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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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全县物资供应体制由计划经济体制开始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企业改革经营制度,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公司给各企业下达销售、利润、利税等经济指标,企业经理实行竞争上岗,优胜劣汰。以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决定对各企业经理的年度奖惩,充分调动企业经理的积极性。1991年始,改革企业用人制度,对企业长期亏损的2名经理予以撤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行干部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的用人制度改革。同时,改革分配制度,实行效益工资、提成工资、出勤工资、岗位工资等分配办法。对完成任务的发放基本工资,超额完成任务按所超额的百分比上浮工资,完不成任务按所欠任务的百分比扣发工资。
1995年,县物资集团总公司累计亏损912万元,被逼转换经营体制,实施规模经营,把部分规模小、基础差的企业合并到规模大、基础好的企业。边境贸易公司并入燃料公司,物资资源公司、物资经销公司并入木材公司,物资贸易中心并入建筑材料公司,汽车贸易公司并入机电设备公司,物资大世界、物资装饰公司并入化工轻工公司。1997年,化工轻工公司火工科组建为民用爆破器材专卖中心。1998年,因体制、管理、经营和历史包袱等原因,县物资集团经营业务逐渐萎缩,效益滑坡。为了企业的运转,解决下岗职工待遇落实和职工的稳定工作,将燃料公司、木材公司、机电设备公司、化工轻工公司、金属回收公司、建筑材料公司、物资配送中心、制氧厂并入金属材料总公司。金属材料总公司作为独立法人承担所属企业的债务,管理下岗职工的各项待遇落实和稳定等工作至今。此后,国有集体物资企业退出物资经营市场,民营个体企业成为物资供应主体。2003年,对民用爆破器材专卖中心实行股份制,改为瑞安民用爆破器材专卖有限公司,属于国家政策性经营企业,承担着全县爆破器材的经营、管理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