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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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统计法》颁布实施,县内统计工作即以此为依据。为贯彻《统计法》,统计
机构利用黑板报、广播、书刊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组织统计人员学习,并与司法部门联合
在县广播电台举办《统计法》知识专题节目,翻印《统计法》1000余册发至各基层单位。
县内统计监督涉及到各个统计门类。为保证统计资料的严肃性、准确性和科学性,统计
机构不定期对全县统计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每年还对基层单位上报的统计资料进行抽查,对
虚报、瞒报、伪报、迟报、拒报的单位和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同时,各统计专业都建
立统计台帐和基础资料数据库。1984年,全县每个村都按大、中、小规模,分别抽取20、15、
10户建立《农村经济统计台帐》,全县共建立农村经济台帐8570户;每个乡镇还按好、中、
差随机抽取10户, 进行农村住户调查,全县共建立600个农村住户调查记帐户。此外,统计
机构还利用统计资料从宏观上监督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
由于加强了统计监督,近年来统计数字的准确性和科学性都有了提高。