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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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简称县食药监局)下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科、药品监督管理科、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政策法规科5个职能科室,下辖食品药品监督检查大队(副科级)、食品药品检验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3个事业单位。全局共有干部职工48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事业编制29人,工勤编制3人。
2013年,县食药监局创新监管方式,加大监管力度,提升监管能力,扎实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全年共评出9家"市级餐饮服务示范单位"、1家省级"学校示范食堂"、2家市级"学校示范食堂"、7家县级"学校示范食堂",开展餐饮和药械安全专项整治活动45次,下发监督意见书和责令改正通知书283份,立案查处违法行为43起。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 严把餐饮服务准入关,规范许可受理及发证工作程序,新办餐饮服务许可证102个,全县持证餐饮服务单位已达604家。全面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和等级公示工作。根据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状况进行等级评定,共评出A级单位66家,B级单位271家,C级单位249家。大力开展示范创建。以餐饮服务单位较为集中的"四街一区"(县城步行街、顺河街、沭河大街、冠山路和苍马山景区)以及企事业单位食堂、承接宴会的大中型餐饮单位、连锁餐饮企业和学校食堂为重点,深入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共评出9家"市级餐饮服务示范单位"、1家省级"学校示范食堂"、2家市级"学校示范食堂"、7家县级"学校示范食堂"。认真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先后进行4期抽检,涉及植物油、面粉、畜禽肉、蔬菜等14个品种56批次,对抽检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理。组织开展肉及肉制品、食用油、食品添加剂、一次性餐具等专项整治活动12次,共监督检查餐饮服务单位720余家(次),下发监督意见书和责令改正通知书183份,立案查处违法行为25起。在县"两会"、高中考及全县各类重大活动期间,派驻执法人员对食品及食品原料、生产加工过程、餐饮具消毒、食品留样等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管。共完成重大活动保障任务12次,保证8600余人次的就餐安全。探索创新开展小餐饮监管。对全县小餐饮情况进行调研摸底,探索小餐饮监督模式,印发《小餐饮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小餐饮的范围,制订备案管理及现场核查标准,对小餐饮实行备案管理,发放小餐饮登记备案证明24份。实施"厨房亮化"工程。以学校食堂和大中型饭店为试点,通过安装玻璃幕墙,加装视频监控,打造透明厨房,便于消费者监督,提升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有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单位总计24家实施厨房亮化工程。注重从业人员培训。以专题培训、专场培训、联合培训等多种形式,对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重要岗位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操作规范等知识培训,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0期,培训从业人员860余名。
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 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积极争创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发挥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牵头抓总作用,多次组织召开创建工作现场会、推进会,细化工作任务,调度工作进展,督促工作落实,确保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验收一次性达标。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服务能力。实施电子化监管。全面采集全县一级医疗机构、连锁药店及单体药店的数据信息,建立药品信息化监管平台系统,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实现远程在线实时监控。开展药械营销人员登记备案管理。对全县药械批发企业销售人员、外地企业到临沭县销售药械的营销人员实行登记备案管理,对未登记备案的药械销售人员,重点加强监管,并将其列入"药械销售人员黑名单"。开展示范创建活动:组织开展"诚信示范药店""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示范点"创建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树立质量管理先进典型,全面提升药品质量管理工作水平。开展药店规范化清理整顿工作。对药店的店容店貌、从业人员管理、证照公示、药品经营有效面积等方面进行集中整治和规范。开展药械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含麻黄碱复方制剂、B型超声诊断仪和终止妊娠药品、中药饮片、疫苗等重点品种的药品专项整治和打击利用互联网非法收售药品行为、基本药物配送企业专项检查。共立案查处违法违规经营使用药品行为38起,有效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强化检验技术支撑能力建设:积极争取上级业务部门支持,将食品药品检验所列入全省首批重点建设的县级药品检验机构之一,对实验室进行升级改造,省、市给予相关配套设备42台(套),建起高标准药品检验实验室,并通过山东省实验室认证现场评审。共快检药品489批,检出不合格药品21批。加强药械安全性监测: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调查、评价、处理工作程序和机制,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在全市率先建立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
撰稿:刘金涛 王 光 审稿:孟凡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