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检查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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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每年在国庆节、春节等重要节日期间,都组织计量、工商、商业、粮食、供销等
主管部门的物价员进行物价大检查。此外每年还组织一二次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情节严重者,除批评教育外视态度好坏给予经济处罚。
1964年组织审价大检查时发现医药经销部门18000余种中西药品, 有21种价格有差错。
商业部门,62种烟酒商品中有5种多收款。1500种百货商品有200种价格有差错。这些差错审
出后,立即作了纠正。
1979年11月7日至15日, 计委、 县社、商业局、计量所组成物价检查组,对大兴、店
头、 蛟龙、石门、韩村、白旄、夏庄7个供销社 及县直有关单位进行了一次物价大检查,
发现有的缺斤少两,有的少尺短秤,有的变相提价,有的弄虚作假。为了严格物价纪律,县
革委除对犯有上述错误的单位发文通报批评, 令其立即检查纠正外,并对情节严重者处以
罚款或者没收其多收的现金。这次检查没收现金1003.24元,粮票1409斤;罚款600元。
1981年,根据有关单位反映,空心楼板价格偏高,县物价局对预制空心楼板进行了价格
核查, 查1432块,比国家规定多收款14489元。为此,县物价局重新核价,确定了空心楼板
的合理价格。
1982年,柴油供应一度紧张,群众反映供油单位将农用柴油按工业用油的价格售给农民,
层层剥皮截留农用柴油补贴款,克扣农民群众。县物价局根据群众反映,组织调查。查清后,
将供油单位克扣群众的8.1万元柴油补贴款, 能退还给用户的退给用户,不能退还的上交财
政,并发文通报批评。
1983年9月21日, 群众反映某公社食品站收猪使用的木杆秤不准。10月21日临沭县人大
常委会组织有关部门对其木杆秤进行检查鉴定,发现秤使用过久,支点刀刃磨损严重,引起
失灵, 称200斤误差达5~10斤,称200斤以上误差达15—20斤,群众反映属实。为了严肃物
价计量管理规定,维护群众利益,除令其迅速纠正外,县物价局对其通报批评,并决定停发
站长半月的工资,扣发全站职工半年的奖金。
物价局还经常组织有关单位物价员. 在物资交流会和集市上进行物价检查,发现问题,
及时纠正,有效地稳定了市场物价。
1985年, 县物价局对全县生产、经营单位的物价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1月至10
月,对全县工商企业和个体商户进行了重点监督。11月至12月以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形式对
全县物价进行大检查。共抽查60个单位,发现有违价问题的单位18个,违价金额27049.53元。
有些单位私换台秤秤铊,抬高商品销售价格;有些单位将计划内的钢材、大米、煤、食糖、
炸药、雷管等物资转为议价销售,牟取非法收入。县物价局对违价单位作了处理。对自查出
的单位,将违价金额的50%收交财政,其余50%留作单位流动资金;对抽查出的单位,将违
价金额全部收交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