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城区市容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ga&A=11&rec=156&run=13

街面经营 自2003年起,根据县城实际,选择中山路、苍山路、沭新大街、常林大街4条主要道路及由此构成的城区内四框为突破点,开展对流动摊点、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等在内的综合整治。本着堵疏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划定临时经营摊位供业户经营,方便市民生活和业户经营。本着繁荣有序的原则,对宣传促销活动实行审批,将宣传促销活动纳入正规化。推动管理中心下移,由主要街道向次要街道、背街小巷延伸,对县城17条主要道路进行规范管理,维护城区环境卫生秩序,逐步实现对城区的全面管理。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做好夏季"三乱"(露天烧烤、夜市大排档、早餐摊点)、夏秋季节占道打场晒粮、噪音扰民、破坏市政公用设施、城区河道违法捕鱼等管理工作,改善城市环境。
城区违规建设管理 自2005年起,根据职责分工,与建设、规划、国土等部门以及驻地镇政府密切配合,以城区大型违法建设为着力点,采取劝、拆、罚并举的措施,查处影响城市规划和城市景观的违章建设,维护城市规划和城市景观。与法院建立沟通联络机制,将查处案件移交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维护法律严肃性和权威性。截至2007年年底,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建筑226起,强制拆除90余处,共计2万余平方米。
户外广告管理 2005年,根据城区居民需要在城区主要路段设置公共信息发布栏,用于个人合法信息的发布和张贴,以减少乱张贴。在城区中山路与常林大街、沭新大街,苍山路与常林大街、沭新大街交汇处等4个路口设置216块广告护栏,用于宣传城市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城市品位和档次。2007年,启动户外广告牌匾集中整治活动,根据"四统一"(统一高度、统一厚度、统一材料、统一审批)标准对城区广告进行整治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