手,文明共建"活动。2007年,在全县省、市级文明单位、文明机关中开展"援建农家书屋"活动,共捐赠书刊、杂志25065册。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机关还积极与村街、社区结成共建对子,开展各种形式的文明共建活动。全年各省、市级文明单位、文明机关共投入帮扶资金113.96万元,投物折款44.3万元,新建文化大院15个,村居小广场11个,整修、硬化道路257公里,新上路灯490盏,调整农业产业结构515公顷,为全县文明生态村建设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