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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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9月,临沭县水利水政办公室设立,为股级事业单位,编制3人,隶属水利局;1998年8月,临沭县水政监察大队设立,为副科级全额事业单位,编制12人。机构自成立起,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水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征收各项水规费,办理各项水行政许可手续审批,查处水事违法案件,维护用水秩序和水利设施的安全。
水事案件处理 对河道、水库库区内的非法建设项目、非法采砂、非法侵占、非法建设涉河项目、破坏水工程设施、水文设施等水事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每年接待来访群众100余人次,查处水事案件20余起,依法调解水事纠纷。2007年,为解决多头执法、分散收费等问题,水利部门整合执法力量,将原来由多个科室行使的行政执法权,全部纳入水政监察大队。主要负责水事纠纷的调解、水事案件的查处,水规费的征收、内河河道采砂和水工程占用管理。所有水行政许可事项全部集中到行政服务大厅办理,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