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保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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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 县劳动部门每年冬春两次会同有关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强调摆正安全与生产
的关系,找不安全因素,分析原因,消除各种事故隐患,及时通报安全生产情况,确保安全
生产。各有关部门和生产单位建有安全文明生产领导小组,车间班组配有安全检查员,制定
安全文明生产制度。平时利用各种形式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培训重点岗位人员的技术,
监督执行各种安全生产法规。自1975年县化肥厂安装第一台锅炉,劳动部门每年都配合地区
劳动局对锅炉进行全面检验,提出安全和操作要求,并登记、建卡、立档,要求必须领有技
术合格证的方准操作锅炉,严格执行司炉工岗位责任制度。为了提高司炉人员的技术水平,
劳动局从1979年至1985年3次举办司炉人员培训班, 参加培训的有96人次,经考核合格发给
技术合格证的有53人。
劳动保护 全县不同性质的企业职工均享受劳动保护待遇。实行工作时间“三八”制,
工人每天工作8小时,个别体力消耗大的工作6小时。如果加班须经工人同意并给予加班费,
夜间上班有夜餐费,个别有污染的车间发有保健费、营养费等。实行“三八”制的工人每10
天翻一次班, 并可每月休假4天,每年“五一”节、国庆节、元旦、春节为例假,女工产假
56天,都照发工资。工伤医疗费全部报销,工资照发。病假一个月内工资照发。冬有烤火费,
夏有防暑费,平时根据工种的不同而配发手套、口罩、眼镜、鞋、安全帽、毛巾、肥皂、工
作服、雨靴、雨衣等。对因公、因病死亡的工人均按劳动保护法规给予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