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环境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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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费征收 1986年,县环境保护办公室对全县排污企业征收排污费。1993后,依据《山东省征收排污费实施办法》,逐年扩大征收面和收费项目。1997年排污收费首次超过200万元,并连续三年收费额在临沂市各县中名列第一。2005年征收排污费467万元,2006年收费482.9万元,2007年收费560万元。
环保信访案件处理 2001年环保局成立信访科,负责人民来信、来电、来访及上级转办案件的接待、登记、转批、监督及上报工作。加强对"12369"环保热线的管理,提高环境信访管理工作水平,不断加强与群众的沟通,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2006年,县环保局共受理环境信访案件153件,结案153件,结案率100%,群众满意率96%。2007年接案172起,处理结案172起,结案率、群众满意率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