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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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7月,中国民营企业家太平洋协会与临沭县人民政府联合创建中国民营企业家沂蒙创业园。2002年9月,成立沂蒙创业园管委会,由分管副县长兼任管委会主任,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负责人分别兼任副主任和成员。2003年4月,成立沂蒙创业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为正科级事业单位。2005年12月,申请省级开发区,通过国家发改委初步审核和验收,审核面积4平方公里。2006年3月,省政府以鲁政字〔2006〕71号文正式批准沂蒙创业园为省级开发区,更名为山东临沭经济开发区。同时成立中共临沭县委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简称开发区党工委)、临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简称开发区管委会),为副县级事业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开发区发展改革、经贸、外经贸等有关事项的管理以及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工作。依法行使开发区各项行政职能。负责开发区招商引资和对外来投资者的各项服务工作。负责开发区社会事务。开发区管委会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核定事业编制40人。
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分别作为临沭县委、县政府派出机构行使县委、县政府授予的权限。在县城市总体规划框架内,负责开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长期规划、近期规划和年度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2007年,将郑山镇的罗屯村、张南埠子村、大韩庄村、金堂街、泉井村、丰岭村,南古镇的徐埠前村、高埠前村、寨和村,临沭镇的琅琳居10个行政村,划归经济开发区,面积25.2平方公里。2008年,开发区内设党政办、招商局、规划建设局、经济发展局、社会事务局、财政局6个副科级工作机构。同时,县公安局、国土局、环保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城管执法局分别在开发区设派出机构。区内人口1.9万人,耕地1186.67公顷,农民人均收入5792.7元。

县经济开发区(2008年拍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