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生猪定点屠宰管理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ga&A=11&rec=313&run=13

临沭县生猪屠宰管理始于1990年,以县食品公司为主体,借鉴莒南县食品公司的经验,在全县推广。但由于大环境条件不具备,主要原因是县内生猪市场开放幅度大,加上号称"山东第一屠宰村--郑山村"以及蛟龙镇与江苏赣榆、东海两县交接处屠宰市场的影响,这项工作没有推开。
20世纪90年代,郑山镇郑山坡村生猪屠宰业发展迅猛,一度达到日宰杀生猪1100头的规模,每天有90余吨生猪加工系列产品运往全国各地,号称"猪杀长城内外,肉销大江南北"。
1997年,国务院《生猪屠宰条例》颁布实施。1998年6月,临沭县成立生猪产销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商贸总公司,同时成立临沭县生猪产销管理稽查大队。自此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全面开展,先后批复全县27个定点屠宰场(厂),其中商贸总公司管理的新华食品有限公司有20个定点屠宰场。至2007年,共屠宰生猪20万头,实现销售收入1.5亿元,上缴各类税费900多万元。并对全县定点屠宰场实行严格管理,对上百家非法屠宰点进行清理,查处200余起贩卖病死猪及病死猪肉、注水猪肉,对其进行焚烧、掩埋和无害化处理。
2004年7月,全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职责转县经济贸易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