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招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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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县投资服务中心、县投资投诉中心两个正科级单位成立,与县招商局合署办公,交叉任职。县投资服务中心设立"一站式服务大厅",从19部门抽调19名工作人员在县城市信用社大楼一楼大厅集中办公(即政务大厅前身)。2002年6月,招商局并入外经贸局,合署办公,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并管理沂蒙创业园(后来改称为临沭经济开发区);县投资投诉中心划归县纪委,县投资服务中心划归县外经贸局。对投资项目审批工作实行"一门受理、联合审批、一口收费、限时办结"一站式服务。县投资投诉中心协调各部门处理投资者投诉事宜。2002年,在完善投资服务大厅职能基础上,设立县行政审批中心。凡是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至少派一名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进驻审批中心,其审批职能全部转到中心。建立项目审批一条龙服务、项目建设全方位服务、企业开工后经常性服务体系,强化签约项目合同落实,抓好资金已到位、开工建设项目进度。对投资50万元以下项目,实行项目委托代理制,由县行政审批中心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具体办理审批事项;对投资50万元-500万元项目,按照项目归属和县政府领导成员分工,实行联合审批制。坚持"限时办结、低限收费",做到审批项目公开、审批程序公开、审批收费公开。2005年,对重点投资项目特别是投资过3000万元大项目,实行"一个重点项目,一位县级包扶领导,一个责任部门,一套服务班子"包扶制度。2007年,对当年新上1000万元以上项目,实行"一个新上项目,一位县级领导,一个联系部门,一套责任体系"包扶推进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