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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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财务管理 农口事业费管理 1980年起,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实行预算包干管理后,对农口各单位视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对由财政全额拨款的单位,实行定员定额、经费包干;对差额补助单位,实行"定收定支、定额补助、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办法;对自收自支单位,实行"企业管理、自负盈亏、盈余留用、亏损不补"的财务包干管理办法。
财政支农周转金管理 1987年,设立财政支农周转金。1988年,对财政支农周转金按照月2‰-4‰的标准收取资金占用费。1993年5月1日,对资金占用费标准进行重新调整,按照月3‰-6‰的标准收取资金占用费。财政支农周转金在使用管理上,以经济手段为主,辅之以必要的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在程序上,实行事先有可行性研究、评估论证,事中有监督检查,事后有总结验收。实行收放结合、明确责任、科学管理制度,完善会计核算和业务手续,确保投资效益。至1997年,全县累计投放支农周转金5122.4万元。1998年后,财政支农周转金未再投放。
农业发展基金管理 1989年,设立农业发展基金,并在执行过程中逐步健全使用管理制度。1998年,停征农业发展基金,同时督促补缴往年拖欠基金。农业发展基金在使用上,实行将发展粮棉生产作为使用重点、为农业综合开发服务、有无偿使用相结合的原则,对改善基本生产条件起到重要作用。至1998年,全县共征收农业发展基金1662.6万元。
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 1988年,临沭县被列为黄淮海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开发资金由上级财政投入、县级财政配套、乡镇自筹组成。上级投入有偿资金由财政部门逐级签订借款合同,乡镇财政所与项目用款单位签订合同。1999年,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实行县级报账管理,设立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专户,实行专户储存、专帐核算、专人管理,资金拨付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和用款单位申请。1988年-2007年,全县共投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8065万元,其中县及县以上财政投入资金6594万元,贷款2750万元,乡镇自筹资金8721万元。
扶贫开发资金管理 2002年,临沭县被列为省级重点扶贫开发项目县,开发资金由财政投入、扶贫贷款和乡镇自筹组成,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管理。2002年-2007年共投入扶贫开发资金7017万元,其中县及县以上财政投入1301万元,扶贫贷款1100万元,乡镇自筹4616万元。
行政事业财务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 1986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主要分全额预算管理、差额预算管理和事业单位自收自支管理三种形式。全额预算管理单位实行定编定员、预算定额,建立人员档案卡片制度。差额预算单位,财政按其职工基本工资的60%拨款,其余40%由其从收入中补齐。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自1985年以后,逐步推行对有收入的事业单位实行差额补助的办法,1989年后除特殊情况外,财政一般不再拨补经费。1987年,改革差旅费报销办法,由差旅人员填写出差登记表,逐项填明出差事项,单位负责人签字,财务人员审核后报销列支。1992年,实行差旅费包干办法。1993年,实行车辆定点维修制度。1997年,财政部颁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取消全额、差额、自收自支三种预算管理形式,事业单位统一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行政单位实行"收支统一管理,定额、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1998年,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2000年7月,财政全额拨款和有固定收入的部分差额拨款单位在职职工的全部工资、补贴和津贴纳入财政统一发放范围。2002年5月,乡镇公务员及教师工资纳入统一代发范围。2003年,县直全额离退休人员住房补贴由县财政承担。
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 1988年前,全县社控管理工作由财政局预算科管理。1988年,成立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简称控办),与行财股合署办公。1989年控办单设。1994年取消,职能并于行财科。1984年-1987年,在原先32种专控商品基础上,又把12种商品列为专控商品。1988年1月-10月,专控商品为19种。1988年10月-1993年5月,专控商品定为29种。1993年5月-1997年,专控商品定为10种,1997年11月停止对手机的审批手续。1999年起,对个体购车不再征收控购附加费,控购制度同时取消。
政府采购 1999年,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开始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先后制定《临沭县政府采购暂行办法》《临沭县政府采购实施细则》,将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公务用车购置、定点加油等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当年节支率达到10%。2000年,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将办公自动化设备、大宗材料印刷、办公软件采购、公务用车保险等纳入政府采购范围。2001年,政府采购范围延伸至县城绿化苗木、道路改造等公共支出领域,全年共实现政府采购额785万余元。2005年,制定《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加强对政府采购信息的公开,全年实现采购额2706万元,节约资金362万元,节支率11.8%。2006年,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通知》,当年实现政府采购额2975万元,节约资金502万元,节支率14.44%。2007年实现政府采购额2250万元,节约资金529万元,节支率达到19%。
企业财务管理 1987年起,县内企业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实行承包后,仍按税法规定缴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等,对盈利企业完成承包上缴利润目标后的超收分成利润,可不再上缴,直接抵留转作企业留利处理。1988年,承包经营责任制扩大到商业、粮食等企业,上缴国家利润的形式,主要有"上缴利润基数包干超收分成""两保一挂"(上缴利润和技术改造,工资总额同上缴利税或实现利税挂钩)。1993年7月,开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培训实施工作,帮助企业建立健全13项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建立健全企业外部财务监督与企业内部财务约束相结合的监督机制。1997年,对国有企业实行全面决算审计制度,按财务规定进行审批,调整有关财务账项,规范企业财务管理。1999年,企业试行统一决算报表,不再分行业编报。2004年,开展粮食直补业务,当年发放补贴资金557.6万元,受益农民17.5万户。2005年发放粮食直补资金665.7万元。2006年,为加强企业财务税收信息调度和分析,把33家企业纳入快报信息编报分析范围。2007年,实行新的《企业财务通则》,同时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当年发放补贴资金1140万元。
社会保障财务管理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1998年,设立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纳入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后又将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纳入专户管理。2007年年底,社会保障基金专户累计缴存94269万元,拨付各社会保障经办机构保险基金68680万元,财政专户滚存结余25589万元。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 1998年,全县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由县乡财政各负担50%,补助标准为240元/人/年。2002年,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年保障标准为1440元,财政补助标准为612元/人/年。2007年,上级财政对农村低保给予补助,当年农村居民保障标准为800元,财政补助标准为360元/人/年,是年出台《临沭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明确申报和审批程序,财政补助资金通过"齐鲁惠农一本通"方式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城市居民保障标准提高至2160元,财政补助标准为1260元/人/年。至2007年年底,全县累计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685万元,受益人数24710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970万元,受益人数16768人。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管理 2005年-2006年,在玉山镇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级试点工作。按照个人负担和财政补助各10元的标准,筹集新农合基金110.9万元,参合农民2.4万人。2007年,在全县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省级试点工作,按照个人负担10元,财政补助40元的标准,筹集新农合基金2371万元,参合农民47.4万人。至2007年年底,新农合共为参合农民报销医药费1777.3万元,受益187万人次。新农合的实施,保障了农民的就医需求,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公费医疗费用管理 1986年,县财政对各行政事业单位,按享受公费医疗人数,实行定额包干的办法,把经费包给定点医疗单位记账,不再交现金。1991年,公费医疗支出实行"一定额、四挂钩"的办法:个人全年开支医疗费45元以内由医疗单位记账,超过45元以上则按工龄长短分别与享受个人、享受单位、定点医院和县公费办挂钩。1992年,取消45元的定额基数,享受公费医疗人员开支医疗费按工龄长短直接与医疗单位、享受单位和县公费办分别挂钩的办法。1996年,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实行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医疗保险基金。2000年,制定《临沭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由县财政负担乡镇全额单位医疗保险缴费3%、差额单位1.5%,此项政策累计增加县财政支出2200万元。2007年,实行公务员医疗补助制度,保障对象不再缴纳应由个人负担的每年60元的大病统筹费,享受大病救助和公务员大病医疗补助。
经建业务管理 1996年,县财政局收回建设银行代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职能,具体业务由预算科管理。2000年,成立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科,后改称经建科,对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实行按工程进度和配套资金到位比例拨款的制度,对自筹基建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同时开展基本建设工程预决算审查工作,当年审查城建预决算项目33项,净审减259.2万元,审减率达24.1%;预算工程3项,净审减12.2万元。2003年,率先在全省进行政府投资计价管理改革,对政府投资项目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在工程招投标中,推行"无标底"招标和最低价中标的办法。2004年,制定《临沭县政府公共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建设管理、资金管理和项目监管等各方面进行具体规范。2006年,制定《临沭县政府投资项目工作规程》,对政府投资项目确立、招投标、预算编制、项目监理、变更管理、竣工验收、决算、资金拨付与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2007年,对全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进行清理,认定政策性粮食挂账4291万元;积极完善事前预算评审、事中跟踪监管、事后决算评审和绩效评价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当年审查政府投资项目预决算27项,审减资金169万元,审减率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