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监督执法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ga&A=11&rec=225&run=13

饲料监督执法 县兽药饲料监察所负责全县饲料及兽药的管理。为完善饲料生产管理体制,确定饲料专项整治工作联络员制度,确保饲料企业安全生产。1986年-2007年,先后对全县50多个饲料经营生产单位进行登记备案,对经销饲料严格检查。查处过期饲料10余吨,豆粕等单一饲料3万余吨。
兽药监督执法 1986年—2000年,兽药市场基本处于无序状态。2000后,县畜牧局加大执法管理力度,打击非法销售兽药行为,同时常年组织诊疗人员、防疫人员进行从业技术培训,提高畜牧兽医人员的业务水平。2004年,对非GMP企业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兽药及国家重点监控的品种进行监管,对全县的兽药经营户、诊疗人员进行检查。共查处假劣兽药400余万片,针剂30余万支,品种80多个,标值40余万元。对所查处的非法物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取缔非法经营户60家。进一步规范兽药经营行为,推进兽药质量管理规范(GSP)建设,使全县经营单位在软件、硬件建设上均达到标准。
动物检疫监督 随着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建立、不断健全和完善,临沭县的动物检疫监督工作,从无到有,从单一生猪检疫发展到大小家畜、家禽、兔、家养野生动物等的检疫(含皮张、毛类、杂骨检疫),逐步形成产地检疫、屠宰检疫、运输检疫、市场检疫等。
1985年—1997年,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由县兽医站和各乡镇兽医站备检疫员实施该辖区的检疫工作,主要是动物屠宰检疫、市场检疫。
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颁布,2002年山东省实施《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同年,县畜牧局成立临沭县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负责全县的动物检疫工作,重点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1999年,省政府为控制动物疫病,防止动物疫情传播,在毗邻江苏的蛟龙、石门两镇设立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对过境动物、动物产品及其运载工具实施动物防疫监督检查,运输检疫监督得到加强。
2003年,把兽医行政执法权从乡镇兽医站分离出来,成立6个动物检疫分所。检疫工作实行"以产地和屠宰检疫为基础,以运输环节监督为保障"的工作机制,实现"以监促检,以检促防,防检结合"的工作目标。
2001年—2007年,全县共检疫牲畜182.6万头,家禽3618.48万只。检疫动物产品17.59万吨。检出染疫畜禽8000余头(只),病害产品3.1吨,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规模化养殖场检疫率达100%,散养户检疫率达85%以上,屠宰检疫率达100%。开展经常性的检疫监督检查200余次,查处违反动物防疫法律法规行为100余起。蛟龙、石门两处公路检查站共检查过往生猪19.65万头,大牲畜0.45万头,家禽200.6万只,动物产品3217吨,消毒运载工具12592辆。2005年,面对禽流感等疫情形势,启动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路查站坚持昼夜值班,确保全县无疫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